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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劳动律师长期为企业和个人处理劳动人事法律事务,在劳动法领域执业多年,擅长劳动争议、医疗纠纷、损害赔偿、交通事故等案件,参与处理了众多劳动争议案件,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南京劳动律师对当前劳动法领域热点问题,如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企业规章制度建设,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劳动保护,反歧视,女职工权益,非全日制工时,工资制度,商业秘密保护及竞业限制有深入研究和独到见解.Law64。 经典案件,比如一起劳动工伤案件,接受委托后,劳动部律师提出如下代理意见: 一、被申请人未依法给申请人缴纳缺补的社会保险,申请人要求解除劳动合同,支付经济补偿金符合法律规定.老律师网。 二、申请人在被申请人处因工受伤,依法应当享受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Law64。 三、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被申请人应当支付申请人因工受伤停工期间的工资。 四、申请人主张的护理费、伙食补助费事实清楚,符合法律规定 五、申请人主张的日常加班费、双休日加班费、法定节假日加班费事实清楚.老律师网。 (一)申请人在被申请人处工作期间,被迫严重超时加班,几乎没有节假日,远远超过了《劳动法》第41条规定的“每月加班不得超过36小时”的规定,更严重违反了《劳动法》第43条“用人单位不得违反本法规定延长劳动者的工作时间”的强制性规定。被申请人应当依照劳动法律的规定,对于员工的加班,无条件支付劳动报酬。 (二)我国《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6条规定:在劳动争议纠纷案件中,因用人单位作出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决定而发生劳动争议的,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另外,我国的《劳动争议仲裁法》也规定,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老律师网。《劳动争议仲裁法》第39条规定:劳动者无法提供由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与仲裁请求有关的证据,仲裁庭可以要求用人单位在指定期限内提供.Law64。用人单位在指定期限内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老律师网。 综上所述,为了维护社会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构建和谐劳资关系,共建和谐社会,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恳请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支持代理人的以上代理意见并依法裁决。 最后,仲裁委员会支持了律师的意见,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三、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被申请人应当支付申请人因工受伤停工期间的工资 (二)我国《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6条规定:在劳动争议纠纷案件中,因用人单位作出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决定而发生劳动争议的,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最后,仲裁委员会支持了律师的意见,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三、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被申请人应当支付申请人因工受伤停工期间的工资另外,我国的《劳动争议仲裁法》也规定,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擅长劳动争议、医疗纠纷、损害赔偿、交通事故等案件,参与处理了上百件劳动争议案件,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具有丰富的法律工作经验,得到当事人的一致好评 四、申请人主张的护理费、伙食补助费事实清楚,符合法律规定 五、申请人主张的日常加班费、双休日加班费、法定节假日加班费事实清楚。 。 相关内容: ·投资拍摄电视剧案件代理意见 ·六合医疗事故律师_南京医疗纠纷律师,南京医疗诉讼律师-[ ·栖霞区离婚房产分割 ·南京强奸罪律师_南京强奸罪认定立案标准、量刑标准、判刑依据,南京强奸罪辩护 ·工伤保险待遇案代理词 补缴手续1、直接提供补交月的工资凭证复印件,加盖财务章和公章,凭证上要有员工的本人签名。2、员工的劳动合同复印件3、单位起草一份补交申请,就说是经办人员失误之类的原因,补交保险。上面注明员工姓名和身份证号。加盖公章。带上公章,去那现填表四表五,工作人员一般会告诉你缴费比例,照基数乘就行了。表五是不能修改的,要注意。表四一. 民事诉讼立案等级制度是什么?现阶段我国有很多民事纠纷,这些小的纠纷不至于上升到治安案件或者刑事案件,这时候就需要相关的民事案件来处理,但是很多人对于民事诉讼方面的规定并不了解。那么民事诉讼立案等级制度是什么?下面我将就民事诉讼立案等级制度是什么的问题进行详细的解释。民事诉讼立案等级制度是什么?民事诉讼法院立案条件. 