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律师网
法定继承开始的时间是什么时候

首页>>法律知识

    法定继承开始的时间是什么时候1、根据《继承法》第2条的规定,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被继承人死亡包括自然死亡和宣告死亡。2、如果相互有继承关系的几个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并且不能确定死亡时间的,推定没有继承人的先死亡;死亡人各自都有继承人的,如果几个死亡人辈分不同,推定长辈先死亡;几个死亡人辈分相同,推定同时死亡,彼此不发生继承,由他们各自的继承人分别继承。正确认定继承开始的时间,具有重要意义:(1)它是遗嘱和遗赠生效的时间。(2)它是确定被继承人遗产实际内容的时间。(3)它是分割遗产和放弃继承权效力应溯及到的时间。(4)它是法律上的期待继承权转化为现实继承权的时间。(5)它是确定继承人范围的时间。(6)它是20年最长权利保护期的起算时间,因继承发生的民事纠纷,从继承开始之日起,超过20年的不得再提起诉讼。继承开始的原因应该是被继承人死亡,所以,知道被继承人死亡的继承人应该即时通知其他继承人和与继承相关的人。如果有继承人出于个人恩怨或侵吞遗产的目的故意不通知其他继承人被继承人死亡的事实,可能会引发吊唁权之类的争议,不排除承担相应民事责任的可能。另外,在有继承权的各方未达成处理一致或未经法院判决前,相关持有遗产的人应该妥善保管遗产。其他继承人也应尽快了解遗产情况。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遗产应由一定的人加以保管,保管人可能是继承人,也可能是非继承人;保管遗产支出的费用应当从遗产中扣除或者由继承人支付;对于享有合法的继承权但无法参加继承的人,应保留其应继承的份额,并为其确定遗产保管人或保管单位。二、进行遗产分割的方式有哪些继承开始后,为避免争议,应尽快就相关遗产继承问题进行协商,无法自行协商的,可以找街道、村委会、其他亲属进行协调,也可以找律师进行咨询分析并听取相应建议。如协商一致,应尽快达成书面分割意见确认;形成一致后,动产可直接分割,不动产、存款等需要办理过户的财产,应及时办理继承公证后过户;如确实分歧较大,无法协商,建议尽快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人民法院进行审理判决。实践中,有些人协商不成也不起诉,就有可能造成时效超过,权利得不到保护,或者虽然没有超过时效,但相关遗产灭失或状态发生变化,给继承遗产造成认定难、分割难等障碍。综上所述,法定继承开始的时间是被继承人去世时开始,继承财产分割时间的期限一般为三年,对于遗产在被继承之后仍然可以对遗产继承产生异议并起诉的,但是只有二十年的时间,一旦超过这个时间就不能再提起诉讼。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法定继承、遗嘱继承和遗赠、遗赠抚养协议三者效力如何?
      据《民法典》第1123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首先,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在通常情况下,如果被继承人生前没有留有有效的遗嘱,继承开始后,就需要启动法定继承制度,根据继承编所规定的继承人的范围、顺序、遗产分配方法等......


·遗嘱继承的范围是哪些,有哪些法律规定?
      遗产作为已经死亡的公民自身的个人财产,遗嘱也是遵循公民的个人意愿的,看似白纸黑字的事情,但是根据遗嘱来继承遗产在现实生活中往往出现各种纠纷问题,我们首先得弄清楚遗嘱继承的范围有哪些法律规定,才能知道遗嘱是否具有合法性,下面,的我们为您介绍此内容。遗嘱继承的主体范围:遗嘱继承是指按照立遗嘱人生前所留......


·一、继承遗产时女性婚前财产男方有份么?
      一、继承遗产时女性婚前财产男方有份么?男方可以继承妻子的婚前财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及继承顺序】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


·遗产税条例草案的内容是什么?
      一、遗产税条例草案的内容是什么?  我国目前并未开征遗产税,也从未发布遗产税相关条例或条例草案。??????从近年来遗产和赠与税的国际发展趋势看,征收遗产和赠与税在调节贫富差距的同时,可能会对一国的经济特别是国外资本流入和国内资本流出产生一定的影响,是否征收遗产和赠与税已逐步成为国家、地区间税收竞争、吸引......


