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二年半正常减刑多少?
两年半减刑多少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
服刑人员减刑会受到各种因素的影响:
1、主要还是依靠个人表现能力。
2、在投入监狱之前在
看守所关押期间是不能减刑的。
3、投入监狱时余刑不足一年,一般是没有机会立功减刑的。
4、判刑两年半,如果投入监狱时不到一年半的刑期的话,还是可以减刑四、五个月。
减刑以后实际
执行的刑期,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年。
对于正在服刑的犯罪分子来讲,只有符合了法定的减刑条件才能减刑,而至于具体减刑多少,则还需要看实际情况。
二、减刑的条件有哪些?
我国《刑法》明确规定,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
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
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只要符合上述条件就可以减刑。
另外,减刑依法进行,对于犯罪分子的减刑,由
执行机关向中级以上人民法院提出减刑建议书。
人民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对确有悔改或者立功事实的,裁定予以减刑。非经法定程序不得减刑。
三、减刑怎么申请?
减刑申请流程如下:
1、监狱对罪犯提请减刑、假释必须严格依照有关规定办理。提请减刑、假释,应当由分监区召开全体警察会议,根据法律规定的条件,结合罪犯服刑表现,集体评议,提出建议,报经监区长办公会审核同意后,报送监狱刑罚
执行(狱政管理)部门审查。
直属分监区或者未设分监区的监区,由全体警察集体评议,提出减刑、假释建议,报送监狱刑罚
执行(狱政管理)部门审查。
2、刑罚
执行(狱政管理)部门完成审查后,出具审查意见,连同监区或者直属分监区报送的材料一并提交监狱提请减刑假释评审委员会评审。
3、监狱提请减刑假释评审委员会经评审后,将拟提请减刑、假释的罪犯名单以及减刑、假释意见在监狱内公示。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有警察或者罪犯对公示内容提出异议,监狱提请减刑假释评审委员会应当进行复核,并告知复核结果。
4、监狱提请减刑假释评审委员会完成评审和公示程序后,将拟提请减刑、假释的建议和评审报告,报请监狱长办公会审议决定。
5、经监狱长办公会决定提请减刑、假释的,由监狱长在《罪犯减刑(假释)审核表》上签署意见,加盖监狱公章,并由监狱刑罚
执行(狱政管理)部门根据法律规定制作《提请减刑建议书》或者《提请假释建议书》,连同有关材料一并提请人民法院裁定。
6、减刑、假释裁定一般由人民法院直接宣告,直接宣告有困难的,可委托罪犯服刑地人民法院或监所代为宣告,监所代为宣告应迅速及时。
其中减刑建议申请书是由监狱向法院提请的,只有符合减刑的条件监狱才会出面向法院提交减刑建议申请书。
置于采纳与否在于合议庭或者法官了。只需要把真实的情况写出来,说明真情才会打动法官。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
请点此举报。
·
诈骗罪和侵占罪的区别有哪些
对于诈骗罪和侵占罪,其实主要都是对受害人公私财物的一种侵犯,而现实中却有很多人搞不清楚诈骗罪和侵占罪,也就是无法对这两个犯罪进行准确的区分,这是很严重的问题,容易导致定错罪。那究竟诈骗罪和侵占罪的区别有哪些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一、诈骗罪和侵占罪的区别有哪些诈骗类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
吸毒是违法还是犯罪,吸毒的危害
无论是在电视上还是书上,经常可以看见“远离毒品”的提示标志,但是很多人对此并没有在意,吸毒的人特别多,而且有些明星因吸毒自毁前程。所以,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吸毒是违法还是犯罪?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吸毒是违法还是犯罪?仅仅是吸毒,并不构成犯罪,这是违法行为。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吸毒......·
如何对诬告陷害罪量刑处罚