一、刑事诉讼依法移送审查起诉的条件有哪些?1、根据刑事诉讼法和有关规定,侦查机关对于侦查终结的案件做出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决定的,应当具备以下条件:(1)犯罪事实清楚;(2)证据确实、充分;(3)犯罪的性质和罪名认定正确;(4)法律手续完备;(5)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2、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1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 离婚时少分或不分财产的情形是什么一、离婚时少分或不分财产的情形是什么?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要请. 区分承运人与委托代理人的标准 既然货代既可能以承运人的身份又可能以代理人的身份出现,有必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区分,明确货代所应承担的责任。FIATA标准规则的第7.1部分中关于货代作为承运人出现的责任规定如下:货代……当其签发自己的运输单证,或以其他方式明示或默示地表示承担承运人的责任(缔约承. 相关法律问答: ·我是被告 已经收到法院传票 夫妻离婚案结 我是被告 已经收到法院传票 夫妻离婚案结 原告要求生女随女方生活 依法分割双方共同财产 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遗嘱是否有效?借的钱用还吗 遗嘱是否有效?借的钱用还吗. ·被拘留人员可不可以探视 被拘留人员可不可以探视. ·你好,我在xx一家物流送新车路上出车祸了,我全责,在医院花了 你好,我在xx一家物流送新车路上出车祸了,我全责,在医院花了四十多万请问物流能陪我钱吗. ·申请强制执行申请人应付申请费san 申请强制执行申请人应付申请费divclass="w990mamt20. ·我和我前妻分居五年,我们没有结婚证,有个女儿二十四岁,当时分 我和我前妻分居五年,我们没有结婚证,有个女儿二十四岁,当时分开的时候问她要房子要钱,她要房子,我净身出户,我现在想解除同居关系,程序是什么. ·你好,我在法院7月5申请的还款执行 你好,我在法院7月5申请的还款执行. ·我哥於2020年4月10日被行政拘留15日,本该25日释放。 我哥於2020年4月10日被行政拘留15日,本该25日释放。后听民警说接到举报转刑事拘留至今没有消息。我们家属不知该怎么办?. ·我吧鱼塘租给了别人了,但是前几天47岁成人不小心掉进鱼塘死了,有我的责任吗任吗? 我吧鱼塘租给了别人了,但是前几天47岁成人不小心掉进鱼塘死了,有我的责任吗任吗?. ·这份合同有效吗?,在不知道菜地的具体面积时跟开发商签了买卖菜地的合同 在不知道菜地的具体面积时跟开发商签了买卖菜地的合同,合同上的补偿金与事实给的补偿金也不一致,这份合同有效吗?合同中不止一次的提到“签字之日起合同生效,不得再发生任何纠纷”请问现在可以申请撤销合同吗?. ·5月非正常从以前公司离职,到现在快2,现在找到工作,五险还能正常缴纳么险还能正常 5月非正常从以前公司离职,到现在快2,现在找到工作,五险还能正常缴纳么险还能正常缴纳么san你好,我15月非正常从以前公司离职,到现在快2,现在找到工作,五险还能正常缴纳么887720. ·18年末开始两人因情感问题分开,至今女方对孩子不闻不问,主动 18年末开始两人因情感问题分开,至今女方对孩子不闻不问,主动协商解决女方也不予理睬。. ·我在中山三乡买了社保刚满三个月现在住院能报销吗? 我在中山三乡买了社保刚满三个月现在住院能报销吗?. ·骗签合同,拖欠工资,我是一个施工员 我是一个施工员,和一家公司签到劳动合同,但是该公司的合同上没盖他们公章,然后把合同全收回去了,已经半年了还没给我,而且合同上签的条款他们都没履行!现在工程完了我找他们要工资却被告知公司暂时没钱要喊我等待!. ·银川兴庆区看守所可以给里面的人写信吗? 银川兴庆区看守所可以给里面的人写信吗?.. ·这房子还算不算共同财产? 我弟弟婚后一直住在我父母家,最近要买新房,由于他们二人婚后收入不高,房款需要由我父母或者我来支付。问题是我弟妹总跟我弟弟吵架,二人感情不够稳固。我们担心日后万一离婚,这房子还算不算共同财产?如果我父母或者. ·收费没按预案定的时间去开导致案件的败后来总是推迟 这样的情况下 承担责任san 律师收费后没按预案定的时间去开庭导致案件的败诉后来总是推迟这样的情况下律师承担责任divclass="w990mamt20. ·没有同等价值的财产怎么有什么办法能申请财产保全 没有同等价值的财产怎么有什么办法能申请财产保全. ·法院拍卖房过户费是怎么收 请问法院拍卖房子过户费是多少钱.有土地证和房产证的,是集体土地.. ·律师你好 请问十级工伤一个月赔偿多少san 律师你好请问十级工伤一个月赔偿多少divclass="w990mamt20. ·我是快递公司员工,有一个快递到达我们这的时候已经丢失,由于工 我是快递公司员工,有一个快递到达我们这的时候已经丢失,由于工作失误导致两件快递装混,只是收货人子女误食,事后才知道是快递装混导致,想咨询下我的责任有多大,是否该承担相应责任. ·我有一个与夏春官案一样的官司,想请你代理诉讼,请问如何收费。 我有一个与夏春官案一样的官司,想请你代理诉讼,请问如何收费。. ·您好!文律师,孩子刚抓,我想问您请一个律师大概要多少钱? 您好!文律师,孩子刚抓,我想问您请一个律师大概要多少钱?. ·我老公出轨了,不想给孩子的抚养权,还想让我净身出户,不让孩子们给我见 . ·工伤认定,保险公司怎么样理赔 工伤认定,保险公司怎么样理赔. ·你好,叶律师,我和我老公分居五年,五年前我们所买的房子因为我 你好,叶律师,我和我老公分居五年,五年前我们所买的房子因为我的老公借了高利贷,被他一人签字卖了,现在他已经又在安徽和别的女人同居,把二个孩子也带过去认识了那位阿姨,这五年我本以为我这样努力会给孩子一个将来. ·土地公正问题,爷爷从生产地买一块地有80平方米 爷爷从生产地买一块地有80平方米,实际建造120平方。奶奶早死,爷爷死后无遗嘱,地留于叔父三人。办房产证120平方,其中多出的40平方米是我出钱。叔伯兄弟无钱,放弃多出40平方米所有权。我希望得到土地使用. ·未定型精神分裂症,患0多,一直没有劳动能力,能鉴定出来没有劳动能力吗 你好,未定型精神分裂症,患病10多,一直没有劳动能力,请问一下能鉴定出来没有劳动能力divclass="w990mamt20. ·交通事故逃逸致死亡怎么办 我是受害者家属,我父亲在淮安区骑摩托车被一辆小型货车撞了,抢救无效死亡,司机逃逸,事故认定书下来了逃逸司机主要责任,我父亲次要责任,我还怎么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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