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安县人民法院漳河店法庭

成安县人民法院漳河店法庭简介、地址、电话

www.Law64.net  老律师网
成安县人民法院漳河店法庭
详细地址:河北省邯郸市成安县漳河店镇
联系电话:12368
邮政编码:
○法院热线:12368
○咨询律师:15930016560[www.Law64.net]。
  
┝ 成安县人民法院漳河店法庭怎么走?
>>>点此查看地图导航路线

┝ 咨询律师:13283421046(王律师)  13131012198(韩律师)  

┝ 相关知识
  起诉劳动关系律师的费用是多少?(一)刑事案件收费按照各办案阶段分别计件确定收费标准。1、侦查阶段,每件收费2000—10000元。2、审查起诉阶段,每件收费2000—10000元。3、一审阶段,每件收费4000—30000元。4、上述收费标准下浮不限。(二)二审、死刑复核、再审、申诉案件以及刑事.

  商标抢注赔偿数额的确定一、商标抢注赔偿数额根据本条的规定,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按照以下顺序和方式确定:1、按“实际损失”确定赔偿数额。即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按照2002年10月12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

·一、浙江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是什么?
  一、浙江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是什么?珠海社会抚养费标准2018是对夫妻双方分别以所在地的县(市、区)城镇居民上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所在地的乡(镇)农民人均纯收入为基数,一次性征收三倍以上六倍以下的社会抚养费;本人实际收入超过基数的,还应当加收超过数额.
  现在社会几乎是一个信息非常发达的社会,并且这个信息变化的速度是非常快的,为了督促政府尽快的履行相应的职责,并且防止权力的滥用,所以需要政府将相关的信息予以公开,对此很多人都想要清楚的了解一下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政府信息公开是什么?一、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政府信息公开.

  车辆贬值损失类型有哪些一、车辆贬值损失类型有哪些鉴定车辆贬值损失,首先要搞清楚车辆贬值的种类。车辆的贬值一般分为实体性贬值、功能性贬值和经济性贬值。实体性贬值:实体性贬值也称有形损耗,是指机动车在存放和使用过程中,由于物理和化学原因而导致的车辆实体发生.

  一、征收方威胁不搬迁要强拆,拆迁户应该相信吗  征收方威胁不搬迁就要强拆的,要看拆迁是否合法,如果合法的,是可以强制拆迁的,如果符合的,被拆迁人要做好准备,以免自己利益受侵害。  (一)强制拆迁的法律依据是《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八条 被征收人在法定.

  企业子公司破产清算怎么做?一、企业子公司破产清算怎么进行?破产清算程序的进入取决于破产程序的开始,公司进入破产程序按以下步骤进行:首先,严重亏损,无力清偿到期债务的公司,由其债权人或债务人向公司所在地法院提交破产申请;其次,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并宣告企业破产,企.

  驾驶员肇事逃逸怎么处罚标准是什么?肇事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处两百元以上两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肇事逃逸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交通肇事罪】违反交通.

  我们知道在工程施工结束,并且通过自检后,需要进行报验,继而由验收方按照进行的验收标准进行验收。只有在工程验收合格后,才能交付使用,工程报验必须按照既定的流程,由于不少朋友不了解铁路建设工程质量的报检程序是怎样的,故而律师354我们为您整理了下列相关信息。一、工程.

  未出生的胎儿是否有继承权?未出生的胎儿是有继承权,我国《继承法》规定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立法的目的在于保护胎儿出生后不至于生活无着落,保障胎儿的继承利益,充分体现了我国继承制度的养老育幼原则。胎儿是一个将来可能的权利主体,如果胎儿是活着出生,其继承.

  先诉抗辩权行使时间是多久?我们都知道先诉抗辩权的行使,是在一段时间内继续了当事人发出请求权利的行使,而不是将其请求的权利消除。所以,先诉抗辩权行使的作用是阻挡,而不是消除,那么有关于先诉抗辩权行使时间是多久?当事人对于先诉抗辩权所行使的义务又有哪些呢?一、先.

  税务行政复议授权委托书的内容是怎么样的?关于行政复议,每一个人都有复议的权利,无论是行政复议还是刑事复议都是有权利行使的,行政复议,行为人违反了行政法规的内容,需要受到行政处罚,相关单位作出处罚决定之后,当事人认为有问题的,可以提出复议。那么关于税务行政复议.

>>>更多法律知识

邯郸律师:

13283421046(王律师)  13131012198(韩律师)  

遇到法律问题?在线问律师:

*<--事发地址,便于分析
*<--手机号,以便律师回复

城市律师

法律机构导航
www.law64.net·老律师网
登陆 | 会员中心 | 联系我们 | 侵权违法举报

联系方式

留言反馈

手机版老律师网
微信咨询律师
老律师网

www.Law64.net

Copyright 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