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醉驾请与不请律师区别主要是什么?区别在于,律师可以帮助书写所需的法律文书,与法院对接程序等等,而且律师熟悉法律条文的规定,可以帮犯罪嫌疑人规避法律风险,争取到最大的法律权益。《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在道路上驾驶.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学生时代,有些学校和老师的管理相当严格,对于手机、电子产品等物品,如果有违反规定或者影响上课的行为,都会给予没收的处罚。肯定很多人就对这样的行为抱有不满,那么学校老师对学生财产侵权案包括这些情况吗?下面就.
父母子女之间的血缘关系是不能阻断的,因此即使在父母离婚的时候,仍然负有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义务。此时一方拥有抚养权,另一方就要支付一定的抚养费。那么子女抚养费如何承担呢?这是一个比较重要的问题,下面就让我们为您做详细介绍吧。.
一、如何写离婚诉讼答辩状?离婚答辩状由首部、答辩理由、尾部和附项三部分组成,在书写时被告人需要注意以下四各方面:1、在离婚答辩状中,首先要针对原告陈述的事实进行抗辩被告要仔细阅读原告的离婚起诉状,起诉状中关于事实部分称述不.
先行羁押折抵管制可以吗?先行羁押日期能够折抵刑期。刑法中规定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中的“羁押”,属于“判决前”所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中的拘留和逮捕措施中的剥夺自由的暂时性强制措施。也就是说,对“羁押”应作狭义理解,与监.
醉酒驾驶酒精量标准是多少醉酒驾驶的处罚标准,是根据醉酒驾驶酒精的量的程度来进行判定。但对于驾驶员的酒精量的多少,法律上的最低规定标准是很低的。经常你也会在新闻中看到有人吃酒心巧克力也被判为酒驾。那么醉酒驾驶酒精的量的标准.
共同还贷的房产是怎么规定的?1、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按揭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产权登记在自己名下,该房屋属于个人财产,同样的,按揭贷款为个人债务。婚后配偶一方参与清偿贷款,并不改变该房屋为个人财产的性质,因此,在离婚分割财.
支付加班费的工资基数如何确认没有具体的法律依据。此处提供某地高院出台的指导意见,供参考:劳动者加班费计算基数,应当按照法定工作时间内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应得工资确定,劳动者每月加班费不计到下月加班费计算基数中。具体情况如下.
,在我国夫妻其实可以以分居的方式离婚,但是也有前提的,那就是夫妻必须是以感情不和而分居,同时分居达到了一定时间的,那么才能离婚。究竟实践中,夫妻分居之后多久才能离婚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一、分居之后多久才能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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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撤销著作权登记 如何撤销著作权登记生活中很多人可能不太明白著作权是什么意思,其实著作权也就是我们说的版权,这是作者及其他权利人对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享有的人身权和财产权的总称,也就是说著作权是一个大的范围,著作权是可以登记的,但是登记之.
信用卡的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这就属于恶意透支信用卡。恶意透支信用卡是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信用卡诈骗罪的法定情形之一,那么具体来说怎么认定恶意透支信用卡诈骗.
法律规定医保欺诈骗保行为有哪些一、定点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的欺诈骗保行为1.虚构医药服务,伪造医疗文书和票据,骗取医保基金的;2.为参保人员提供虚假发票的;3.将应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记入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4.为不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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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签场地租赁合同需要注意什么? 一、签场地租赁合同需要注意什么?1、标的的合法性,用途,承诺提供的必要的条件全部明确在合同中。2、租赁时间、标的物描述要准确。3、违约责任要清楚。4、解决争议的办法要明确。5、总之你担心的条件,对方承诺的条件一定要写.
患职业病的不属于工伤吗一、患职业病的不属于工伤吗职业病属于工伤。根据我国2011年1月1日实行的新修订的《工伤保险条例》,工伤一般包括因工伤亡事故和职业病。《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
一、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怎么申请强制性执行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申请强制执行的程序与一般民事判决强制执行是一样的。1、申请条件(1)申请执行的法律文书已经生效;(2)申请执行人是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权利人或其继承人、权利承受人;(.
为了减少犯罪行为的发生,我国立法机关制定了刑法等处罚性的法律规范,自刑法实施以来,减少了不杀犯罪行为的发生。由于在很多人的一生之中,都不会应用到刑事法律规范来保护自己的权益,但是,对于各位司法工作者来说,只有充分了解我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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