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

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简介、地址、电话

www.Law64.net  老律师网
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
地址:河北省廊坊市广阳区艺术大道508号
电话:0316-12368
邮政编码:
○法院热线:12368
○咨询律师:15955028395



院情简介
廊坊中院现设有办公室、政治部(含组织人事处、宣传处、教育培训处)、纪检监察室、研究室、刑事一庭、刑事二庭、民事一庭、民事二庭、民事三庭、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行政庭、审判监督庭、立案庭、调解庭、信访处、书记官处、审管办、司法技术处、法警队、执行局(含执行实施庭、执行审查庭、申诉审查庭、综合管理处)、机关党委、老干部处、行政管理处共28个部门[www.Law64.net]。。
  
┝ 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怎么走?
>>>点此查看地图导航路线

┝ 咨询律师:13921104310(谢律师)  13851782449(顾律师)  

┝ 相关知识
  购房延期交付违约金的计算标准是什么一、购房延期交付违约金的计算标准是什么?由于施工进度原因导致开发商能按期交房合同约定延期交房违约方每日应支付购房人已付房款万分之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对方可以解除合同。最高人民法院.

·对于社会抚养费我们大家肯定都有所了解
  对于社会抚养费我们您肯定都有所了解,原因就是前几年的计划生育政策收社会抚养费的案例非常的多。对于超生的现象我们国家规定了是必须要缴纳社会抚养费的,但是征收社会抚养费是有一定的期限的,那征收社会抚养费的期限是多久呢?征收时限1、社会抚养费的.
  移送管辖后举证期限规定是怎么样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中,第三条规定:当事人在一审答辩期内提出管辖权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在驳回当事人管辖权异议的裁定生效后,依照《证据规定》第三十三条第三款的规定,重新指定不少于三十日的举证期限。但.

·劳动合同具备的内容都有哪些
  劳动合同具备的内容都有哪些劳动者在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时,应注意劳动合同的各项条款。《劳动法》规定,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并一般具有以下条款:(一)是劳动合同的期限。即劳动合同从哪一天开始到哪一天结束。我国的劳动合同可以分为固定期限和.
  公司法规定公司法人股份应持有多少?目前大多数人所称的公司法人实际上就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每个公司都会有一个法人代表,法人代表代表的是公司的利益,公司的一些民事活动都会由法人代表来执行。我们知道,公司一般都会有多位股东,那公司法规定公司法人股份应持有多少?一起通过.

·婚姻期间,一方的借款必然是夫妻共同债务吗?
  1、我国《婚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依此规定,若债权人主张共同债务,需证明债务人夫妻是否合意举债或该笔债务是否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生产。现实生活中,债权人可以通过要求债务人夫妻共同签字来确认债务.
  在我国对于被告人认罪程序判决书有相关的法律知识,其不仅解答了什么是判决书,同样也介绍了其需要注意的相关事项以及需要注意其构成的要素,下面就由我们为您详细讲解有关被告人认罪程序判决书这一相关问题的法律知识。一、被告人认罪程序判决书构建是什么目前,被告人认罪程序.

  当面临房屋被拆迁时的徐州市民肯定最希望了解的就是关于徐州市当地的征地补偿的相关问题,徐州政府为了解决市民的需求而专门制定了征地补偿的细则供您查阅,下面我们就为您详细介绍徐州征地补偿细则规定是什么?一、徐州征地补偿细则规定这里的房屋补偿,是指对被征收的国有土地上建.

  婚前的房子需要做公证么在结婚之前买房子的,不是必须要办公证。婚前房产公证,顾名思义就是在进行结婚登记前,对房产进行公证。公证是我国的一项法律制度,公证的效力可以对所有的利害关系人产生约束,在发生纠纷时可以作为证据直接使用。特别是对于涉及金额较大的财产就有必要进.

  离婚财产和债务怎么分配要区分是个人债务还是共同债务。个人债务,以个人财产清偿;共同债务,共同清偿。《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一千零八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

  致人残疾要赔偿哪些费用一、致人残疾要赔偿哪些费用残疾,是指受害人身体受到伤害,经过治疗后不能完全恢复功能,致使部分或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形。从损害赔偿的角度出发,可以把残疾分为全部丧失劳动能力和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两种情况。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的规.

·四荒土地承包合同怎么写?有范文吗?
  四荒土地承包合同怎么写?有范文吗?一、土地承包合同概念土地承包合同是发包方与承包方之间达成的,关于土地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我国《农村土地法》第20条根据我国农村土地家庭承包的实际情况对不同用途的土地的承包期及其上限做出规定:"耕地的承包期为.
>>>更多法律知识

廊坊律师:

13921104310(谢律师)  13851782449(顾律师)  

遇到法律问题?在线问律师:

*<--事发地址,便于分析
*<--手机号,以便律师回复

城市律师

法律机构导航
www.law64.net·老律师网
登陆 | 会员中心 | 联系我们 | 侵权违法举报

联系方式

留言反馈

手机版老律师网
微信咨询律师
老律师网

www.Law64.net

Copyright 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