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法院简介、地址、电话
www.Law64.net 老律师网

详细地址::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明州西路187号
联系电话:0574-86771801
邮政编码:315800
○法院热线:12368
○咨询律师:13052261268
乘车线路:704路、710路环线、720路、397路、788路、708路、753路、781路、783路、711路 到 明州西路站 步行185米。
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法院建于1984年,案件管辖除北仑区外,还有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宁波保税区、宁波出口加工区、大榭开发区和梅山保税港区等五个国家级开发区。目前,全院有在编干警124名,其中硕士46人,博士1人。院内设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一庭、民事审判二庭、民事审判三庭、行政审判庭(综合审判庭)、执行局、政治部(机关党委)、综合办公室、审判管理办公室(研究室)、司法警察大队等机构,下设柴桥人民法庭、小港人民法庭、大榭人民法庭、梅山产业集聚区人民法庭以及事业单位北仑区审判保障服务中心。
。
┝ 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法院怎么走?
>>>点此查看地图导航路线

┝ 咨询律师:13052261268(何律师)

┝ 相关知识:
·作品著作权登记保护期限究竟有多久?
我国目前对于抄袭行为的打击力度不断加大,每一个好的作品现在都有相关的法律保护。作者在完成著作后可以对自己的作品进行作品著作权登记保护,这样作者再发现有抄袭文章之后就可以拿起手中的法律武器依法维权。但是作品著作权登记保护期限究竟有多久呢?著作权.
虽然说在职员工都有自己的工伤保险,但是依旧有很多人在受工伤时会选择医疗保险,并且往往会忽视自己的工伤保险。而工伤保险一般情况下都是在进行完工伤认定之后才能获得的。那么,工伤认定和医保关系是怎样的呢?一起随我们详细的了解一下相关知识吧!医保待遇与工伤保险的区别.
·卖车合同没写违约金怎么办?
卖车合同没写违约金怎么办?购车合同违约怎么办?我国《合同法》规定,第一百零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一百一十四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
故意伤人的情况下,其实很容易给对方人身造成损害,此时就要根据实际造成损害的程度,对案件做出定性,那么才能结合实际的情况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那一般故意伤人轻微伤怎么判呢?可能很多人并不了解,对此,我们整理了有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一、故意伤人轻微伤怎么判刑.
三年诉讼时效的适用情形有几种2017年10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八条对诉讼时效的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环境保护法》第六十六条“提起环境损害赔偿诉讼的时效期间为三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受到损害时起计算。”.
在使用信用卡的过程中,各位不要认为刷卡的时候爽快,日后就不用还款了。现实中,经常出现一些人在还款能力不足的情况下恶意透支信用卡,这样的行为达到一定的程度就会构成犯罪,即信用卡诈骗罪,那此时该如何对恶意透支量刑处罚呢?我们一起在下文在进行了解吧。一、恶意透支会受.
聘用合同的的法律特征1、聘用合同一方当事人必须是用人单位,另一方当事人是受聘人员。这一特征是律关系的重要特征。用人单位占有或者使用一定的生产资料,通过聘用劳动者,才能完成生产、工作任务,创造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劳动者通过订立合同,提供一定的劳动,从而获取劳动.
女方要求结婚登记前过户房产合理吗?一、女方要求结婚登记前过户房产合理吗?如果你愿意,把这个房子算做你女朋友的个人财产那你就过户。房产过户是指通过转让、买卖、赠予、继承遗产等方式获得房产,去房屋权属登记中心办理的房屋产权变更手续,即产权转移从甲方转移到乙方的.
什么情况下没收投标保证金?一、投标保证金的形式1、现金对于数额较小的投标保证金而言,采用现金方式提交是一个不错的选择。但对于数额较大(如万元以上)采用现金方式提交就不太合适了。因为现金不易携带,不方便递交,在开标会上清点大量的现金不仅浪费时间,操作手段也比较原.
2021年1月1日起《民法典》正式施行,《侵权责任法》同时废止。民法典高空坠物都有什么内容?《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二条??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塌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能够证明不存在质量缺陷的除外。建设单.
一、买卖不破租赁假的租赁合同有效吗?“买卖不破租赁”是为保护承租人的弱势地位而设立的特别制度,其赋予了承租权这一债权具备了物权化的对抗属性,是对合同的相对性的突破。然而实践之中有些房屋产权人与承租人却恶意利用“买卖不破租赁”的制度,意图限制在先买受人的权利。其“.
·异地诉讼离婚怎么办理?
一、诉讼法院的管辖 1、提起离婚诉讼首先要选择受理诉讼法院地及受理法院,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公民提起的离婚诉讼,原则上应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
>>>更多法律知识
宁波律师:
13052261268(何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