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呼兰区人民法院

哈尔滨市呼兰区人民法院简介、地址、电话

www.Law64.net  老律师网
哈尔滨市呼兰区人民法院
地址:哈尔滨市利民开发区南京路
联系电话:12368
邮政编码:
○法院热线:12368
○咨询律师:13763426789
  
┝ 哈尔滨市呼兰区人民法院怎么走?
>>>点此查看地图导航路线

┝ 咨询律师:13766836868(贾律师)  18945345552(陈律师)  

┝ 相关知识
  夫妻离婚时容易造成分歧的原因不外乎有两个,即财产分割和孩子的抚养问题,夫妻双方最容易在这两方面争执不下,导致诉讼时间越来越长,法院将孩子的抚养权判给一方之后,另一方需要支付抚养费,那么离婚后孩子跟了父亲母亲给抚养费吗?我国《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子女对父母.

·计提工资福利费是怎样的?
  为了带动公司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很多公司设置了众多名目的福利项目。但是很多员工并不知道计提工资福利费是怎样的,下面就让您带领您一起来了解一下计提工资福利费,希望能够帮助到您,拿到自己合理的福利。一、计提工资福利费是怎样的?企业职工福利费是.
  撤诉会导致诉讼时效中断吗?撤诉会导致诉讼时效中断,原告起诉后,如法院已将民事诉状送达被告,则不论被告是否应诉,均发生诉讼时效中断;如法院尚未将民事诉状送达被告,原告就撤诉,因被告收到原告的要求,应视为原告未起诉,不发生诉讼时效中断。二、诉讼时效中断的条件根据《民.

·建设工程内部承包纠纷,是建筑工程方面的常见的纠纷,是值得我们
  建设工程内部承包纠纷,是建筑工程方面的常见的纠纷,是值得我们注意的。那么,建设工程内部承包纠纷的注意事项有哪些呢?建设工程内部承包合同的效力认定需要注意些什么呢?下面,我们会为您带来相关的法律知识的介绍。一、建设工程内部承包纠纷的注意事项.
·怎样要求交通事故赔偿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更多的人加入了有车一族,但随着机动车的增多,交通事故的发生也变得频繁起来。真的发生了交通事故,受害人应该怎样要求交通事故赔偿呢?接下来,就让我们来为你做详细介绍吧。一、怎样要求交通事故赔偿首先,交警部门出具交.
  民法典对无权代理的规定众所周知,为了控制社会的秩序,我国设定了成千上万的法律来约束着各行各业,无论做什么事都必须遵循国家所制定的法律,随着网络的飞速发展,现在已经是大数据时代了,网上也出现了不计其数的微商以及代理商,但许多代理商存在着不合法的问题,那么民法典对.

  一、劳动关系属于身份关系的依据是什么?劳动关系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包括各类企业、个体工商户、事业单位等)在实现劳动过程中建立的社会经济关系。所谓身份关系,是指基于主体的一定身份而发生的以身份利益为内容的人身关系。如基于亲属、婚姻、智力劳动成果等而产生的身份关系,.

  欠钱不还未打借条怎么办可以起诉吗?对方欠钱不还,债权人没有打借条也是可以起诉的,但是需要一些间接证据来辅助,比如人证、聊天记录、转账凭证或电话录音等,证据越充足,案件赢的概率就越大,拿回借款的可能就越大。因此没欠条也并非立不了案拿不回欠条。收集证据起诉处理,准.

·交通事故鉴定费怎么计算
  发生交通事故,肯定会对有损害的人或车进行鉴定,但是交通事故鉴定是需要收费的,不过重新鉴定就不要收费了,那么交通事故鉴定费怎么计算呢?对于这个问题,我们在下文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交通事故鉴定费怎么计算根据不同的鉴定机构,具体收.
·借条和欠条的效力有什么区别
  借条和欠条的效力有什么区别借条和欠条没有区别,这是大多数人的想法,因此往往在打借条时混用二词。殊不知,借条和欠条在法律效力上有着本质的区别,对债权人债权的保护程度也是不同的,因此需要人们格外注意。那么,借条和欠条的效力有什么区别呢?我们马上.
  涉嫌寻衅滋事罪。根据规定,寻衅滋事罪必须是行为恶劣、情节严重或者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犯罪。对于轻微的、无害的挑衅性、煽动性行为,只能作为一般的违法行为处理。挑衅滋事罪的起点是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寻衅滋事,致人轻伤的,处一年零六个月有期徒刑。每增加一项轻微伤害,.

·叔叔没有子女侄子有继承权吗
  叔叔没有子女侄子有继承权吗侄子没有继承权限,没有遗嘱的情况下按照国家法定顺序进行继承遗产。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能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还规定,“丧偶.
>>>更多法律知识

哈尔滨律师:

13766836868(贾律师)  18945345552(陈律师)  

遇到法律问题?在线问律师:

*<--事发地址,便于分析
*<--手机号,以便律师回复

城市律师

法律机构导航
www.law64.net·老律师网
登陆 | 会员中心 | 联系我们 | 侵权违法举报

联系方式

留言反馈

手机版老律师网
微信咨询律师
老律师网

www.Law64.net

Copyright 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