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西市人民法院日庄法庭

莱西市人民法院日庄法庭简介、地址、电话

www.Law64.net  老律师网
莱西市人民法院日庄法庭
详细地址:日庄镇青年路日庄镇政府西侧
联系电话:12368
邮政编码:
○法院热线:12368
○咨询律师:13061416368


  
┝ 莱西市人民法院日庄法庭怎么走?
>>>点此查看地图导航路线

┝ 咨询律师:13061416368(许律师)  13065042504(范律师)  

┝ 相关知识
·坐牢孩子抚养费怎么办?
  一、坐牢孩子抚养费怎么办?通常来说在有孩子的夫妻离婚的时候,都需要对孩子的抚养问题进行完善的处理才可以进行离婚,当然大部分情况下是把孩子判给夫妻的某一方进行抚养另外一方需要定期的给予抚养费。坐牢期间仍然需要给孩子抚养费,通常来说由有血缘关系的.
  开车行驶在马路上,如果看到救护车或者救火车等车辆,应该礼让让这些车辆优先通过。救护车行使的时候常常比较急,有的时候为了赶时间会闯红灯或者在对面道路上行使等等,这样就很容易发生交通事故。那么如果救护车因执行任务闯红灯交通事故责任怎么定呢?为您解答。一、救护车闯红.

  惩罚性赔偿在行政中是怎样计算的(1)抚慰性赔偿标准?抚慰性赔偿标准是指国家对受害者的赔偿金低于甚至远远低于受害人遭受的实际损失的赔偿标准。抚慰性赔偿标准的主要功能在于表明国家向受害人承认错误的态度,对受害人进行一定的抚慰,国家赔偿对弥补受害人遭受的实际损失通常只具.

  在我国的司法实践当中,对于夫妻双方的婚姻有着婚姻法进行约束。夫妻双方离婚以后,孩子的抚养权判给其中一方,另一方应当付抚养费直到孩子成年。但是现实生活当中可能有很多人都会遇到另一方,拒绝给孩子支付抚养费。那么遇到离婚拒付抚养费应该怎么办呢?我们将在以下资料中详细为.

  疫情期间上班有加班费吗?疫情期间上班一般是没有加班费的,除非工作时间超过8个小时才有加班费。《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

  合伙企业,两个人注册公司法人选谁?对于任何一家公司或者经营实体,都只能有且只有一个法人代表。对于二人合伙成立经营的公司,怎样选择法人代表是一个问题。而对于非法人代表的一方,又该如何保证自己享有的合法权益呢。也就是说两个人注册公司法人选谁呢?合伙企业,两个人注册公.

  上市公司隐名股东的利益需要通过显名股东来进行实现吗?是的;隐名股东享有公司法上规定的股东权益,只是隐名股东权益的行使需要通过显名股东来实现,具体包括:1、参加股东会并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2、选举和被选举为董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3、查阅股东会会议记录和公司财务会.

·事实婚姻的变更抚养权的条件有哪些
  一,事实婚姻的变更抚养权的条件有哪些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一方患病或者伤残,必然影响到对孩子的教育和照料,从孩子成长的角度出发,不是“如何变更抚养权?”的问题,而是必须要变更孩子抚养权问题。2.与子女一同.
  借条没钱还可以拍卖房产吗?借条没钱还可以拍卖房产,借款人未按期归还贷款,银行可与其协商拍卖抵押房产,协商不成的,银行应向法院提起诉讼。在没有其他约定的情况下,银行应优先以借款人的抵押房产实现债权,保证人承担补充的还款担保责任。债务履行期届满抵押权人未受清偿的,可.

  一、批准逮捕需要条件有哪些根据刑事诉讼法和人民检察院办理刑事案件规则的规定,逮捕的条件为:1.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所谓“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是指同时具备下列情形:(1)有证据证明发生了犯罪事实。(2)有证据证明该犯罪事实是犯罪嫌疑人实施的。(3)证明犯罪嫌疑.

  虚假入职的后果: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无效根据《劳动合同法》第26条及《劳动法》第18条,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无效或部分无效。无效的劳动合同,从订立的时候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但是,如果劳动者提供了.

  民事诉讼和解后违约该怎么办?诉讼和解,是一种诉讼行为,是民事诉讼当事人在诉讼过程中自主协商达成协议,解决纠纷、终结纠纷的行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建立健全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的若干意见》1、第八条:为有效化解行政管理活动中发生的各类矛盾纠纷,.

>>>更多法律知识

青岛律师:

13061416368(许律师)  13065042504(范律师)  

遇到法律问题?在线问律师:

*<--事发地址,便于分析
*<--手机号,以便律师回复

城市律师

法律机构导航
www.law64.net·老律师网
登陆 | 会员中心 | 联系我们 | 侵权违法举报

联系方式

留言反馈

手机版老律师网
微信咨询律师
老律师网

www.Law64.net

Copyright 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