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前保全财产的范围限制是什么诉前财产保全,是我国民事诉讼财产保全措施的一种,是对被申请人的财产或争议的标的物采取的强制措施。1、请求的范围或与本案有关的财物2、对抵押物、留置物可以采取财产保全措施。3、对第三人到期债权:(1).
著作权保护客体和著作权规定是什么?一、著作权保护客体和著作权规定是什么?著作权保护客体和著作权规定是著作权保护客体属于作品。著作权保护分一般主体与特殊主体:著作权主体一般为作者,即直接创作作品的人。1、公民。创作作品.
合同的成立要件和生效要件是什么?(一)合同的成立要件1、订约主体存在双方或多方当事人。订约主体可以是将来的合同当事人,也可以是代理人。2、订约主体对主要条款达成合意。3、合同的订立要具备要约和承诺两个阶段。(二)合同生效要件(1)当.
方南玲监视居住具体是指什么?方南玲监视居住具体是指方南玲作为犯罪嫌疑人被侦查机关责令不得擅自离开指定的住所,并对其行动加以监视的一种强制措施。它通常适用于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不能提供保人或保证金的犯罪嫌疑人。根据《中华人民.
一、醉驾是多少度,标准是什么?醉驾不是根据多少度来判断的,其判断的标准是:饮酒驾车判断标准: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
合同的成立与合同的生效是密切相关的,合同只有在已经成立的情况下,才有可能会产生法律效力。合同生效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合同的成立亦不例外。那么,合同成立的条件有哪些呢?在签订合同后,对于合同成立的地点如何确定呢?对于这些问题.
告重婚罪的办理机构是哪个一般是需要去当地人民法院去起诉。关于重婚案件的管辖分工,1979年12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公安部联合发出的《关于执行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案件管辖范围的通知》,依照刑事诉讼法第十三条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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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损害赔偿请求权的情形有哪些 离婚损害赔偿请求权的情形有哪些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二、离婚损害赔偿数额确定原则(一).法官自由裁量原则。这一原.
商品房按揭的条件包括哪些公民购买商品房,要是自己无法一次性全款购房的话,那此时可以向银行申请按揭贷款购房,不过在提出了按揭申请之后,不是一定就能获得贷款,此时需要满足规定的条件才行。那通常商品房按揭的条件包括哪些呢?我.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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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证驾驶保险赔偿吗 无证驾驶保险赔偿吗,保险公司是否赔偿无证驾驶在购买了保险之后,如果发生保险范围内事故,那么保险公司就要做出赔偿。相信您都知道无证驾驶是很危险的行为,在这种情况下发生事故并不意外,那么无证驾驶保险赔偿吗?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解.
竣工验收的条件是:一、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二、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三、有材料、设备的质量合格证明资料和试验、检验报告;四、有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建筑法》第六十.
申请行政赔偿应遵守哪些程序?(一)申请赔偿与受理立案:1.政策法规处为我局机关行政赔偿案件的受理机构,负责对赔偿请求进行初步审查并决定是否立案。2.请求赔偿应由请求人填写《行政赔偿申请登记表》。特殊情况不能以书面方式.
现实生活中,很容易产生司法纠纷,人们为了维护自己的权益,同时也是追求判定结果的公证,会委托司法机关鉴定责任双方各自的责任。但是司法鉴定是需要收费的,并且有着严格的收费标准。严格的黑龙江司法鉴定收费标准对黑龙江的司法鉴定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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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去世房产继承有时间限制吗? 老人去世房产继承有时间限制吗?老人去世房产继承没有期限的,但是最好尽快办理。依据《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一、出租人解除商铺租赁合同的范文是怎么样的?出租人(以下简称甲方):承租人(以下简称乙方):甲、乙双方原于年月日签订的合同,经双方友好协商一致,同意该合同于年月日予以解除。并就解除商铺租赁合同,双方达成如下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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