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南市成县人民法院

陇南市成县人民法院简介、地址、电话

www.Law64.net  老律师网
陇南市成县人民法院
地址:甘肃省陇南市成县城关镇乔窑村
联系电话:12368
邮政编码:
○法院热线:12368
○咨询律师:13993312220[www.Law64.net]。
  
┝ 陇南市成县人民法院怎么走?
>>>点此查看地图导航路线

┝ 咨询律师:13628032034(卫律师)  15193892936(胡律师)  

┝ 相关知识
·性格不合起诉离婚流程是怎样的?
  夫妻离婚的原因可以有很多种,比如忍受不了家庭暴力,或者一方存在出轨行为,喜欢嫖赌等,因性格不合而要求离婚也是其中一种。只是性格不合与其他原因会有所差别,一般协议离婚时往往会有一方不同意,因此会升级到起诉离婚,那么性格不合起诉离婚流程是怎样的.
·招摇撞骗罪属于哪类犯罪?
  招摇撞骗罪属于哪类犯罪?一、招摇撞骗罪属于哪类犯罪?区分招摇撞骗罪与非罪的界限,关键看是否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招摇撞骗。招摇撞骗罪属于侵犯财产类犯罪,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招摇撞骗的,应当立案。本罪属于行为犯,只要行为人冒充国家机关.
  劳动者在试用期被辞退有赔偿吗在试用期里,用人单位除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形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外,其它情况根据解除的原因不同,赔偿的方式是不一样的。1、如果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

  劳动合同可以保障我们员工在工作的最基本权益,是员工与单位确定劳动关系的重要文件。劳动合同是瘦劳动法保护的,就算后期员工与用人单位在用工上有任何纠纷都可以按照劳动合同上的条款来解决,那么入职连劳动合同都没签怎么办呢?入职连劳动合同都没签怎么办1、未签订劳动合.

  公安机关将网络诈骗的犯罪嫌疑人逮捕了以后,从逮捕到起诉的这个阶段还有一个详细的侦查过程的,工作人员也需要从犯罪嫌疑人的口中详细的了解整个诈骗的过程。但是有些犯罪嫌疑人本人和家属比较疑惑的一个问题是,在我国网络诈骗侦查阶段可以用律师吗?所以接下来我们就详细的解释一.

·什么情况下抵押合同无效
  什么情况下抵押合同无效1、抵押物的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有争议的,抵押合同无效。如抵押人将他人的财产作抵押,或抵押人以共同共有财产设立抵押而未取得其他共有人同意的抵押行为无效。2、抵押物不特定的,抵押合同无效。如只在抵押合同上笼统地注明财产一宗.
·租赁土地使用权登记发证程序及相关资料
  租赁: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将国有土地使用权租赁给土地使用者的行为。    1、申请:由租赁土地使用者申请,填写《土地登记申请书》  提交资料:  ⑴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图件、批准文件  ⑵租赁人身份证明:是单位的提交法人证明和法人代表证明、身.
  一、打离婚官司要注意什么?1、管辖公民提起的离婚诉讼,原则上应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但被告离开住所地超过1年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1年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不在中华人.

  彩礼是婚前男方家庭送给女方的一份财物。然而月有阴晴圆缺,人有悲欢离合,一旦男方和女方离婚,彩礼的归处就变得暧昧起来。家庭之间围绕彩礼返还发生的纠纷在现代已经变得很常见了。那么,离婚要求彩礼返还一般怎么判呢?让我们从法律角度来解决这个问题。关于彩礼返还问题,最高.

·一、交通事故伤者不给发票怎么办?
  一、交通事故伤者不给发票怎么办?交通事故伤者不给发票首先可以采取友好协商的态度要求对方给予发票,毕竟有了发票就可以报销,如果对方坚决不给付发票的话,那么关于赔偿问题也就达不成一致,此事是可以等待对方起诉要求赔偿,然后法院会介入之后,再要求对方.
  国家财政收入的最重要的支撑就是来自各行各业的税收,可以说我国也是一个税收大国。基本上公民在日常生活当中的任何交易都需要向国家缴纳不同的税费。包括公司的房屋如果对外出租的话,首先公司的主要负责人就需要清楚国家规定的,公司房屋出租需要交哪些税?一、公司房屋出租需要.

·二手房出租要缴纳哪些费用
  进行房屋的出租,无可避免也是需要交纳一定的费用的。而新商品房的出租与二手房出租所需要缴纳的费用又有点不同。那根据我国法律中的规定,二手房出租要缴纳哪些费用呢?本文就这个问题为你做详细解答。(一)二手房出租需要缴纳的税种有:1、营业税;2、城.
>>>更多法律知识

陇南律师:

13628032034(卫律师)  15193892936(胡律师)  

遇到法律问题?在线问律师:

*<--事发地址,便于分析
*<--手机号,以便律师回复

城市律师

法律机构导航
www.law64.net·老律师网
登陆 | 会员中心 | 联系我们 | 侵权违法举报

联系方式

留言反馈

手机版老律师网
微信咨询律师
老律师网

www.Law64.net

Copyright 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