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

邢台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简介、地址、电话

www.Law64.net  老律师网
邢台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
详细地址:东华路邢台天宇物流有限公司西米
联系电话:12368
邮政编码:
○法院热线:12368
○咨询律师:13831973922[www.Law64.net]。
  
┝ 邢台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怎么走?
>>>点此查看地图导航路线

┝ 咨询律师:13831973922(郭律师)  13131973211(李律师)  

┝ 相关知识
  持刀勒索抢劫会受到怎样的处罚?持刀勒索抢劫会受到的处罚根据现场及事件发生的具体情况及严重程度进行处罚抢劫罪不但侵犯了被害人的财产权,同时还侵害了被害人的人身权。所以,在量刑时还应当综合犯罪嫌疑人作案年龄、作案手段、场所、危害后果等。《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抢劫罪.

  我国对于劳动者的保护十分详尽,除了规定了各种社会保险,还规定了了劳动者受到工伤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赔偿或者补偿金。在某些情况下,劳动者如果提起诉讼要求工伤赔偿的,需要证明与被告单位存在劳动关系。那么,工伤与劳动关系有何联系?我们为您解答。一、什么是工伤?工伤.

  司法鉴定机构在每个地区都是十分的必要的,它的成立的条件也是十分的严格的,必须符合所有的条件才可以成立。那么,您知道金华司法鉴定机构的鉴定的权限有哪些吗?它们的工作职责是什么呢?司法鉴定人有什么权利呢?下面,我们为您介绍一下金华司法鉴定机构有哪些。司法鉴定机构是指.

·分公司能否签订劳动合同?
  分公司能否签订劳动合同?分公司不可以签订劳动合同,根据公司法第31条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但在司法实践中,第三人选择由分公司承担或公司承担或分公司与公司共同承担。因为分公司(非法人组织)具有一定的团体财产,构成一定的责任.
  行政赔偿诉讼标的物灭失应该怎么办诉讼过程中标的物灭失之后是可以请求要对损坏的一方支付赔偿金的,在向法院起诉的时候就应该要求保护实体,提出的实体权力的要求都是合法的。在对法院提出的实体保护的权利要求,都是有其诉讼标的。诉讼过程中标的物毁坏可以请求损坏者支付赔偿金.

  遗嘱包括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口头遗嘱、公证遗嘱。其中公证遗嘱,是指遗嘱人生前订立并经公证机关公证的遗嘱。那么,在实际生活中,遗嘱人订立遗嘱是否一定要公证呢?现在我们就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一、遗嘱是否一定要公证遗嘱有各种合法形式,包括自书遗嘱、.

  年最新山西省晋中市平遥县征地补偿标准  山西省晋中市平遥县的土地共分为四类:  一类区片范围:城郊区  补偿标准:水田/水浇地:111608元/亩;旱地/园地:55804元/亩;林地:27902元/亩;牧草地和其他农用地:13951元/亩  二类区片范围:平川区  补偿标准:水田.

  一、工伤待遇财务处理是怎么样的?入账方式如下,发生工伤事故后,向职工垫付医药费:其他应收款--保险公司或社保)保险公司或社保赔付公司垫付的药费时(如果全额赔付)银行存款或现金贷银行存款管理费用或应付福利费(公司负担部分)他应收款--保险公司或社保管理费用(或应付福.

  民事诉讼执行流程的具体内容是什么每一起民事诉讼都会经历审判的过程,但是审判结束后,执行却是一个很大的难点。常年来,“执行难”已成为一个老大难问题,且近几年随着民事案件的数量激增,被积压实际未执行的案件数量也十分庞大。这时候,法院只有启动执行程序来维护当事人的.

·申请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应提交的文件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办法》规定,申请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一、个人申请登记时,提交有效身份证;单位申请登记时,提交法人单位证明;    二、接受委托开发的软件,提交委.
  行政诉讼原判决超出诉讼请求一般会怎么处理?一、行政诉讼原判决超出诉讼请求一般会怎么处理?1、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00条第11项的规定,原判决、裁定遗漏或者超出诉讼请求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392条规定:“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第十一.

  离婚孩子的抚养费是多少?这个是要分地区的离婚孩子的抚养费是多少,不同地区生活水平和消费水平不同,一般的应该根据孩子的实际需要,还有父母的经济上的负担能力,以及当地的最低生活水准。收入高的,可以适当提高抚养费。无固定收入的,参照当地最低水平,有特殊情况的,可以协商.

>>>更多法律知识

邢台律师:

13831973922(郭律师)  13131973211(李律师)  

遇到法律问题?在线问律师:

*<--事发地址,便于分析
*<--手机号,以便律师回复

城市律师

法律机构导航
www.law64.net·老律师网
登陆 | 会员中心 | 联系我们 | 侵权违法举报

联系方式

留言反馈

手机版老律师网
微信咨询律师
老律师网

www.Law64.net

Copyright 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