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孜藏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甘孜藏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简介、地址、电话

www.Law64.net  老律师网
甘孜藏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甘孜州中级法院)
地址:康定县榆林新区木雅路34号‌
联系电话:12368
邮政编码:
○法院热线:12368
○咨询律师:13865833017



简介:甘孜藏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成立于1950年11月,下辖一市十七县18个基层人民法院,27个人民法庭。内设13个业务部门、5个综合部门[www.Law64.net]。

甘孜州藏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机关位于康定市木雅路二段959号,审判综合楼于2009年4月建成投用,占地面积8亩,建设5个设施完善、功能齐全的审判法庭,配有6间调解室。现有政法编制干警103人,员额法官33名[www.Law64.net]。年均办理案件1200余件。[老律师网]。
  
┝ 甘孜藏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怎么走?
>>>点此查看地图导航路线

┝ 咨询律师:13147094815(魏律师)  18516500148(罗律师)  

┝ 相关知识
  一个股东能入股多加分公司吗?一个股东能入股多加分公司,《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出资方式可以采用货币持资方式,也可以采用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的方式。根据新《公司法》,出资金额可以由股东(发起人)自行决定。于是有观点认为,股东(发起.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用人单位应该这么办:1、积极主动向当地的劳动监察大队提供员工不愿意自己参加社会保险法的书面证据,劳动者曾经与用人单位达成书面协议,.

  贷款诈骗罪起刑点是多少年虽然很多时候我们都将贷款诈骗罪认为是诈骗犯罪当中的一种,但在《刑法》中却单独的将这样一类行为规定为了犯罪,因此在具体对贷款诈骗行为进行处罚的时候,量刑自然就与诈骗罪的量刑不一样。那究竟贷款诈骗罪起刑点是多少年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私募基金风险评估调查应包含哪些?一、私募基金私募基金是指在中国境内以非公开方式向合格投资者募集资金设立的投资基金,包括契约型基金或者资产由基金管理人或普通合伙人管理的以投资活动为目的设立的公司或者合伙企业。二、私募基金的分类根据投资标的的不同,私募基金分.

·劳动保障书面审查时间规定
  劳动者在付出劳动的同时有权利受到保护。我国法律规订公司,企业等用人单位制定一系列政策保护劳动者的权利和正当权益。由此出现了劳动保障书面审查时间规定的制度。那么它的审查程序和审查方法是什么呢?下面我们为您解答。一、审查程序1、依据文件要求,.
  什么是购房网签备案房屋在房管局备案的意思是:一手商品房的房产商,到房管局把原登记在他名下的预售商品房,改登记为已售商品房,并把买房者的资料也在房管局存档,把这已售商品房改登记到买房者的名下。这就是房屋的房管局备案手续。二、房子备案后还有什么事?1、备案登记所依据.

  仿造有价票证罪既遂如何判刑?仿造有价票证罪既遂的判刑标准,是根据《刑法》第二百二十七条第一款伪造或者倒卖伪造的车票、船票、邮票或者其他有价票证,数额较大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票证价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

  故意伤害判处多少年2023一、故意伤害判处多少年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根据具体伤害情形,损害程度的不同,量刑标准也有所不同,具体分为三个量刑幅度:1、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2、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

·过失爆炸罪的起刑点是什么
  过失爆炸罪的起刑点是什么根据《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放火、决水、爆炸、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依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据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
  民事案件立案后举证期限是多久人民法院应当在审理前的准备阶段确定当事人的举证期限。举证期限可以由当事人协商,并经人民法院准许。人民法院确定举证期限,第一审普通程序案件不得少于十五日,当事人提供新的证据的第二审案件不得少于十日。举证期限届满后,当事人对已经提供的证.

  不立案,对于刑事自诉案件,由受害人或者其近亲属自行到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直接立案受理,人民检察院不参与刑事自诉案件起诉。刑事自诉案件包括:告诉才处理的案件;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

  刑事案件不支持残疾赔偿金吗?一、刑事案件不支持残疾赔偿金吗?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只赔偿物质损失,不支持死亡及伤残赔偿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一百五十五条规定,犯罪行为造成被害人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付的合理费用.

>>>更多法律知识

甘孜律师:

13147094815(魏律师)  18516500148(罗律师)  

遇到法律问题?在线问律师:

*<--事发地址,便于分析
*<--手机号,以便律师回复

城市律师

法律机构导航
www.law64.net·老律师网
登陆 | 会员中心 | 联系我们 | 侵权违法举报

联系方式

留言反馈

手机版老律师网
微信咨询律师
老律师网

www.Law64.net

Copyright 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