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县人民法院西达法庭

涉县人民法院西达法庭简介、地址、电话

www.Law64.net  老律师网
涉县人民法院西达法庭
详细地址:河北省邯郸市涉县西达镇
联系电话:12368
邮政编码:
○法院热线:12368
○咨询律师:13582303349
  
┝ 涉县人民法院西达法庭怎么走?
>>>点此查看地图导航路线

┝ 咨询律师:13131030628(郭律师)  15533068858(李律师)  

┝ 相关知识
·商标许可人和被许可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般地讲,商标使用许可人和被许可人是订立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他们的权利义务关系是他们之间依法自行设立的,规定在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内容之中。在实践中,双方的主要权利和义务是:    许可人依合同的约定享有收取商.
  一、合同签订就没有办法毁约吗?合同签订完一般是不可以毁约的,满足法定条件的可以单方解除合同。《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

  国家机关的公文具有权威性,不得伪造、仿造和盗窃。在一些诈骗案件中,不法分子盗窃国家机关的公文来实施骗取钱财的行为。而我国的刑法就是为了打击刑事犯罪而设立的,其中也有关于盗窃、伪造国家机关公文犯罪方面的规定。那么盗窃国家机关公文罪定义是什么?下面请看我们总结的这.

  个人借条范本月息两分怎么写?借条借款人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出借人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担保人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于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向出借人__________借到人民币(大.

  协议离婚的,要求夫妻就离婚以及相关事项协商一致就可以了。但如果是诉讼离婚的话,就要对夫妻感情破裂作出认定,否则的话是不会判决离婚的。那么实践中,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有哪些呢?以下是具体介绍。一、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有哪些有下列情形之一经调解无效的应视为感情确已.

  被告的身份证号码不是在起诉状中必须写的,所以写起诉状不知道被告的身份证号码是不要紧的,但必须将被告的住址或者工作单位写清楚,以便法院联系被告,通知被告参加诉讼。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民事诉讼法》第121条起诉.

  代位权与撤销权的条件是什么?一、代位权与撤销权的定义债权人代位权,是指当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对第三人享有的权利而有损债权人的债权时,债权人为保全自己的债权,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第三人的权利。而债务人撤销权,是指当债务人放弃对第三人的债权.

·医患关系医疗纠纷如何防范?
  医患关系医疗纠纷如何防范?近几年,由于媒体的发达,越来越多的医疗纠纷被媒体所报道,因此医患关系成为人们十分关注的一个问题。对于医院来说,处理好医患关系,防范医疗纠纷是医院管理工作的其中一个重点,那么,医患关系医疗纠纷如何防范?下面我们为您提.
·工地死人了安全员有责任吗?
  工地死人了安全员有责任吗?工地死人了安全员是否有责任需要根据具体事实来进行判断。如果没有尽到安全监管义务,需要承担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三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履行本法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责令限期改正.
  二次起诉不出庭后果是什么一、二次起诉不出庭后果是什么?被告经传唤无正当理由不到庭,法院可以缺席判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被告无故不到庭的,不影响案件的审理,法庭可以根据查明的事实,并依法作出缺席判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

  一、老人的遗产不立遗嘱怎么办?老人的遗产不立遗嘱的按法定继承处理,遗产继承顺序是被继承人死亡后,继承人继承遗产的先后秩序。《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

  离婚纠纷法院调解后多久时间内可以反悔?一、离婚纠纷法院调解后多久时间内可以反悔?只要在法院制作的调解协议上签字,调解协议就生效,没有反悔期限,也不能反悔。《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五十一条: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九十八条第一.

>>>更多法律知识

邯郸律师:

13131030628(郭律师)  15533068858(李律师)  

遇到法律问题?在线问律师:

*<--事发地址,便于分析
*<--手机号,以便律师回复

城市律师

法律机构导航
www.law64.net·老律师网
登陆 | 会员中心 | 联系我们 | 侵权违法举报

联系方式

留言反馈

手机版老律师网
微信咨询律师
老律师网

www.Law64.net

Copyright 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