单位被行政处罚,法人代表应负主要行政责任。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六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其在履行职责过程中产生的下列企业信息:(一)注册登记、备案信息;(二)动产抵押登记信息;(三).
离婚冷静期法院调解吗?一、离婚冷静期法院调解吗?离婚冷静期法院不会调解,因为这不是法院调解的范围。根据《民法典》(2021.01.01生效)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
一、案件退回侦查几天退回到检察院案件退回侦查,一般最多是一个月退回到检察院的。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在法庭审理过程中,检察人员发现提起公诉的案件需要补充侦查,并提出补充侦查建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延期审理,补充侦查应当在1个.
商标侵权行为有那些表现形式一、商标侵权行为有那些表现形式(一)假冒或仿冒行为假冒或仿冒行为,是指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二)销售侵犯商标权的商品这类侵权.
保管合同成立的条件是什么?一、保管合同成立的条件是什么?保管合同为实践合同,即保管合同仅有承诺生效,双方意思表示一致,该合同仍不能成立,还须寄存人将保管物送保管人,保管合同方才成立。保管凭证是保管合同的一个重要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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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退休后生活护理费待遇是怎样的 一、工伤退休后生活护理费待遇是怎样的工伤职工经过劳动能力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
在我们国家,如果要想办理相关的证件的话,那么是需要一定的手续费用了,比如说最基本的就是工本费用,他项权证在我们国家是房屋抵押或者是其他权利抵押的一种比较常见的证明,很多人都想了解一下,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办理他项权证要多少.
在我们的生活中,有些事情的界线并不是特别明确,很容易就会混淆,在我们的法律中也是如此,过失致人死亡罪与交通肇事罪一定意义上存在交叉重合的部分,所以两者不容易区别。那么下面我们就来一起看一下过失致人死亡罪与交通肇事罪的区别.
先申请认定工伤,认定为工伤以后再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工伤认定申请表;(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
合同的效力有哪些种类?一、合同的效力有哪些种类?合同效力是法律赋予依法成立的合同所产生的约束力。合同的效力可分为四大类,即有效合同,无效合同,待定合同,可撤销合同。合同效力,指依法成立受法律保护的合同,对合同当事人产.
厂里自己工扛气瓶手压伤算不算工伤?可以认定工伤,《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
可能您都有所耳闻,在我国对构成刑事犯罪的主体,其实是有一定要求的,一般是要达到法定的刑事责任年龄,同时还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但针对一些特殊的犯罪,可能对主体还有特殊的要求。那么对交通肇事罪的主体是否有要求呢?请在下文中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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猥亵儿童的量刑处罚是怎样的 儿童的身心比成年人要脆弱得多,国家历来重视对儿童的保护。明知对方是不满14周岁的儿童而实施猥亵的,有可能涉嫌犯罪。但是,构成本罪行为人主观方面必须“明知”,在不“明知”的情况下,不成立猥亵儿童罪。而此时认定构成犯罪的话,对.
在刑事诉讼中回避的理由有哪些一、在刑事诉讼中回避的理由有哪些一般理由:1、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当事人的近亲属;2、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与本案有利害关系;3、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勘验人或者诉讼代理人。4、与.
离婚房屋过户是指夫妻双方离婚时,一方将其名下房屋的所有权转移给另一方的行为。相信您会有疑问,如果是婚前房产,离婚过户需要收税吗?如果要,需要收取哪些税费呢?接下来,我们将在下文中为你介绍,希望能够帮助到你。一、婚前房产离婚.
根据法律规定行政仲裁可以复议吗?根据法律规定行政仲裁不可以复议,在我国,仲裁机关有以下类别。1、商事仲裁委员会或仲裁院。是社会组织。不属于行政机关。2、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属于行政机关。归人社局管理。3、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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