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港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简介、地址、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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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要拆迁了,房屋翻新算是抢建吗,拆迁时有补偿吗? 根据法律规定,征收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实施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和改变房屋用途等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16条规定,房屋征收范围确定后,不得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实施新.
破产案件的管辖
企业破产案件由债务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债务人住所地指债务人的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债务人无办事机构的,由其注册地人民法院管辖。 基层人民法院一般管辖县、县级市或者区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企业的破产案件;&n.
根据法律规定主动离职有无补偿?根据法律规定主动离职无补偿的,经济补偿金是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给予劳动者的经济补偿;是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用人单位依法一次性支付给劳动者的经济上的补助。一般来说,用人单位在员工递交辞职的情况下,是不需要向支付补偿金的,但是这三种情况除外。1、公司以暴力、威.
1.一般质量事故: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为一般质量事故;直接经济损失在5000元(含5000元)以上,不满50000元的;影响使用功能和工程结构安全,造成永久质量缺陷的。2.严重质量事故: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为严重事故;直接经济损失在50000元(含50000元)以上,不满10万元的;严重影响使用工程或工程接否安全,存在重大质量.
死刑缓期执行条件是什么?
死刑缓期执行条件是什么?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死刑有两种情况,一种是死刑立即执行另外一种是死刑缓期执行。那么之所以是会出现这两种情况是因为我国法律考虑到犯罪嫌疑人在整个案件中的地位以及是否自首或者是有从轻的情节。那么死刑缓期执行的条件是什么?一、根据刑法第48条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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