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安市人民法院矿山法庭

武安市人民法院矿山法庭简介、地址、电话

www.Law64.net  老律师网
武安市人民法院矿山法庭
详细地址:矿山镇淮河沟村北
联系电话:12368
邮政编码:
○法院热线:12368
○咨询律师:15955028395
  
┝ 武安市人民法院矿山法庭怎么走?
>>>点此查看地图导航路线

┝ 咨询律师:18868876507(何律师)  18168563608(徐律师)  

┝ 相关知识
  一、检察院不批捕还要侦查多久?依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公安机关认为需要对犯罪嫌疑人进行逮捕的,可向检察机关提出逮捕申请,由检察机关作出决定,而检察机关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还要侦查多久,要依据具体情况而定。1、检察机关不批准逮捕的,但犯罪嫌疑人已经被拘留的,公.

·从网上帮人洗钱能判刑吗
  会。网络犯罪涉及洗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洗钱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洗钱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条规定:明知是.
  一、财产分割按照财产比例收费标准是怎么规定的?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6、.

·划拨土地使用权能赠与吗?
  划拨土地使用权能赠与吗?土地使用权是我国单位或者个人所享有的使用某一块土地的权利,人们获得土地使用权之后是否可以将该权利赠与他人法律没有明确的规定,也没有明确禁止,因此很多人不知道应该如何办理。下面我们就为您总结了关于划拨土地使用权能赠与吗.
  房屋他项权利证书时效,依据我国担保法规定,他项权证作为抵押的有效凭证,是有期限的,抵押是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有效期,如果债务人到期未偿还债务,债权人应当在履行期满2年以内进行诉讼,向法院提出行驶抵押权,抵押有效期满,债权人仍然有权行驶抵押权利,他项权利一般指银行作.

  抢劫罪和绑架罪都是在运用不正确的方式掠夺他人财物或者威胁被人生命。这样的行为在法律上都是侵犯他人财产权和人身权的,要受到法律规定的处罚,那么他们有什么样的不同之处?抢劫罪绑架罪数罪并罚吗?出现什么样的情况会判定为一罪?一、抢劫罪绑架罪数罪并罚吗绑架罪与抢劫.

·没有劳动合同一年以上应该怎么赔偿第八十二条 用人
  没有劳动合同一年以上应该怎么赔偿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
·南京支付抚养费标准是怎么样的?
  都知道,我们中国自从实行婚姻自由制度之后,无论是自由恋爱,分手还是结婚离婚都相对以前来说更常见了,封建时期,一般都是由自己的父母包办自己的婚姻,特别是女性,在封建时期基本是没有话语权的,那么南京支付抚养费标准是怎么样的?一、离婚小孩抚养费包.
  专利许可备案后可以撤销吗依据我国《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办法》的规定,专利许可合同备案后,是可以申请撤销的,撤销备案同样要进行登记。《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办法》第十七条,实施许可的期限届满或者提前解除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当事人应当在期限届满或者订立解除协议后30日.

  处理医疗纠纷的基本原则是什么?近几年来,我国医疗事故纠纷案件的数量不断攀升。在医疗纠纷中,权利义务关系往往十分复杂,司法鉴定流程也比较冗长,解决起来比较困难。那么,处理医疗纠纷的基本原则是什么呢?为了解决您的疑问,我们特意为您搜集了以下资料,希望对您有帮助。一.

  劳动合同惩罚性赔偿金经济补偿金可以同时得到吗不可以,两者只能选其一。《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用人单位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应当支付经济补偿,同时第87条规定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应当支付赔偿金。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支付经济赔偿金后,还要.

·审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
  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害赔偿是交通事故处理中的一个重要的环节,当在处理过程中所依据的法律法规知识却是非常广泛的,那么对其中的法律知识您了解多少呢?下面由我们来带领你学习审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知识,希望能够对你有所帮助。一、法律.
>>>更多法律知识

邯郸律师:

18868876507(何律师)  18168563608(徐律师)  

遇到法律问题?在线问律师:

*<--事发地址,便于分析
*<--手机号,以便律师回复

城市律师

法律机构导航
www.law64.net·老律师网
登陆 | 会员中心 | 联系我们 | 侵权违法举报

联系方式

留言反馈

手机版老律师网
微信咨询律师
老律师网

www.Law64.net

Copyright 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