祁连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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祁连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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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募基金设立时间是多长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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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揽合同工作成果风险的承担
  承揽合同工作成果发生毁损、灭失的风险的承担,应区别情况,有以下三种承担情况:    一、承揽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在没有交付给定作人之前毁损、灭失的,灭失、毁损的风险应由承揽人承担。《合同法》第二百六十五条规定“承揽人应当妥善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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