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许县人民法院简介、地址、电话
www.Law64.net 老律师网

详细地址:通许县咸平大道中段
联系电话:12368
邮政编码:
○法院热线:12368
○咨询律师:13305191148。
┝ 通许县人民法院怎么走?
>>>点此查看地图导航路线

┝ 咨询律师:14751692778(赵律师) 18567906376(陈律师)

┝ 相关知识:
·诉讼离婚的条件与离婚的程序是什么
法院在开庭审理任何案件的时候,都是重证据讲程序的。所以在离婚诉讼的过程当中,原告方和被告方都必须要遵守法院的庭审程序才可以。尤其是作为原告方,如果不满足相关的条件就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请求的话,法院是不予受理的。下面我们为您介绍的就是诉讼离婚.
人身损害赔偿质证前该如何收集证据要是就人身损害赔偿产生纠纷的话,当事人此时可以通过诉讼方式解决。这个过程中就会涉及到质证的问题,那在人身损害赔偿质证之前该怎么收集证据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人身损害赔偿的证据有哪些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发生后,受害人.
提起撤销权诉讼应符合哪些条件《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一条规定,“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因此,债权人应当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及时行使撤销权,避免因期间届满权利得不到法.
由于诈骗来钱快,所以很多犯罪份子通过各种各样的诈骗手段进行诈骗,骗取他人的财物。由于学生以及老人社会经验不深,容易相信他人,所以受害人也集中于学生以及老年人。而学生还老年人的心理承受能力低,一旦发现自己被骗,很容易产生其他后果。那么,自己被集资诈骗能报警吗?.
如何确定未婚先孕孩子的抚养权吗?在未婚先孕并且生下了孩子的情况下,此时的孩子属于非婚生子女,但作为孩子的父母也是需要对孩子履行自己的抚养义务。哺乳期内子女归女方的原则一般而言,在哺乳期内,为保证婴儿的发育成长,应随女方生活。十周岁以上,听取子女意见。十周岁以上的.
在交易中,人们之所以签合同就是为了约束对方使其依照约定去履行,然后达到自己的交易目的,而这一切却又建立在合同生效的基础之上。那么,实践中,到底合同从何时起开始生效的呢?而在其生效之后,合同又有哪些法律约束力呢?下面将为您做一个较为具体的阐明。一、合同从何时起开始.
土地使用买卖合同的范本内容是怎样的?土地无论是对于国家来说,还是对于农民个人来说都是非常重要的,因为对于国家来说是整体利益的发展,对于个人来说是自己自身经济利益的提高。因此,土地使用权也是可以进行买卖的。对此很多人都想要了解一下。土地使用买卖合同的范本内容是.
·恶意虚增诉讼标的额的行为
人民法院在立案登记阶段,对当事人的诉讼标的额是否符合级别管辖的规定,原则上仅进行形式审查,即当事人对其诉讼请求的具体金额提出相应的事实和理由即可,至于该事实和理由能否支持其诉请金额,则属于案件的实体审理范围,立案登记阶段一般不予涉及。同时,.
法定不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有哪些刑事责任能力是指行为人能够辨认或控制自己的行为,从而对自己的行为承担刑事责任的能力。1、未满14周岁的人犯罪不负刑事责任;2、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骗国家补贴有什么后果
骗取国家补贴属于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价值阶段分为三部分,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和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分别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
一、房产证夫妻共有离婚财产怎么分割?《婚姻法》第十九条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
怎么防范欠款人欠债不还债作为一种民法上的制度,有其自身的特殊性。而这些债本身的特殊性,将有可能成为逃债的有力武器。1、债权相对性原理。债权作为一种相对权,其本身就存在某些限制。当普通债权与其他权利发生冲突时,普通债权往往被置于次要地位。2、债权相容性,平.
>>>更多法律知识
开封律师:
14751692778(赵律师) 18567906376(陈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