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法院简介、地址、电话
www.Law64.net 老律师网

地址:常州市新北区太湖中路28号
电话: 0519-85193130、81597157
邮政编码:213002
○法院热线:12368
○咨询律师:13851782449
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法院(常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2002年5月23日,最高人民法院批复同意常州市郊区人民法院更名为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法院[www.Law64.net]。2002年7月25日,新北区法院筹备组成立。2002年12月25日,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法院正式对外挂牌, 2003年1月2日,正式对外受理案件,2003年至2005年4月期间,办公地点临时租用在天安工业村, 2005年4月18日正式搬迁至太湖中路28号新大楼办公。2005年12月29日,常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正式挂牌成立。
2006年4月26日,成立常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党组,与新北区人民法院党组实行“两块牌子,一套班子”的运行模式[www.Law64.net]。
常州市新北区法院在区委领导、区人大监督、区政府、区政协和社会各界支持及上级法院指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大以来历次全会精神,坚持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自觉践行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要求,狠抓执法办案,加强队伍建设,为促进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区法院相继获得“全国法院文化建设示范单位”“全省优秀法院”“全国青少年维权岗”“省级公正司法示范点”“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示范法院”等称号,并被省高院荣记“集体二等功”“执行工作集体三等功”等称号,诉讼服务中心被评为“全国巾帼文明岗”,执行局被评为“全国法院先进集体”“全省法院先进集体”,孟河法庭先后荣立“集体一等功”“集体二等功”,被“评为省级优秀人民法庭”和“全省文化建设先进单位”等称号,督察室被评为“全省法院监察系统先进集体”,综合办公室被评为“全省法院代表委员联络工作先进集体”,团支部被评为“江苏省五四红旗团支部”[老律师网]。同时,在文化建设、新闻宣传、调研工作、信息化建设、人民调解、知识产权审判、清理执行积案、涉诉矛盾纠纷化解、社会管理创新等工作领域均获得过省级“先进集体”荣誉称号。[www.Law64.net]。
┝ 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法院怎么走?
>>>点此查看地图导航路线

┝ 咨询律师:18602573957(李律师) 18921344401(姜律师)

┝ 相关知识:
·离婚儿女的抚养权归属该怎么确定
夫妻离婚解除的仅仅是双方之间的人身关系,而此时如果已经生育有子女,那对亲生父母子女之间的关系并不会产生什么影响。也就是说,即使在夫妻离婚之后也是应当履行对孩子的抚养义务。但此时离婚儿女的抚养权归属该怎么确定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一、.
一、农村宅基地房子如何立遗嘱给儿子?立遗嘱的方式分别为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口头遗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七执行)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
一、二手房产权到期怎么处理?二手房产权到期后是自动续期的,不需要房主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住宅用地(也就是人们常说的商品房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70年;工业用地(也就是人们.
价格欺诈的13种价格行为分别是什么1、虚假标价。即标价签、价目表等所标示商品的品名、产地、规格、等级、质地、计价单位、价格等或者服务的项目、收费标准等有关内容与实际不符,并以此为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购买的,如某商品标价签上标明产地是国外,而实际产地是中.
无法达成拆迁安置协议怎么办如果需要进行拆迁的话,那么就要按照国家的规定对被拆迁人作出相应的安置补偿。实践中,要求双方之间之间签订一份拆迁安置协议,那如果无法达成拆迁安置协议该怎么办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一、不能达成拆迁安置协议怎么办拆迁安置.
个人注册成立公司的条件是什么一、个人注册成立公司的条件是什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三条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股东符合法定人数;(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三)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四)有公司名称,建立.
劳动合同法第49条的内容有哪些?第四十九条 国家采取措施,建立健全劳动者社会保险关系跨地区转移接续制度。经济补偿金和经济赔偿金的区别1、“经济补偿金”是指用人单位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行使合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但仍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既为“补偿”.
非法行医处罚金额非法行医的处罚涉及刑事、民事和行政等领域,就目前现行的法律规定来看,非法行医的处罚裁量基准尚无明确可用标准,我们只能通过分析非法行医的性质和特征,并与相关法律法规相结合,综合分析提出可行标准,在实践中加以适用。下面我们结合实践中运用较多的做法,.
很多犯罪之人之所以选择逃跑而不去主动接受处罚是因为他们知道自己所面对的可能是剥夺自己有的拘留制裁,但是事实上对于拘留的这种刑罚并不是简单地有公安机关直接作出的决定而需要严格审批之后才能决定是否适用。那么,刑诉法拘留审批有什么规定?一、刑诉法拘留审批有什么规定.
应结合三次盗窃的间隔时间和盗窃数额具体分析。1、构成盗窃犯罪的,可以根据下列不同情形在相应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和基准刑:(1)达到数额较大起点的,或者一年内入户盗窃或者在公共场所扒窃三次的,可以在四个月拘役至六个月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盗窃数额每增加三百元增.
一、被车压伤不算交通事故吗?构成交通事故应当具备下列要素:(1)必须是车辆造成的。车辆包括机动车和非机动车,没有车辆就不能构成交通事故,例如行人与行人在行进中发生碰撞的就不构成交通事故;(2)是在道路上发生的。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
·怎样开企业无受贿证明?
跟随社会进步的脚步,我国各企业的内部制度也在加强完善,对各个方面的管理也更加细致和严格,在某些特殊行业会要求应聘员工开具企业无受贿证明,基于此,本文对开具企业无受贿证明的流程进行了搜集,希望能为有需要的人提供帮助。怎样开企业无受贿证明?.
>>>更多法律知识
常州律师:
18602573957(李律师) 18921344401(姜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