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市龙港区人民法院

葫芦岛市龙港区人民法院简介、地址、电话

www.Law64.net  老律师网
葫芦岛市龙港区人民法院
地址:葫芦岛市龙港区锦葫路龙港区教育局东侧
联系电话:12368
邮政编码:
○法院热线:12368
○咨询律师:13130956650[www.Law64.net]。
  
┝ 葫芦岛市龙港区人民法院怎么走?
>>>点此查看地图导航路线

┝ 咨询律师:13130956650(陈律师)  

┝ 相关知识
  男女结合成为夫妻的,必须要按照国家的规定办理相应的结婚登记手续,而要想结束婚姻关系的话,也是要办理相应的离婚手续。那么您知道夫妻去哪里办理离婚手续吗?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一、夫妻去哪里办理离婚?当事人自愿离婚,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

·公司投资入股注意事项有哪些
  公司投资入股注意事项有哪些不管是公司还是个人来说,投资入股这种新型的合伙方式越来越受到您的青睐,在实际投资经济活动中,因投资入股产生的经济纠纷也越来越多,为了规避这些问题,那么,我们在投资入股需要注意些什么,接下来,关于公司投资入股注意事.
  无法承担抚养费需要承担什么后果?若经法院或民政部门办理了离婚,且对抚养费已经约定好,若一方不给,另一方可以到法院要求对方支付或直接申请执行。若有应支付抚养费一方不给抚养费,可以以孩子作为原告,抚养孩子一方作为法定代理人起诉,要求应支付一方按离婚协议或判决支付。若.

·离婚财产能留给小孩吗?
  夫妻双方选择离婚的方式有两种,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不顾是哪种方式,分割离婚财产都是双方需要妥善解决的。有些夫妻,本着好聚好散的想法,为了给孩子提供更好的经济条件,选择将离婚财产不予分割,而是留给孩子。那么离婚财产能留给小孩吗?下面我们就这个.
·现在拥有私家车的人员来越多,每年都有很多车主面临着自己的爱车
  现在拥有私家车的人员来越多,每年都有很多车主面临着自己的爱车年审的问题,但是其中有很多细节您未必清楚,比如,交通事故未处理能年审吗?年审有哪些程序,我们总结了相关知识,供您参考。一、交通事故未处理能年审吗交通事故未处理是不能能年审的。按照.
  刑法中如何规定收买信用卡信息罪既遂量刑标准是什么?收买信用卡信息罪既遂量刑标准,是根据《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之一【妨害信用卡管理罪】有下列情形之一,妨害信用卡管理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量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集体企业改制资产处置应该如何进行?在当今这个社会,很多中小型企业的发展面临着困难,毕竟社会上的竞争十分的强烈,同样的集体企业也会存在着一些困难。在现实生活中,有的集体企业需要进行改制,那么,集体企业改制资产处置应该如何进行?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集体.

  可以办理委托代为办理。个人债权的抵押,带上本人的证件和债权人手写的收据或证明给债权人的流水账单(金额一定要正确),债务权人的身份证(或者是营业执照的复印件)等材料到交易中心办注销手续。《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持不动产登.

  一、遗产继承案件法院证据要求有哪些?1、证据主体合法。证据主体是指形成证据内容的个人或单位,证据主体合法,是指形成证据的主体须符合法律的要求。2、证据形式合法。证据形式的合法性,是指作为证据不仅要求在内容上是真实的,还要求形式上也符合法律规定的要求。3、证据取得方.

·个人老板破产工人工资怎么办
  会按照破产清偿顺序进行工资的发放。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
  商标需要提前多长时间续展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10年。注册商标有效期满后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期满前的12个月内申请续展注册;在此期间未能提出申请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宽展期内仍未提出申请的,注销其注册商标。商标局对商标续展注册申请审查后,核发商标续展证明,不再另.

  在我国离婚后女方户口分户怎么分户?1、离婚后双方的户口就要分开,也就是你们每人一个户口本。2、带上户口簿,去当地派出所户籍处,工作人员会给你填一张户口迁移证,然后把你的户口从这个地方的户籍档案里注销。3、带着户口迁移证去你要落户的地方派出所户籍处落户,比如,.

>>>更多法律知识

葫芦岛律师:

13130956650(陈律师)  

遇到法律问题?在线问律师:

*<--事发地址,便于分析
*<--手机号,以便律师回复

城市律师

法律机构导航
www.law64.net·老律师网
登陆 | 会员中心 | 联系我们 | 侵权违法举报

联系方式

留言反馈

手机版老律师网
微信咨询律师
老律师网

www.Law64.net

Copyright 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