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天宁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简介、地址、电话

常州市天宁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中吴大道1287号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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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知识
    新《刑法》自卫伤人是怎么说的?人们在日常生活中,如果遭遇抢劫等事件的时候,出于反抗的本能,人们会同犯罪分子展开搏斗,可能中途会给对方造成伤害。自卫是公民依法享有的权利,《刑法》及司法解释对这方面有具体条文。人们在正当防卫的时候要把.

    醉驾规定了八种从重处罚的情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醉酒驾驶机动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一)造成交通事.

    哪些人不能作遗嘱见证人根据《继承法》第十八条的规定: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1、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2、继承人、受遗赠人;3、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三十六条规定:“.

    交通事故人没受伤可以主张误工费吗不可以。交通事故工伤误工费如何计算《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0条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人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

    遗赠生效要件包括哪些遗赠是指被继承人通过遗嘱的方式,将其遗产的一部分或全部赠予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的一种民事法律行为。遗赠指被继承人临终前以遗嘱方式转让其部分遗产的行为。遗赠是单方的、无偿的法律行为,只须遗赠人一方作出意思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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