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德市人民法院寿昌法庭

建德市人民法院寿昌法庭简介、地址、电话

www.Law64.net  老律师网
建德市人民法院寿昌法庭
详细地址:建德市寿昌镇二桥北路
联系电话:12368
邮政编码:
○法院热线:12368
○咨询律师:18921344401


  
┝ 建德市人民法院寿昌法庭怎么走?
>>>点此查看地图导航路线

┝ 咨询律师:13052261268(何律师)  18868876507(何律师)  

┝ 相关知识
·检察机关如何实施刑事立案监督?
  刑事立案监督是指人民检察院对侦查机关或者侦查部门的刑事立案活动是否合法所进行的法律监督。它作为人民检察院的一项重要职能,和侦查监督、刑事审判监督、刑罚执行监督、民事审判监督、行政诉讼监督一起,构成了我国检察机关诉讼法律监督职能的基本体系。.
  一、醉驾交警开单15内会有什么处罚?1、醉驾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即每100毫升血液中的酒精含量达到或超过80毫克)的驾驶行为,属于醉酒驾驶。有以下处罚标准:(1)醉驾一律吊销驾驶证且5年内禁驾,并以危险驾驶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醉.

  手机个人所得税退税流程是怎么规定的一、手机个人所得税退税流程是怎么规定的?第一步:准备申报安装个人所得税软件,打开软件后,先进行注册登录,进入年度汇算:首页【常用业务】—【综合所得年度汇算】;1)进入申报界面后,填报方式有【使用已申报数据填写】和【自行填写.

·产权登记费的收费标准是怎么样规定的
  房屋所有权是实行登记制度的,在个人申请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时,应缴纳产权登记费。那么关于产权登记的收费法律有没有相关规定,收费标准是怎么样的呢?今天整理了相关资料,供您阅读了解。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物价局、财政厅(局):为规范房屋登.
·债权转让需要通知从权利人吗
  债权转让需要通知从权利人吗?随着互联网的发展,越来越多的P2P平台出现在我们的生活中。相信您在使用P2P平台时,会留意到债权转让这个词,那么债权转让究竟是什么意思呢?债权转让需要通知权利人吗?今天我们带您来了解一下,债权转让的定义、法律中对债权转让.
  关于招摇撞骗罪的司法解释,目前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尚未出台,但有其他的一些相关规定,可以供我们参考。那么您知道招摇撞骗罪的相关法律规定有哪些吗?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招摇撞骗罪相关规定《刑法》第二百七十九条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的.

  诉讼保全担保标的必须是现金吗一、诉讼保全担保标的必须是现金吗?诉讼保全担保标的可以不是现金,担保人提交人民法院的保证方式主要为保证金、土地或房产等不动产以及银行保函、信用担保、担保公司担保。申请诉讼保全的当事人一般采用书面方式提交申请书。但特殊情况如书写确.

·立案侦查是什么意思
  立案侦查是什么意思一、立案侦查是什么意思立案侦查是指,公安机关接到公民报案、控告、举报及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或者触犯《刑法》的犯罪嫌疑人主动投案,以及其他行政主管部门、司法机关移送的案件,受理后经领导批准,立为刑事或治安案件查处的行为。.
  一、骨折交通事故赔偿标准中所包含的项目有哪些?交通事故当中肇事者给予受害者的赔偿所包含的项目,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营养费、鉴定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

  一、如何确定离婚财产分割方式?离婚财产分割可以通过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来确定,离婚财产分割即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是离婚时依法将夫妻共同财产划分为各自的个人财产。夫妻共同财产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以列举式和概括式的方式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内容,该法也规定.

  如果工伤认定之后怎么办?找公司进行协商要求公司做出相应的赔偿,如果公司有为其缴纳工伤保险,则公司只需承担工伤期间的一次性工伤就业补助金,剩下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则由社保部门承担;如果公司没有为其缴纳社保,则所需要的费用应当全部由公司自己承担;.

  一、醉驾进看守所能探视吗?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48条的规定,只有罪犯的亲属和监护人才能行使探监权。但是,全国各地的普遍做法是,罪犯的朋友也可以进行探监,因为探监可以为监狱带来相应的经济效益。各监狱要求在探监时,出示以下证件:1.身份证件(包括身份证、临时身.

>>>更多法律知识

杭州律师:

13052261268(何律师)  18868876507(何律师)  

遇到法律问题?在线问律师:

*<--事发地址,便于分析
*<--手机号,以便律师回复

城市律师

法律机构导航
www.law64.net·老律师网
登陆 | 会员中心 | 联系我们 | 侵权违法举报

联系方式

留言反馈

手机版老律师网
微信咨询律师
老律师网

www.Law64.net

Copyright 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