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律师网
如何计算交通事故医疗费

首页>>法律知识

    在道路交通事故中遭受损伤或者因损伤引起疾病的,被害人定然要想事故责任人索取医疗费赔偿。但是在协商损害赔偿问题或者进行诉讼时,被害人的伤情还没有完全确定,还需要后续治疗,甚至二次手术。那如何计算交通事故医疗费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如何计算交通事故医疗费
  医疗费是指治疗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所受的损伤或损伤引起的疾病,是身体复原所花费的医药费和必要的治疗费用。
  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二、交通事故误工费怎么计算
  交通事故误工费是交通事故的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内(即误工时间),因无法从事正常的工作或者劳动而失去或减少的工作、劳动收人的赔偿费用。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20条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人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人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人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对实际支出的费用和误工损失,按照差额据实赔偿的办法。原《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中规定有固定收入的当事人的误工损失最高不能超出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三倍,而无固定收人者则按国营同行业的平均收入计算。《解释》对误工费损失不设最高限额。对于“受害人有固定收人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人计算”,有两点需要明确:
  1、该固定收入须有合法证明;
  2、该固定收人必须是受害人实际减少的,如果受害人受到损害后,其供职单位没有扣发或者没有全部扣发其收人,其误工费应不赔或者少赔。
  在索要交通事故医疗费、误工费赔偿时,切忌漫天要价,这样容易失去法院的信任;但是也不要胆怯,不敢提出合理的赔偿。在协商损害赔偿问题前,除了收集好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外,还可以请主治医师出具评估报告。索要交通事故损害时,您可以邀请专业交通事故律师陪同。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交通事故诉讼中,常常有当事人转移争议财产的行为,为保障自己的
      交通事故诉讼中,常常有当事人转移争议财产的行为,为保障自己的合法利益,可以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那交通事故诉讼怎样申请财产保全?也就是说,该如何申请进行交通事故财产保全呢?详细内容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交通事故诉讼怎样申请财产保全交通事故发生后,事故受害人希望通过扣留的方式将肇事车辆......


·交通肇事后逃逸的法律责任是什么
      交通肇事后逃逸的法律责任是什么一、交通肇事后逃逸的法律责任是什么我国法律对交通肇事后逃逸的法律责任作出了如下规定: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


·购车签订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
      购车签订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现在路上的车辆越来越多,不少人也在加入有车一族。那么购车签订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呢,我们在购车时应该如何避免商家的购车陷阱,下面就让我们为您介绍一下在购车合同中我们需要注意的东西,以及一些术语带来的陷阱。一、合同中的注意事项1、车辆信息务必写详细明确约定汽车的品牌、汽车......


·房屋的交付以什么为准?
      交房是整个购房过程中矛盾最集中的时期,而往往此时一些关键问题又最容易被您忽略,不知道房屋的交付以什么为准,就不清楚自己收到的房屋是否符合标准,此时自己的利益就有可能受到损害。下面我们就这个问题为你做详细解答。一、怎么交付房屋对房屋的转移占有,视为交付使用,也就是“交钥匙”即为交付使用。商品房交付......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可以作假吗?
      现如今交通事故频发,这和人们没有严格遵守交通规则的原因密不可分,既然交通事故的产生是有原因的,自然会产生交通责任事故认定书,那么交通责任事故认定书可以作假吗?我们将给您来一起普及一下相关知识。一、交通责任事故书的性质(1)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性质来看是一种证据,且与物证、书证、勘验笔录等不同,他是一种具......


·水利分部工程质量评定规范是什么?
      水利分部工程质量评定规范是什么在水利工程的实施完成之后,必须有相关部门完成质量评定。所以完全了解了水利分部工程质量评定规范的具体内容变得尤为重要,在水利工程的实施过程当中根据水利分部工程质量评定规范去完善工程的质量,这样才能高效有序的完成工......


·强奸罪
      一、概念与构成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是妇女性的不可侵犯的权利(又称贞操权),即妇女按照自己的意志决定正当性行为的权利。犯罪对象是已满十四周岁的少女和成年妇女。......


·94岁老奶奶工作可以签劳动合同吗?
      签订劳动合同,无论是对用人单位,还是对劳动者,都是必要的。我们都知道签订劳动合同的主体需要满足很多条件,就年龄来讲,至少年满十六周岁。但是很少有人探究签订劳动合同的年龄限制的上限。会有人问,94岁老奶奶工作可以签劳动合同吗?将结合相关法律知识,......


