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简介、地址、电话
www.Law64.net 老律师网

详细地址:浙江省金华市李渔路1096号
法官违法违纪举报电话:0579-82058015
信访电话:0579-82058052
邮政编码:321017
○法院热线:12368
○咨询律师:18516500148
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成立于1950年5月。法院审判办公楼现坐落于婺城区李渔路1096号。
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现设有立案一庭、立案二庭,刑事审判一庭、刑事审判二庭,民事审判一庭、民事审判二庭、民事审判三庭、民事审判四庭、行政庭,审判监督庭,执行局(含执行庭、执行实施一处、执行实施二处、执行监督处.),办公室、干部人事处、宣传教育处、机关党委、研究室、纪检监察室、审判管理办公室、司法鉴定处、司法警察大队、行政装备管理处等共计24个部门。
。
┝ 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怎么走?
>>>点此查看地图导航路线

┝ 咨询律师:13147094815(魏律师) 18501560386(朱律师)

┝ 相关知识:
分公司签订合同,总公司起诉可以吗?分公司对外签的合同,可以以总公司的名义起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四条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因.
·湖北宜都征地补偿新标准有哪些?
湖北宜都征地补偿新标准有哪些?一、土地补偿费1、征用水田,按其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倍补偿;2、征用菜地、鱼塘、藕塘,按其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五倍补偿;3、征用旱地,按其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倍补偿;4、征用开荒地、轮歇地、草地及.
股东可以提取的利润比例依据是什么?一、股东可以提取的利润比例依据是什么?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
婚姻当事人重婚不适用取保候审吗涉嫌重婚罪,符合条件的可以办理取保候审。《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
一、买卖不破租赁针对的是不动产吗?买卖不破租赁针对的是不动产,从买卖不破租赁原则产生的历史条件及各国立法规定来看,该原则应当不适用于动产租赁。动产租赁不应当适用该原则,其理由如下:第一,动产的种类繁多,且价值普遍较低,通过市场交易很容易取得,因此,没有必要给.
累犯在什么情况下可以缓刑被依法认定为累犯的,无论在什么情况下都是不能被判缓刑,因为其不符合缓刑的条件。适用缓刑的对象和条件:1、适用缓刑的对象必须是被判处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这说明,判处三年以上徒刑的罪犯,不能缓刑。2、犯罪分子确有悔改表现,适.
醉驾是很多的城市司机经常出现的问题。很多的男性司机,现在女性司机喝酒的人数也在逐渐的增加,夏季是醉驾的高发季节。如果醉驾,导致的车辆被扣押,扣押车辆醉驾停车场收费吗?这个是不允许收费的。醉驾导致的问题是比较严重的,应该引起司机的重视。今天我们带您了解一下。扣押车.
在面临国家危难、民族存亡之际,在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遭到巨大威胁之际,冲在最前面的一定是中国人民解放军,人民子弟兵、最可爱的人等等,这些称号表达了国家和人民对军人的赞誉和感谢,同时在物资帮助上,国家也对军人专门出台了相关政策,那么,最新残疾军人抚恤金标准是怎.
离职证明日期大写还是小写?1、劳动者向用人单位递交的辞职报告,结尾日期书写大写和小写都一样,只是写汉字显得更规范一些。2、签了离职证明一般是还能拿到赔偿金的,因为离职证明跟经济补偿金不矛盾,离职证明就证明职员与原单位劳动关系事实,只是离职后,原单位没有给予经济补偿.
答复投标质疑函期限是多久?一、答复投标质疑函期限是多久?答复投标质疑函期限是七个工作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第五十三条采购人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
·法定继承财产如何分配遗产的分割由继承人具体协商遗
法定继承财产如何分配遗产的分割由继承人具体协商遗产的分割方式;继承人协商不成的,可以通过调解确定遗产分割的方式;调解不成的,则通过诉讼程序,由人民法院确定遗产的分割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分割方式:1、实物分割。遗产分割在不违反分割原则的情况下,可.
劳动者试用期辞职提前几天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离职。不过如果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不支付劳动报酬、不给员工缴纳社会保险。或者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
>>>更多法律知识
金华律师:
13147094815(魏律师) 18501560386(朱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