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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违约协议关于违约金有哪些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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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
合同
不单是约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权力与义务,还约定了双方的
违约
责任,当然,也有些用人单位是在签一份老大
违约
协议,那么劳动
合同
违约
协议关于
违约
金有哪些内容?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劳动
合同
违约
协议关于
违约
金有哪些内容?
1、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技术培训后,可以在服务期协议中约定
违约
金;不过,对于具体的
违约
金金额,法律还是有限制的,即不能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
2、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向用人单位承担
违约
责任。但同时,如果用人单位未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则不受竞业限制约定的约束。
根据劳动
合同
法,除以上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
违约
金。
所以,虽然实践中仍然存在许多约定
违约
金的情形,但根据法律的规定,只要不属于以上情形,即使双方约定了
违约
金,那么
违约
金的约定不符合法律规定,属于无效的约定,任何一方不必受其约束。
二、劳动
合同
违约
的形式
1、企业
①用人单位故意拖延不订立劳动
合同
或违反法定或约定的条件解除劳动
合同
;
②用人单位支付的工资
违约
或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③用人单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和劳动
合同
的约定不支付或拖延劳动者工资报;
④用人单位未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解除劳动
合同
后未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
⑤用人单位违法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
⑥由于用人单位的原因订立无效劳动
合同
,对劳动者造成损害;
⑦用人单位招用尚未解除劳动
合同
的劳动者,对原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该用人单位应依法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企业
违约
,应根据具体情形承担赔偿责任、行政责任(如
行政处罚
、责令改正等)。
2、劳动者
①劳动者违反劳动法规定的条件解除劳动
合同
;
②劳动者违反劳动
合同
约定的保密事项。
劳动者
违约
,对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三、劳动
合同
约定
违约
金的标准
劳动部《关于企业职工流动若干问题的通知》(劳部发[1996]355 号)规定,用人单位与职工可以在劳动
合同
中约定
违约
金。因此,
违约
金是劳动
合同
双方当事人的约定条款。目前国家没有对
违约
金标准做出统一规定。北京市在《劳动
合同
规定》中明确,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支付的
违约
金最多不得超过职工本人解除劳动
合同
前 12个月的工资总额,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职工反映企业约定
违约
金数额过高而有失公平的问题。同时,北京市对职工在某些事项结束前限制解除劳动
合同
,即劳动者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尚未处理完毕或未按照劳动
合同
约定承担
违约
责任的,不得按照“提前30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
合同
”的规定提出解除劳动
合同
。山东省《劳动
合同
条例》规定,劳动
合同
当事人擅自解除劳动
合同
的,按照劳动
合同
的约定支付
违约
金。
约定
违约
金的基本原则:
一是
违约
金的数额应考虑双方当事人(特别是劳动者)的承受能力;
二是约定
违约
金时双方要对等。
如果劳动者认为用人单位要求支付的
违约
金偏高,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诉,仲裁委员会可以根据劳动者的
违约
程度、实际收入水平、用人单位的损失等情况综合考虑。对于
违约
金约定偏高显失公平的,仲裁委员会可以酌情降低。
劳动
合同
违约
协议一般情况下都包含在了劳动
合同
里面,劳动者最关心的问题就是
违约
金的情况,所以,劳动者在签订劳动
合同
的时候一定要注意
违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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