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南县人民法院灌河流域环境资源法庭

灌南县人民法院灌河流域环境资源法庭简介、地址、电话

www.Law64.net  老律师网
灌南县人民法院灌河流域环境资源法庭
地址:江苏省灌南县人民中路85号
电话:0518-12368
执行局:0518-83968110 0518-83968110
邮政编码:

南京环境资源法庭
地址:南京市鼓楼区江苏路178号
电话:025-12368,83532742
邮政编码:210009


灌南县人民法院灌河流域环境资源法庭,管辖连云港市,滨海县、响水县,淮安市淮阴区、涟水县的环境资源案件;江苏海域内发生的由江苏海警侦查的环境资源刑事案件及刑事附带民事案件;

南京环境资源法庭
  在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设立南京环境资源法庭,集中管辖9个生态功能区法庭所审结案件的上诉案件和全省中级法院管辖的环境资源案件。
  指定设立环境资源法庭的法院将集中管辖全省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环境资源第一审案件,其余基层人民法院不再受理、审理环境资源案件。
  根据江苏生态功能区划,9家环境资源法庭分别为:
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南京环境资源法庭
1,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西南低山丘陵区域环境资源法庭;
2,苏州市姑苏区人民法院--太湖流域环境资源法庭;
3,淮安市洪泽区人民法院--洪泽湖流域环境资源法庭;
4,灌南县人民法院--灌河流域环境资源法庭;
5,徐州铁路运输法院--淮北丘岗区域环境资源法庭;
6,东台市人民法院--黄海湿地环境资源法庭;
7,宿迁市宿城区人民法院--骆马湖流域环境资源法庭。
8,江阴市人民法院--长江流域环境资源第一法庭;
9,如皋市人民法院--长江流域环境资源第二法庭;联系电话:12368
邮政编码:
○法院热线:12368
○咨询律师:19850716853
  
┝ 灌南县人民法院灌河流域环境资源法庭怎么走?
>>>点此查看地图导航路线

┝ 咨询律师:19850716853(史律师)  14751692778(赵律师)  

┝ 相关知识
  虽然协议离婚是最为简单,也是最节约成本的一种离婚方式,但是在司法实践中,由于双方就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建立的各债权债务关系的分配无法达成一致,需要通过诉讼离婚的方式进行离婚的情形是较为常见的,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起诉离婚要双方都到吗?一、起诉离婚要双方都到吗.

  起诉状格式范文具体是怎样的一、民事起诉状要点(一)写明当事人的有关情况;1、原告的基本情况:写明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文化程度、所在工作单位及地址、家庭地址和户口所在地及电话号码、邮政编码。2、被告的基本情况:写明姓名、性别、年龄、民族、文化程度.

  民事证人是否必须出庭作证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出庭作证。有关单位的负责人应当支持证人作证。不能正确表达意思的人,不能作证。经人民法院通知,证人应当出庭作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人民法院许可,可以通过书面证言、视听传输技术.

  建筑工程审计是做什么的?一、建筑工程审计是做什么的?1.从项目建设阶段上可分为:决策阶段审计、设计阶段审计、建设阶段审计和后评价审计(每个阶段又可以分为很多环节的审计,如建设阶段可能有招标审计、预算审计、合同审计、采购审计、施工审计、结算审计、决算审计等等);.

·用工单位辞退员工的赔偿是怎么规定的?
  用工单位辞退员工的赔偿是怎么规定的?一、用工单位辞退员工的赔偿是怎么规定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用人单位按照上述第36条、第40条、第41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关系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第47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
·哪些证据对获得抚养权有帮助
  ?夫妻离婚的时候,往往会因为争夺孩子抚养权而大大出手,这种情况下协商处理抚养权问题几乎不可能,于是只有起诉到法院,由法官根据实际情况做出判决。此时,就会需要当事人提供相应的证据,这样对获得抚养权才会有所帮助。那究竟哪些证据对获得抚养权有帮助呢.
  现如今,有许多感情不和离异的家庭,在这种家庭中,孩子就变成了最大的受害者,而没有抚养权一方的家长就会选择支付抚养费来弥补心中的愧疚,而有抚养权一方的家长也许不理解关于抚养费方面的问题,不清楚收抚养费协议书要怎么写,下面我们就来为您介绍一下。一、收抚养费协议书.

  随着时代的发展,各个方面都在进步,相应的,犯罪手段和方式也在不断进步,传统的诈骗也发生变化,衍生出了单位集资诈骗的案例,那么单位集资诈骗和传统的集资诈骗有哪些区别呢?我们在面临单位集资诈骗的时候,完全利用法律的手段保护自己,我国法律对单位集资诈骗已经有了系统的.

·一、离婚时婚内财产的定义是什么?
  一、离婚时婚内财产的定义是什么?婚内财产就是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所谓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夫妻结婚后到一方死亡或者离婚之前这段时间,这期间夫妻所得的财产,除约定的外,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
  一、给犯罪分子钱的犯罪中止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吗刑法第24条第2款:“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1)犯罪分子中止犯罪而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尤其是预备阶段的中止,社会危害性比较小,大多数情况下都应当免除处罚。.

  一、年没有签劳动合同如何补偿,规定是什么?2018年没有签劳动合同如何补偿的相关规定是: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试用期员工如果满足这个条件的同样可获得相应的赔偿。.

  在中国是可以合法抢注商标的吗?在理论上,有学者认为商标抢注行为是否属不正当竞争行为很难认定,认为其只是合法但不合理。理由是,抢注行为只具备不正当竞争行为的部分特征。因为虽然抢注他人在先使用并已创出信誉的商标行为属违反公认的商业道德和公平竞争原则,且获得了不当利.

>>>更多法律知识

连云港律师:

19850716853(史律师)  14751692778(赵律师)  

遇到法律问题?在线问律师:

*<--事发地址,便于分析
*<--手机号,以便律师回复

城市律师

法律机构导航
www.law64.net·老律师网
登陆 | 会员中心 | 联系我们 | 侵权违法举报

联系方式

留言反馈

手机版老律师网
微信咨询律师
老律师网

www.Law64.net

Copyright 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