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简介、地址、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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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吉林市松江东路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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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设在吉林省吉林市。1948年9月,原吉林市地方法院改为吉林市人民法院;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位于吉林市松江东路5号,邮政编码132000[www.Law64.net]。[老律师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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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涉及到的金额以及条款较多,所以需要您非常注意以及小心,否则可能会被不法分子有机可乘造成房屋主任或者房屋购买者的财产损失,那么接下来您一起跟着我们来了解一下关于房屋买卖的一般流程以及房屋买卖的重要的注意事项是什么?房屋买卖的一般流程是什么?第一步,受理登记.
扩大海外并购基金规模有什么作用?近年来,随着我国海外并购的蓬勃发展,海外并购基金规模也随之扩大。海外并购基金对于推动企业开展海外并购有重要帮助,那么扩大海外并购基金规模有何作用?海外并购基金有哪些收益方式?就这些专业问题,我们整理了有关资料,让我们一起来看一看.
《公司法》需要三分之二以上股东表决的事项是什么?对于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而言,其享有表决权、监督权和参与管理公司的权利。一般来说,公司就某些事项征求意见后,会召开股东会议进行讨论,股东按照出资比例,依法行使表决权。那么,《公司法》需要三分之二以上股东表决的事项是什.
市场经济条件下,很多事物都是出于动态环境之下的,劳动关系也不例外。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署劳动合同时,可以确定解除劳动关系的事由,以及在劳动关系解决后是否需要支付补偿金、违约金等等。事实劳动关系解除的情形有哪些?现在就来一起了解下吧。事实劳动关系的解除情形:合法.
分公司签合同总公司做原告吗?分公司没有经过总公司授权的情况下签订合同,总公司应当作为原告,分公司作为被告。分公司虽然不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但是依照法律的规定进行登记,取得了营业执照,具备了经营经格,可以以自己的名义签订经济合同,但一般要在公司的授权范围内进行,司.
人身侵权的赔偿标准是怎样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人身侵权的赔偿一般包括以下内容,分别是:1、精神损害抚慰金第十八条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
合同仲裁委员会裁决后上诉的情况有哪些?一、合同仲裁委员会裁决后上诉的情况有哪些?仲裁做出的裁决是终局的。不能再向法院起诉或者提起上诉,也不能要求再次仲裁。这就是仲裁制度中的“一裁终局制”,如果一方不自觉履行裁决,对方可以申请执行仲裁裁决。但要注意,仲裁是民.
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最新版本有哪些规定?近年来,随着我国基础建设和房地产业的持续快速发展,建筑工程质量参差不齐的问题时有发生,有些建筑因施工质量严重不达标造成楼脆脆、楼薄薄等多种现象经常见诸与媒体,那么,我国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最新版本有哪些规定呢。建设工.
不可以。终身禁驾:是指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之规定,在满足特定条件下对有关驾驶人员作出的终生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的行政处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
·撤销权消灭的有哪些情形?
撤销权消灭的有哪些情形?一、撤销权消灭的有哪些情形我国《合同法》第55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一)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二)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知道撤销权事由后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
建议先协商,协商不了就起诉。起诉需要当事人携带证据和起诉书到法院立案,法院审查确定受理后就会开庭审理判决。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应当及时提供证据。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主张和案件审理情况,确定当事人应当提供的证据及其期限。《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
一、交通事故伤残签定怎么做?到司法部门的鉴定中心进行鉴定,伤残评定宜在人体受到损害后直接所致的损伤或确因损伤所致的并发症治疗终结后进行,也就是说伤残评定以后无需再治疗了(但并不是说所有损伤以后不需治疗了,也有例外情况)。即待基本治疗期满、或已无治疗的需要、或已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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