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简介、地址、电话

www.Law64.net  老律师网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昆仑路19号
联系电话:12368
邮政编码:

简介:1950年1月1日新疆省高级人民法院成立,1955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成立,新疆省高级人民法院随之改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目前,新疆共设置法院159个(地方法院115个、兵团法院44个),其中高级人民法院1个,高级人民法院分院2个(兵团分院、伊犁州分院),中级人民法院27个(地方13个、铁路1个、兵团13个),基层人民法院129个(地方96个、铁路3个、兵团30个)。。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怎么走?
>>>点此查看地图导航路线

┝ 咨询律师:0991-2822323(王律师)  13565905449(姜律师)  

┝ 相关知识
·员工被辞退领取失业金吗?
  员工被辞退领取失业金吗被公司辞退属于劳动者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只要劳动者其它条件符合规定,就可以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按规定享受其他各项失业保险待遇:(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
  借条担保人和证明人的区别是什么?借条担保人和证明人的区别就是法律后果不一样,证明人仅是双方的借款行为的真实性加以证明,如果到时借款人没有能力偿还借款的,与证明人无关,仍应由出借人向借款人主张权利。而担保人则需要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如果是一般保.

  消费者知情权的保护办法有哪些在具体消费过程中,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是随时都有被侵害的可能,因此我国才会不断的加强对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保护。具体而言,针对消费者知情权的保护办法有哪些呢?本文将针对这个问题为你做详细解答。由于我国的市场竞争正处在一个从无序向有序转变的特.

  酌定不起诉适用情形有几种《刑事诉讼法》第177条第2款规定: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从刑事诉讼法规定看,酌定不起诉的适用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一是犯罪嫌疑人的行为已构成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二是犯罪行.

  刑事诉讼法是相较于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来说关于刑事方面的诉讼法,他相对于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的法在程序和相关原以及其他方面都是存在区别的,那么我国的刑事诉讼法是什么呢,以下就是我们整理的相关资料,希望能够帮助到您。一、概念根据诉讼的内容和形式不同,诉讼.

·申请交通事故财产保全要什么条件
  在车辆没有保险或保险额度不够当前伤情医疗费用的时候,受害人可以向法院提起申请交通事故财产保全,但是必须满足一定的条件。那申请交通事故财产保全要什么条件呢?下面,就让我们来为你做详细解答吧。一、申请交通事故财产保全要什么条件需要满足的条件.
  什么情况诉讼时效中止?1.须存在中止的法定事由。包括:不可抗力;其他障碍。其他障碍具体包括:(1)权利被侵害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代理人,或者法定代理人死亡、丧失代理权、丧失行为能力;(2)继承开始后未确定继承人或者遗产管理人;(3)权利人被义务人或.

  1、在发生医疗纠纷以后,患者可以找医院协商,指出医务人员在诊疗过程中的过失行为或者过错行为,看医院如何解释,假如医院无法给出合理的理由,并且也不想进行沟通或者协商的,那么患者可以放弃与医院沟通,直接找第三方协调。2、如果患者和医院无法达成一致的意见时,可以找医调.

  现如今有越来越多的工作需要一个试用期的考察,只有通过试用期的考察才可以办理正式入职的手续,而如何办试用期入职对于大众们来说也是一个需要了解的方面,毕竟试用期与正式的职工有很多不同的方面,了解清楚才更能够保障自身的利益。那么办试用期入职是一种什么情况呢,在下文将.

  法律规定行政制裁的方式有哪些?行政制裁分为行政处分、行政处罚两种。①行政处分是国家行政机关依照行政隶属关系,对违反行政法的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所实施的行政制度,有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和开除六种形式;行政处罚是指由特定的行政机关对违反行政法的公民、法人或者其.

  取保候审期间再犯罪怎么办?一、取保候审期间再犯罪怎么办被取保候审人没有违反法律规定的被取保候审期间的义务,但在取保候审期间涉嫌重新犯罪被公安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的,执行机关应当暂扣其保证金,待人民法院判决生效后,决定是否没收。对故意重新犯罪的,应当没收保证金;对.

  同居产生的财产纠纷应该怎么解决1.约定各自财产分别所有的双方当事人在同居时对财产分别所有有明确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发生纠纷,要按照各自对财产范围的举证证明情况认定,个人的财产归个人所有。2.约定财产为共同共有的双方当事人明确约定双方财产为共同共有的,按照共同共有.

>>>更多法律知识

乌鲁木齐律师:

0991-2822323(王律师)  13565905449(姜律师)  

遇到法律问题?在线问律师:

*<--事发地址,便于分析
*<--手机号,以便律师回复

城市律师

法律机构导航
www.law64.net·老律师网
登陆 | 会员中心 | 联系我们 | 侵权违法举报

联系方式

留言反馈

手机版老律师网
微信咨询律师
老律师网

www.Law64.net

Copyright 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