有人的地方就会产生人性的纠结,就会犯错误和被惩罚,电视剧里有句说烂的台词:诬告反坐。这说的是一种叫诬告陷害的法律现象,经典古装剧的必备桥段,那么在现代社会,要是认定构成此罪的话,那么一般该如何对诬告陷害罪量刑处罚呢?请一起通过下文进行了解吧。一、如何认定诬告陷害罪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
被刑事拘留了怎么办,刑事拘留的程序是怎样的
被刑事拘留了怎么办,刑事拘留的程序是怎样的当您的亲属和朋友因犯罪被刑事拘留并将要被追究刑事责任时,就应该需要了解被刑事拘留后应该做些什么。了解这个程序对当事人是更有利的。被刑事拘留了怎么办?下面就由我们给您一一解答。一、被刑事拘留了怎么办第一、公安机关或检察院若对您亲友限制了人身自由的话,依据......·
刑事案件审理期限最新规定
刑事案件审理期限最新规定刑事案件的审理包括了一审、二审以及再审等三个不同的阶段,在不同的审理阶段中,法律规定的期限是不同的。那到底刑事案件审理期限是如何规定的呢?我们在下文中为您带来刑事案件审理期限最新规定的内容,帮助你进行了解。一、一审法院审理期限1、公诉案件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
怎样办理工伤认定 工伤认定由谁来举证
虽然很多时候都是由所在用人单位申请办理工伤认定的,但现实中也不排除单位不积极配合进行工伤认定的情况,此时就需要受伤职工自己提出申请了。因而了解清楚怎样办理工伤认定,其实也是很有必要的。下文中我们为你具体解答这个问题。一、怎样办理工伤认定职......·
寻衅滋事罪怎么处置,构成寻衅滋事罪怎么判刑?
寻衅滋事犯罪的行为人往往是为了满足耍威风、取乐等不正常的精神刺激或其他不健康的心理需要,而破坏社会公共秩序。对于这样恶劣的犯罪,我国是如何规定处罚的呢?关于“寻衅滋事罪怎么处置”的问题,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一、寻衅滋事罪怎么处置......·
关于诉讼离婚条件有什么?
在我国,随着近几年的社会现象来看,越来越多的夫妻走向了离婚的道路。离婚就会牵扯到财产分割和抚养权的问题,离婚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协议离婚,由夫妻双方私下解决,另一种是诉讼离婚,由法院解决,那么诉讼离婚条件有什么呢?下面我们将为您进行详细解答。......·
如何解除患病职工劳动关系?
当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署劳动合同后,双方均不得擅自解除劳动关系,否则需要支付巨额赔偿金。职工受伤经治疗被认定无法痊愈或者不能再胜任此工作的,用人单位可以与其解除劳动关系,但需经济赔偿金,若不是因为工作原因受伤该如何解除患病职工劳动关系?一、相......
⊙相关内容
·
南京金融凭证诈骗罪律师
南京金融凭证诈骗罪律师解读金融凭证诈骗罪的概念、认定、情节严......

·
公司被吊销后不清算,股东应对公司债务连带清偿
导语:在“老赖”被吊销营业执照,且无财产可供执行的......
·
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收回流程是什么?
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收回流程是什么?一、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收回流程是什么?收回国有土地需要经过以下几个方面的程序:拟订收回方案、听证、报批、下达决定书、注销登记、补偿等。1、拟订收回方案: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市或县级人民政府的批准调整用地的文件,...... 保证金为合同生效条件吗一、保证金为合同生效条件吗?保证金不是合同生效条件,《民法典》规定,合同的一般生效要件合同的一......
劳动合同在辞退员工时可以不支付补偿金的情形有哪些?(一)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
只有我国人民法院才有权利对我国公民的财产进行冻结,当然,冻结财产的肯定都是和案件有关的人员,比如说某些特定的经济犯罪案件......
对于有孩子的家庭来说,如果夫妻双方离婚的话,肯定会对孩子的抚养权进行争取。当孩子的抚养权被判定会后,孩子的抚养费又成了夫......
房屋买卖合同无效情形有几种房屋买卖活动中可能导致合同无效的情形如下:(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根据我国《......
从《婚姻法》中的规定来看,男女申请办理结婚登记的,需要同时满足规定的结婚条件才行,而要是有一方不满足的话则就会导致婚姻无......
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