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皋市人民法院长江流域环境资源第二法庭简介、地址、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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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南通市如皋市如城镇惠政路666号
●长江法庭(长江流域环境资源第二法庭):0513-87229509
●诉讼服务中心:0513-12368、68765166(审理立案)、68765901(执行立案)
●信访接待室:0513-68765166
●督查室:0513-87283116
●档案室:0513-87283161
●执行局:0513-87198110
●邮政编码:
南京环境资源法庭
地址:南京市鼓楼区江苏路178号
电话:025-12368,83532742
邮政编码:210009
如皋市人民法江流域环境资源第二法庭管辖南通市(不含启东市、如东县),扬州市,泰州市的环境资源案件;
如皋市人民法院长江流域环境资源第二法庭被最高法院评为“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先进集体”
南京环境资源法庭
在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设立南京环境资源法庭,集中管辖9个生态功能区法庭所审结案件的上诉案件和全省中级法院管辖的环境资源案件。
指定设立环境资源法庭的法院将集中管辖全省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环境资源第一审案件,其余基层人民法院不再受理、审理环境资源案件。
根据江苏生态功能区划,9家环境资源法庭分别为:
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南京环境资源法庭:
1,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西南低山丘陵区域环境资源法庭;
2,苏州市姑苏区人民法院--太湖流域环境资源法庭;
3,淮安市洪泽区人民法院--洪泽湖流域环境资源法庭;
4,灌南县人民法院--灌河流域环境资源法庭;
5,徐州铁路运输法院--淮北丘岗区域环境资源法庭;
6,东台市人民法院--黄海湿地环境资源法庭;
7,宿迁市宿城区人民法院--骆马湖流域环境资源法庭。
8,江阴市人民法院--长江流域环境资源第一法庭;
9,如皋市人民法院--长江流域环境资源第二法庭;联系电话:12368
邮政编码:
○法院热线:12368
○咨询律师:186628916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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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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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重伤鉴定标准的法律规定
在工伤鉴定中,出现伤残情形比较严重的就可能被认定为重伤。对于工伤重伤的鉴定标准,法律有明确的规定,只有符合法律规定的标准才能属于工伤重伤。下面,我们为您整理了工伤重伤的内容。工伤重伤鉴定标准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标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
1、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婚前办理了夫妻一方个人为所有权人的房产证,婚后双方共同还贷的该情形下的房屋为一方个人财产,在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但对参与共同还贷的配偶一方,有权要求对方对其清偿的部分予以返还。在此需要明确的是,共同还贷不论是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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