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律师网
房子产权到期怎么处理

首页>>法律知识

    房子产权到期怎么处理
  
  据根据目前的法律规定,商品房的土地使用权如果是到期后,住宅用地是可以自动续期。
  
  1、我国《物权法》第149条对房屋产权到期后的情况有规定:
  
  ①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限的时间届满的,可以自动续期。
  
  ②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执行;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不动产,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2、《城市房地产管理》中的第21条也有规定:
  
  在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年限届满后,如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可以在期限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众利益收回该土地的外,其他续期申请应当予以批准。续期的应当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通过总结,我们可以知道,房屋在70年产权到期后,有两种情况:
  
  ①延长土地使用权期限。这种情况的话可以由房屋业主联名来向当地的国土资源局提出申请,补交土地出让金,当然这个价格应该低于同类的土地出让金的价格,类似于成本价和市场价的差额。
  
  ②如果是根据规划需要,国家需要收回土地和地上建筑物的。那么业主也可以得到相应的经济补偿,用类似拆迁安置的办法解决。
  
  二、土地使用年限如何计算
  
  1、已购公房、央产房
  
  已购公房和央产房同属福利分房制度下的"产物"。取消福利分房后,已购公房和央产房也可上市进行交易,由于是成本价的房屋,因此买方在购买这类房屋时需要缴纳一定的土地出让金。根据其房屋权属的特殊性,这类房屋的土地使用年限计算方法也分为几种不同版本。
  
  (1)如果已购公房和央产房的土地是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即从该楼的第一套房屋首次进入二手房市场,缴纳土地出让金之日起核定其土地出让年限。其他房屋上市时,依上述办法分别计算使用年限,最终保证同一宗土地、同一栋楼的土地出让年限终止日相同。
  
  例如:某房屋1996年竣工,该楼第一套房屋首次进入二手房市场的交易日期为2000年,因此该栋楼的整体土地使用年限也从2000年开始算起,即最终土地使用年限截止日期为2070年。2005年有其他业主将自己的房屋出售,那么购房者购买后的土地使用年限为2070年-2005年=65年。同一宗土地、同一栋楼的土地出让年限终止日相同。
  
  (2)如已购公有住房新占土地是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其70年的土地使用年限以原签署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或《转让合同》,以及下发的《国有土地使用证》核定土地使用年限为准。(一般是从竣工日期算起)
  
  例如:某房屋1997年竣工,其《国有土地使用证》下发时间为2000年,而该房屋所下发的《国有土地使用证》上标注的使用年限为"1997年至2067年",也就是说该房屋的土地使用年限从1997年开始算起,这套房屋的最终土地使用年限到2067年为止。那么,如果这套房屋的业主于2004年出售该房产,其新的土地使用年限为2067年-2004年=63年。
  
  2、经济适用房
  
  经济适用房的性质较为特殊,整个开发的楼盘并不具备土地使用权证。基于这种情况,通常情况下,经济适用房的土地使用年限以基楼盘原始竣工的时间为准。
  
  例如:某砖混结构的房屋2000年竣工,则这套房屋的最终土地使用年限到2070年为止。房屋的剩余土地使用年限=2070年-购买的时间,比如,购买时间为2005年,则其剩余土地使用年限为65年。
  
  3、商品房土地使用年限
  
  商品房的土地使用年限是从开发商拿地之日开始算起。比如,开发商拿地时间是2000年,则其土地使用年限是2000年至2070年。A于2005年购买了该开发商的房屋,则其剩余的年限为65年(2070年-2005年)。B在2010年购买了A的房屋,则B所购买的房屋,剩余土地使用年限为60年(2070年-2010年)。
  
  准确来说我们在购买了房子之后,其实对房子就是拥有就是完全产权,所以其实对房子并不存在一个产权到期的问题。但一般城镇中的房子都是修建在国有土地上的,对于国有土地就有使用期限的限制了。对应的,人们就普遍的认为其实房子还是有使用期限的。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房屋遗产税该谁出,如何征收?
      房屋遗产税自然就是继承人在继承被继承人的房屋时需要缴纳的税费,至于具体的缴纳方式和具体的计算方式,一般来说,在相关规定中是有严格的标准的。那么房屋遗产税该谁出?如何征收?我们这就为您详细解答一下吧!一、房屋遗产税该谁出?我国目前并未开征遗产税,也从未发布遗产税相关条例或条例草案。在继承房屋办理过程中......


·常见的房屋质量问题有哪些
      常见的房屋质量问题有哪些1、楼体不稳定。表现为过了沉降期依然下沉不止;不均匀沉降导致楼体倾斜;整体强度不够,楼体受震动后或在大风中摆动;因结构不完善,部分或全部承重体系载力不够,导致楼体有局部或全部坍塌隐患。2、裂缝。包括墙体裂缝及楼板裂缝。裂缝分为强度裂缝、沉降裂缝、温度裂缝、变形裂缝,产生的原因有材......