·客户拖欠货款怎么起诉,民事起诉流程
      客户拖欠货款怎么起诉,民事起诉流程开门做生意,都会有几个生意合作伙伴,这些生意伙伴可能是客户,也可能是合作商。交易是两者联系的纽带,出现拖欠货款的现象就时常发生了。该如何解决呢?我们在下午解答一下客户拖欠货款怎么起诉?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



广东 陈芝廉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9年
18620487148

福建 陈建青律师
主任律师 执业22年
18567906376

江苏 谢庆斌律师
执业17年
13921104310

广东 张逸律师
副主任律师 
13016625942

山东 许义园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7年
13061416368
⊙相关内容
·句容讨债
    句容讨债律师为镇江市句容市地区个人和企业解决催收欠款要账、贷......


·刘某明挪用公款50万元被判有期徒刑4年
      刘某明涉嫌挪用公款案辩护词审判长,审判员......


·公司人格否认司法解释是怎样的
      公司人格否认司法解释是怎样的一、公司人格否认司法解释又称"刺破公司的面纱"或"揭开公司面纱",指为阻止公司独立法人人格的滥用和保护公司债权人利益及社会公共利益,就具体法律关系中的特定事实,否认公司与其背后的股东各自独立的人格及股东的有限责任,......


·法医鉴定的形式合法性
      作为刑事诉讼的证据,不仅要内容合法,同时形式也要合法。在司法实践中,许多同志往往只注重对证据所能证实的内容本身的审查,而忽视了对形式要件的审查,特别是侦查部门的不少同志,在提取、制作证据时,对某些必须履行的程序没有引起重视,从而导致证据在形......


·对债权债务往来款项的清查方法是什么
      对债权债务往来款项的清查方法是什么一、什么是往来款项清查?往来款项清查是根据账簿记录,通过对公司的各项实物、现金的实地盘点,对银行存款、往来款项的核对,确定各种财产、货币资金、往来款项的实有数,并查明账存数与实物数是否相符。《新旧事业单位会......


·帮朋友挂名公司法人有何风险?
      帮朋友挂名公司法人有何风险?我们知道,现在的中国,综合国力越来越强,相对应的经济也越来越好,所以带动的公司的建立就多了,每个公司都有一个法人。法人就是公司的负责人。法人它是一个组织,团体,而负责人是一个自然人。那么帮朋友挂名公司法人有何风险......


·盗窃转化抢劫罪的条件有哪些
      实践中,针对三个具体的犯罪,在满足一定条件的时候可以转化为抢劫罪,这三种犯罪包括盗窃罪、抢夺罪以及诈骗罪。那么您知道盗窃转化抢劫罪的条件有哪些吗?我们为您做详细解答。我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九条规定,犯盗窃、诈骗、抢夺罪,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


·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风险
      有的单位在法律规定的时间内,不与劳动者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而进行口头的约定,这样做不仅违反了相关法律的规定,同时还会产生一定的法律风险。那么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风险有哪些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风险现实......


·监护人如何确定,怎样确定监护人?
      父母是孩子理所当然的监护人,但是当父母不在或者无法照顾孩子的时候,上哪儿找监护人呢,监护人怎样确定,是否存在一些原则?而作为监护人又有哪些职责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一、监护人如何确定(一)、怎样确定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对未成年人......


·集体土地使用证过户夫妻离婚
      集体土地使用证过户夫妻离婚国家的土地分为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国有土地的使用权是归国家所有的,但是集体土地的使用权是归集体所有的。集体土地的使用权的转让也是很常见的,转让集体土地使用权说简单一些就是将土地使用证过户到别人的名下,自己失去土地使......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事发地: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查不到你们律师事务所电话,能提供你们的联系方式吗
·本人帮忙把别人的车带进施工区做业,双方协商好每月给我多少钱,其余的事项均有车主自
·你好!我想咨询男方不配合的情况下,离婚要提供哪些信息?结婚几
·你好!粉碎性骨折报工伤了,对方全责,能赔多少?厂里和公司都要赔钱,是怎么赔的?赔哪些东西
·结婚后房产首付由父母出资,离婚后怎样分割。
·本人三号工伤。去医院检查说左手中指第四关节骨折,但是不需要住
·夫妻感情不合女方要求离婚男方是上门女婿有三个
·借款纠纷,去年8月份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老律师网www.Law64.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