·再婚夫妻有相互继承权吗
      有的男女在离婚之后,找到了自己的真爱又会再婚。而对于再婚的夫妻来讲,因为有过一段婚姻了,所以此时会格外小心,也会相应了解类似于再婚夫妻有相互继承权吗这样的问题。下面我们就为你做详细介绍。一、再婚夫妻有相互继承权吗夫妻互相享有继承权,是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家庭关系中地位平等的一个重要标志。夫妻间的继......


·合同无效和合同解除的区别
      合同无效和合同解除是有区别的,具体表现在:一、从发生原因上看,合同无效是指合同根本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合同有效的条件,合同关系不应该成立;而合同解除是指消灭已经有效成立的合同。二、对于无效合同、特别是故意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道德的合同来讲,应该......


·违章建筑如何处罚?
      我国《城市规划法》第40条规定:“在城市规划区内,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违反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严重影响城市规划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拆除或者没收违章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影响城......


·何为遗弃罪的构成要件?
      日常生活中,弃婴的现象时有发生,这种行为不仅会受到社会的谴责,还会受到法律制裁。和其它犯罪活动一样,遗弃罪也有其独有的构成要件,只有这些条件符合了,公安机关才能以遗弃罪立案。那么,何为遗弃罪的构成要件?下面我们一起了解下相关法律知识。一、......


·如今父母强迫婚姻违法吗?
      现如今,儿女的婚姻大事是父母最为关心的。也许身边很多朋友过年过节就面临着父母亲戚的催婚逼婚,这种现象让很多年轻人头疼不已。刚初入社会,父母就恨不得早早为自己的儿女找一个伴,怕极了再过几年孩子就沦为所谓的剩男剩女。不少年轻人甚至是反感回家过年......



浙江 温.律师
副主任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11年
13052261268

广东 陈芝廉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9年
18620487148

上海 黄晓栋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1年
18667830319

上海 罗东升律师
主任律师 
18516500148

浙江 何强律师
副主任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14年
18868876507

江苏 赵洋洋律师
副主任律师 执业12年
14751692778
⊙相关内容
·江宁劳动律师
    江宁劳动律师为南京市江宁区公民和企业提供专业的劳动法服务,就......


·北京市关于盗窃等六种侵犯财产犯罪处罚标准的若干规定(2012)
          为了正确贯彻实施《刑法》,......


    根据法律规定公务借条怎么写?一、根据法律规定公务借条怎么写?1、应写清楚借款人和放款人的法定全名;2、应写清楚借款金额......
    我们都知道,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会构成故意伤害罪,严重的情形下甚至会判处死刑,曾经就有人问过我们,要是犯罪分子构成该罪后......
    犯罪分子存在诽谤罪怎样定性?犯罪分子存在诽谤罪的定性方法是:(1)须有捏造某种事实的行为,即诽谤他人的内容完全是虚构的。如果......
    上海工伤认定书办理流程1、先找到所在地的的劳动保障局,然后找到工伤科2、劳动局会给你进行鉴定。3、然后就可以在当地的......
    医院乱收费可以退钱吗?一、医院乱收费可以退钱吗?医院乱收费可以要求医院退钱,医院乱收费可以可以去卫生行政部门投诉,如果......
    一、醉驾后交通事故的处罚有哪些机动车驾驶人因为醉酒驾驶机动车导致发生交通事故的,如果造成一人重伤以上结果的,就会构成交通......
    莱阳的朋友最关心和莱阳有关的各项政策和法律内容,同样,您对于莱阳司法鉴定也是十分关心的。莱阳司法鉴定所需要的材料和程序对......
    合同成立必须具备的一般条件是什么1、存在双方或多方订约当事人。所谓订约当事人是指实际订约合同的人,在合同成立以后,这些主体......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事发地: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以死亡者日记叙述内容证明房产归属是否有效?如何鉴别真
·我们怎么才能最道厂子的买断
·公司有合同却不按照交社保,我可以要求补偿吗
·我是2011年的事,打了两次官司都没有得到赔偿,现在听说他那
·家人被公安局带走一星期没有任何消息,听人说参与犯*
·你好,请问有限责任公司宣布破产后,欠我的钱怎么要回,打电话不
·黎律师你好,在锦泰烂尾楼买了房。开发商已破产,三证一表也没有
·买卖房子写合同你会参加吗?律师费多收?请回复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老律师网www.Law64.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