·在社会生活中,很多朋友急于购置新房,这时,购买二手房就成为一
      在社会生活中,很多朋友急于购置新房,这时,购买二手房就成为一个选择。而与此同时,购买二手房要注意什么?二手房合同违约金一般多少?这些问题也会迎刃而来,鉴于买房子是关系到全家人的大事,这些问题必须要清楚地了解。所以我们共同来了解一下。一、买二手房要注意什么?1、产权清晰产权证上的房主与卖房者是否一致......


·哪些二手房合同无效,什么样的二手房合同无效
      哪些二手房合同无效,什么样的二手房合同无效一、什么样的二手房合同无效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行为,因此,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房屋买卖均应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签订合同,他们不能独立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否则,属无效合同。2、......


·二手房过户的手续应该怎么办
      在购买了二手房之后,不是签订了合同、交付了房款就算交易完成,由于房产具有特殊性质,需要实际办理登记备案、并且还要办理过户之后,才能实际取得二手房的所有权。那一般来讲,二手房过户的手续应该怎么办呢?要是你不清楚的话,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二手房过户的手续应该怎么办1、先接受房地产交易管......


·建筑工程专业分包合同范本的内容是什么?
      建筑工程专业分包合同范本的内容是什么建设工程专业分包合同甲方(承包方):乙方(分包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承包人和分包人双方就分包工程施......


·构成骗取贷款罪利息要还吗?
      我们在生活中经常碰到为了骗取银行贷款而故意提供伪造的文件或者虚假的证明。我们在刑法将其定义为,骗取贷款罪。在审理骗取贷款罪后,“构成骗取贷款罪利息要还吗”成为一个常见的问题。很显然,需要归还利息,我们下面将给您介绍相关法律知识。一、构成骗......


·小编总结了一下,很多时候交通事故的发生其实都是因为其中一方或
      我们总结了一下,很多时候交通事故的发生其实都是因为其中一方或者双方都有违章行为,从而才引发了事故,造成了人员、财产的损害。而此时既然事故已经发生了,那肯定需要作出相应的处理才行。到底交通事故要如何处理呢?下文中我们就来告诉您具体答案吧。一、......


·企业破产清算对银行的影响
      企业破产清算对银行的影响企业因生产经营不当所导致企业的破产倒闭是您都不想看到的结果,因为这样就会有很多的员工都会失去工作,站在银行方面来说对于公司所欠的债务也会难以有保证收回。企业破产清算对银行的影响有哪些呢?下面是我们帮您整理的资料,希望......



安徽 沈培亮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4年
18656084778

广东 魏向阳律师
副主任 
13147094815

江苏 徐志勇律师
双学士 执业21年
18168563608

上海 罗东升律师
主任律师 
18516500148

山东 范志强律师
执业20年
13065042504

浙江 何强律师
副主任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14年
18868876507
⊙相关内容
·南京房产律师咨询
    南京房产律师咨询解答房地产、建设工程等相关领域法律问题。旨在......


·徐晨光律师走进台儿庄市民中心开展法治宣讲
      近日,徐晨光律师走进台儿庄市民中心为区医保局干部职......


    一、小三的孩子有继承权吗私生子有继承权吗,能继承财产吗?私生子在法律上称为非婚生子女,法律有规定非婚生子女是有继承权的,所......
    怀孕期被辞退应该怎么办1、如女职工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则应撤销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双方继续履行劳动合同。造成劳动......
    什么是抚养费抚养费分两种,一种是指父母对未成年孩子依法所应承担的抚养责任,另一种是计划外生育孩子而占用社会资源而征收的社......
    试用期辞退员工提前三天书面通知吗1、试用期内辞退员工不需要提前三天通知。但用人单位应当有证据证明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或者有违......
·工程欠款诉讼时效期如何计算?
    工程欠款诉讼时效期如何计算?一、工程欠款诉讼时效工程欠款的诉讼时效为两年,从知道或应当知道拖欠行为起算。我国法律规定诉讼时效可以通过一定的主张权利行为得以中断,中断后诉讼时效可以重新计算。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第一百六十七条的规定,诉讼时......

    在我国喝醉酒骑电动车属于醉驾吗除非电动车被列入机动车《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通用技术条件》中,将40公斤以上、时速......
    夫妻离婚成年子女能分财产吗父母的共同财产属于夫妻共有,与他人没有关系。父母离婚的财产分割,由父母之间协商处理或通过诉讼......
    征用土地的一个很重要的特征就是要符合法定的程序,这是征用土地制度合理存在的前提,如果在缺乏法定程序的情况下进行土地征收是......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事发地: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2019公务员工伤鉴定标准,按什么标准执
·你好曾律师,我有一套房屋住了八年了最近开发商给我办房产证,可
·三个人合伙经营一间养生工作室,每个人15万投入。股份是33%33%34%三个人分配。开业近一,
·电动三轮车交通事故,在8米宽的道路十字路口
·精神损失费的额度大概是多少
·柳律师我换了手机找不到号码,你号码多少
·我是他姐夫,看看为什么进去,有没有什么办法,能让他出来,??
·交通事故赔san div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老律师网www.Law64.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