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吉县人民法院简介、地址、电话
www.Law64.net 老律师网

详细地址:安吉县递铺镇昌硕西路
联系电话:0572-5925180
邮政编码:
○法院热线:12368
○咨询律师:18868876507
安吉县人民法院涉诉信访电话
信访室:0572-5825181
安吉县人民法院司法服务热线电话
热线电话:0572-12368
安吉县人民法院导诉台电话
0572-5925180
安吉县位于浙江省西北部,地处长三角地理中心,是上海黄浦江的源头、杭州都市圈重要的西北节点,县域面积1886平方公里,下辖8镇3乡4街道,共215个行政村(社区),户籍人口47万。“川原五十里,修竹半其间”,安吉法院就坐落在这片绿水青山之间。
法院成立于1958年,现有内设机构14个,下设孝丰、递铺、梅溪、天子湖、灵峰、杭垓基层人民法庭6个,下属事业单位1个。实有在编干警共125人,其中中央政法编制95人、地方事业编制25人、工勤编制5人。本科以上学历占94.40%,研究生以上学历占9.60%。现有院领导9人,员额法官50人。
。
┝ 安吉县人民法院怎么走?
>>>点此查看地图导航路线

┝ 咨询律师:18868876507(何律师)

┝ 相关知识:
·公司法规定董事会决议的职权是什么?
公司法规定董事会决议的职权是什么一般来说,一些大型的企业在经营过程当中,对企业的各项重大决策,肯定是通过董事会议来进行决策的。虽然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可以行使公司的相关决策,但是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职权是有所限制的。在行使一些重大决策的时候,还是要.
一、交通事故责任划分标准是什么(一)全部责任和无责任一方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交通事故的,该当事人应当负事故的全部责任,事故其他方当事人无责任:1、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负全部责任,他方无责任。2、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其他方.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可以分为集体劳动关系和个别劳动关系。个别劳动关系很好理解,我们常见的员工个人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关系属于个别劳动关系,而集体劳动关系则是指由员工组成的集体,如工会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关系。员工们组成团体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到侵犯。今天我们.
合同的法定解除有哪些情形一、合同的法定解除有哪些情形《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将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
不服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裁决怎么办?一、不服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怎么办?1、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不服一审中附带民事诉讼部分的判决的,可以自收到判决书第二日起十日以内提出上诉。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有权用书状或者口.
·持刀伤人后找不到作案工具可以定罪吗?
持刀伤人后找不到作案工具可以定罪吗?一、持刀伤人后找不到作案工具可以定罪吗?可以定罪,找不到作案工作的情况下,还可以应当运用证据证明的案件事实包括:(一)被告人、被害人的身份;(二)被指控的犯罪是否存在;(三)被指控的犯罪是否为被告人所实施.
刑法对金融凭证诈骗罪既遂的处罚规定是什么?1、犯本罪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金;情节严重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金。所谓情节严重,是指诈骗数额巨大或者具有其他严重情节。所谓数额巨大,根据有关司法解释的.
夫妻间资产如何立遗嘱?1、公证遗嘱。公证遗嘱是指经过国家公证机关依法认可其真实性与合法性的书面遗嘱。公证遗嘱由遗嘱人向公证机关办理。与其它遗嘱相比,最为严格,更能保障遗嘱意思表示的真实性,因而效力最高。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2、自书遗.
餐饮合伙经营协议书范本是怎样的?餐饮合伙经营协议书??甲方:________身份证号码:乙方:________身份证号码:丙方:________身份证号码:甲、乙、丙三方经友好协商,就共同经营饭店事宜达成如下合作协议:第一条合作宗旨利用合作人自身具备的资金管理优势和独.
·怀孕妇女适用死刑吗2023
怀孕妇女适用死刑吗要是女性在羁押时怀孕的话,按照我国现行的规定是不能适用死刑的。《刑法》第四十九条 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根据1990年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关于如何理解“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问.
什么情形需要代通知金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需支付经济补偿的情形有很多种,但适用代通知金方式解除劳动合同的却只有3种。该法第40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监视居住的地点在哪里监视居住是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一种强制措施,它主要适用于特定情形下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很多人都对其有一个疑问,既然是监视居住,那么监视居住的地点在哪里了?我们针对这个问题下文做了解答,详情请阅读下文。一、监视居住的地点在哪里监视居住是指人.
>>>更多法律知识
湖州律师:
18868876507(何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