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六合区人民法院程桥人民法庭简介、地址、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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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地址:南京市六合区编钟东路10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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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六合区人民法院程桥人民法庭
“板凳法庭”是程桥法庭常规化开展的一项巡回审判工作。
本着“让法官多走路,让群众少跑腿”的初心和“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使命,对于当事人不便到庭的诉讼、邻里纠纷、家事纠纷、涉农村房屋土地等纠纷案件,法官都会将法庭开在离群众最近的地方,如当事人床前、田间地头、农家院落等地,深入一线调查,就地调解和开庭,方便群众诉讼,快速化解矛盾,以高效的调解为群众排忧解难,以公正的判决让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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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家庭暴力法保护对象有哪些人从去年3月1日起,我国正式开始实施反家庭暴力法,其中对一些存在家庭关系的人作出了保护。那么具体说来,反家庭暴力法保护对象有哪些人呢?可能大多数的人都不是很清楚,下面就让我们来为你做详细解答吧。一、反家庭暴力法保护对象有哪些人《反家暴.
一、嫌疑人证据不足一般几天会被释放?公安机关对违法公民行使拘留权分为行政拘留和刑事拘留。行政拘留应当有证据证明违反行政法规且应当依法拘留;刑事拘留则是公安机关为将来追究违法者刑事责任,先行限制其人身自由的行为。刑事拘留刑事诉讼法84条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应.
确实涉外民事诉讼管辖权确定涉外民事诉讼管辖权的原则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种:①属地管辖权原则,是指以当事人的住所地、居所地或事物的存在地等作为行使管辖权联系因素而形成的原则。具体说,在涉外民事诉讼中,诉讼当事人的住所、或其财产、或诉讼标的物、或产生争执的法律.
为了使更多的人能够理解法律规范国家了立法机关在制定相关的法律规范之后,继而会颁发相应的司法解释。针对在现实生活中,存在一些公职人员利用其职权为自己谋取私利,但是却在事后又主动自首的情形,是需要按照两高关于职务犯罪自首立功的司法解释的规定进行审理的。最高人民法.
·抚养费给付期限的原则是如何规定的
?抚养费是指父母给予未成年孩子的生活、读书等所需的费用。在夫妻双方离婚之后会对孩子的抚养费进行商议或者判定,在双方认定之后会按照月或者年的方式支付孩子抚养费,那么抚养费给付期限的原则是如何规定的呢?请阅读下面由网站我们为您带来的文章进行相关了.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如何证实唯一监护人?需要提供相关的证据来加以证明,或者向法院进行申请。二、离婚后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婚姻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父母与子女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父母离婚后,对子女的权利义务仍然存在,子女无论随哪方生活,仍然是父母双方.
目前我国的二胎政策开放以后,与此相对的社会抚养费的征收问题,肯定也会同时引起我国公民的关注。因为现在如果符合国家的二胎生育范围的话,肯定就不需要交抚养费了。各地的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标准都有出入,我们以清远为例,来看一下清远社会抚养费是怎么规定的?一、清远社会抚养.
委托合同终止的一般原因是什么委托合同终止的原因包括一般原因和特殊原因。一般原因是指一般合同所通存的终止原因。如委托事务处理完毕、委托合同履行已经不可能、委托合同的存续期间届满等;特殊原因是指导致委托合同终止特有的原因,主要有以下两种原因:1.当事人一方解除委托合同.
伤残职工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直系亲属享受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待遇;第二、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享受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的待遇。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9条;(十三)因工外出时发生.
采购合同违约金比例法律有哪些规定?采购合同违约金比例法律有哪些规定1、如果合同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约定违约金的,违约金等于违约所造成的实际经济损失。《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五百八十四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
一、父母遗嘱财产如何继承?《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第二款规定“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数人继承。”规定了遗嘱继承可以是法定继承人以外的其他人,由谁继承,由被继承人生前所立遗嘱决定,如果被继承人生前其法定继承人不履行赡养义务,而法定.
竞业禁止协议是否属于劳动纠纷?竞业禁止协议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的一个保护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的协议,现在很多用人单位都会签订这样一个协议,那么竞业禁止协议是否属于劳动纠纷?对于这个问题,我们在下文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竞业禁止协议是否属于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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