墨江哈尼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墨江哈尼族自治县人民法院简介、地址、电话

www.Law64.net  老律师网
墨江哈尼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地址:云南省普洱市墨江县太阳路
联系电话:12368
邮政编码:
○法院热线:12368
○咨询律师:18951945636[www.Law64.net]。
  
┝ 墨江哈尼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怎么走?
>>>点此查看地图导航路线

┝ 咨询律师:18868876507(林律师)  18056899334(王律师)  

┝ 相关知识
  法律援助的性质是什么?法律援助的性质,就是国家出钱为无钱支付律师代理费的人员请专业人士提供诉讼代理等法律服务的一种活动。具体方式是:由国家出资建立的各地法律援助中心,在接在当事人的法律援助申请后,经过审查,认为符合法规(国务院《法律援助条例》)规定的条件的,作出.

  一、诉送抚养费增加的法律依据是什么?在满足特定条件时可以要求增加。婚姻法第37条第2款规定:“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应另行起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

  我国工程质量事故等级是怎么划分的我们的城市化建设有时候是一些劳动者从事高体力、高风险的劳动建成的,有的工作甚至是直接威胁到这些劳动者的生命安全!所以在工地施工的时候,在监督工人工作的同时更要注重工人的安全,避免发生工程质量事故,那么在我国工程质量事故等级是怎么.

·医疗过错鉴定费承担原则是怎样的
  医疗过错鉴定费承担原则是怎样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34条规定“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可以收取鉴定费用。经过鉴定,属于医疗事故的,鉴定费用由医疗机构支付;不属于医疗事故的,坚定费用由提出医疗事故处理申请的一方支付。”一、鉴定费用的承担原则法鉴定机.
  法定代表人签字但没公司章是否有效?一、法定代表人签字但没公司章是否有效?法定代表人签字但没公司章是有效的,欠条只有法定代表人签字但没公司章的情况下也是有效的。欠条的主体是公司的话,最好要有公司的公章,但如果只有法人的签名也可以视为公司的行为,公司要承担债务的.

  一、工伤劳动合同解除后有什么赔偿?工伤认定后,如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该支付职工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按照工伤等级给予员工相应的赔偿。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

  一、醉驾摩托车法律法规处罚措施是什么?1、摩托车与轿车同属于机动车,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危险驾驶罪。2、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1)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2)醉酒驾驶机动车的;(3)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

  根据票据法的规定,票据包括汇票、本票、支票。由于票据本身代表一定的金额,而且票据的付款义务人负有无条件付款的义务,因此票据往往成为犯罪分子进行诈骗犯罪的目标。为了打击利用票据进行诈骗的犯罪活动,保证票据的正常流通秩序,刑法规定了票据诈骗罪。那么一般该如何对票据.

  驰名商标认定管辖法院的级别划分是怎样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驰名商标保护的民事纠纷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本解释所称驰名商标,是指在中国境内为相关公众广为知晓的商标。第二条 在下列民事纠纷案件中,当事人以商标驰名作为事实根据,人民法院根据案.

  一、资产管理公司法律事务的定义是什么资产管理公司法律事务可以定义为机构投资者所收集的资产被投资于资本市场的实际过程。虽然概念上这两方面经常纠缠在一起,但事实上从法律观点来看,资产管理者可以是、也可以不是机构投资者的一部分。实际上,资产管理可以是机构自己的内.

·缓刑考验期
  我国刑法规定,缓刑考验期从判决生效之日起计算。王某因犯贪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王某不服申诉,在其服刑二年后,该案再审改判有期徒刑三年,缓期四年执行。王某被判处缓刑时,其已在监狱服刑二年,这实际上执行的两年监禁,是比缓刑考验严重得多的实.
  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约操作是什么?1、提前一个月通知劳动者不续签合同,将按照劳动者服务时间给劳动者补偿金,每年补偿一个月工资(近12个月的平均工资),不满一年按一年计算,不满半年按半年计算;2、可以按约定的离职日期,办理离职;1)交接工作;2)退还各种公司财产,包含工作服、书籍.

>>>更多法律知识

普洱律师:

18868876507(林律师)  18056899334(王律师)  

遇到法律问题?在线问律师:

*<--事发地址,便于分析
*<--手机号,以便律师回复

城市律师

法律机构导航
www.law64.net·老律师网
登陆 | 会员中心 | 联系我们 | 侵权违法举报

联系方式

留言反馈

手机版老律师网
微信咨询律师
老律师网

www.Law64.net

Copyright 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