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阴市人民法院长江流域环境资源第一法庭

江阴市人民法院长江流域环境资源第一法庭简介、地址、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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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阴市人民法院长江流域环境资源第一法庭
地址:江苏省江阴市天平路1号
电话:0510-12368,传真:0510-86849300
邮政编码:214431

南京环境资源法庭
地址:南京市鼓楼区江苏路178号
电话:025-12368,83532742
邮政编码:210009

长江流域环境资源第一法庭
  江阴市人民法院长江流域环境资源第一法庭管辖无锡市(不含宜兴市、无锡市滨湖区、无锡市新吴区),太仓市、张家港市、常熟市,常州市(不含武进区),镇江市(不含句容市)的环境资源案件;

  江阴市人民法院长江流域环境资源第一法庭近日审结被告人张某等16人非法捕捞水产品及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件。据悉,该案为公安部“长江禁渔2020”第二批督办案件,是该院近年来办理的涉案人员最多、涉案金额最大、作案工具种类最多、影响最为恶劣的一起破坏长江生态和水产资源的非法捕捞案件。
  为扩大“以案释法”宣传效果,江阴法院专门到镇江市润州区巡回审判。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某等15人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伙同他人时分时合在长江干流水域非法捞捕水产品,情节严重,其行为均已构成非法捕捞水产品罪;被告人刘某明知是犯罪所得而予以收购,其行为确已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综合考虑16名被告人所参与的次数、捕获渔获物的数量、涉案的数额、归案及退赔情况等,对其中14名被告人判处有期徒刑,对2名被告人判处拘役。


南京环境资源法庭
  在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设立南京环境资源法庭,集中管辖9个生态功能区法庭所审结案件的上诉案件和全省中级法院管辖的环境资源案件。
  指定设立环境资源法庭的法院将集中管辖全省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环境资源第一审案件,其余基层人民法院不再受理、审理环境资源案件。
  根据江苏生态功能区划,9家环境资源法庭分别为:
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南京环境资源法庭
1,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西南低山丘陵区域环境资源法庭;
2,苏州市姑苏区人民法院--太湖流域环境资源法庭;
3,淮安市洪泽区人民法院--洪泽湖流域环境资源法庭;
4,灌南县人民法院--灌河流域环境资源法庭;
5,徐州铁路运输法院--淮北丘岗区域环境资源法庭;
6,东台市人民法院--黄海湿地环境资源法庭;
7,宿迁市宿城区人民法院--骆马湖流域环境资源法庭。
8,江阴市人民法院--长江流域环境资源第一法庭;
9,如皋市人民法院--长江流域环境资源第二法庭;联系电话:12368
邮政编码:
○法院热线:12368
○咨询律师:189519456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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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抚养权确定之后是否还会变不一定,看具体的情况。抚养权确定以后,法律规定发生以下特殊情况,未取得抚养权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变更抚养权: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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