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流市人民法院隆盛法庭

北流市人民法院隆盛法庭简介、地址、电话

www.Law64.net  老律师网
北流市人民法院隆盛法庭
详细地址:隆盛镇河东街四季风北
联系电话:12368
邮政编码:
○法院热线:12368
○咨询律师:13851782449


  
┝ 北流市人民法院隆盛法庭怎么走?
>>>点此查看地图导航路线

┝ 咨询律师:18951945636(卢律师)  18651990859(周律师)  

┝ 相关知识
  取保后传唤传讯是一样的意思吗?一、取保后传唤传讯是一样的意思吗?1、在法律上,没有传讯的概念,只有传唤,事实上,所谓的传讯就是传唤。刑事传唤和传讯的区别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七条之规定“对于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指定的地点或者他的住所.

  什么是股权投资股权投资成本的确认如今人们的生活富裕了,而很多人也有一定的闲钱,因此就想要让“钱生钱”,于是就会选择进行投资,现在各种投资都有,就包括房产投资、外汇投资等等,其中还有一种是股权投资。那到底什么是股权投资呢?下文中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一、什么是股权.

  遗嘱代写人可以是亲人吗?遗嘱代写人可以是亲人,符合我们国家代书遗嘱条件即可。一般来说,大部分人都是更乐意自己书写遗嘱,这样一方面有助于遗嘱内容的保密,防止家庭成员因提前知道遗嘱内容而发生分歧,另一方面也有助于增强遗嘱的权威性和真实性。二、代写遗嘱有效吗?怎么代写.

·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在受理裁决申请前是否应当进行听证?
  《裁决规程》规定,未达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户数较多或比例较高的,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在受理裁决申请前,应当进行听证。具体标准、程序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规定。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申请行政强制拆迁前,应当邀请有关管理部门、拆迁当事.
·达到什么标准聚众阻碍解救被收买的妇女罪才能立案?
  达到什么标准聚众阻碍解救被收买的妇女罪才能立案?聚众阻碍解救被收买的妇女罪的立案标准,是根据《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二、(三十)规定,阻碍解救被拐卖、绑架妇女、儿童罪是指对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负有解救职责的公安.
  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和劳动合同的区别主要是什么?聘用合同是广义上劳动合同的一种特殊形式,具有劳动合同的基本特征,其基本制度与劳动合同相一致。但是,由于事业单位的特点以及目前国家对事业单位的管理在一些方面仍有别于企业,所以又与狭义劳动合同(企业劳动合同)有一定的区别,主.

  终身监禁的适用条件是哪些终身监禁制度的适用条件依照经《刑法修正案(九)》修正后的刑法典第383条和第386条的规定,犯贪污罪、受贿罪,犯罪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依法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法院根据其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死缓期满被依法减为无期徒.

  儿子去世孙子可以继承遗产吗?可以。1、这种情况属于代位继承。代位继承是和本位继承相对应的一种继承制度,是法定继承的一种特殊情况。它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时,由被继承人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替先死亡的长辈直系血亲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一项法定继承制度,又称间.

·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应注意哪些问题
  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应注意哪些问题1、合同要写明双方当事人的情况。2、住房具体情况住房的具体位置、住房面积、住房装修情况、配备设施和设备,住房的产权及产权人,及是否得到产权人的委托出租住房。3、合同要注明租房用途。4、合同要写明租赁期限。.
·劳动合同终止后的后果是什么?
  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者入职后,单位应该同其签署一份劳动合同,在里面写清劳动合同期限,一般都是三年。等劳动合同到期后,双方会协商是否续签,如果不再续签的话,劳动合同终止,双方解除劳动关系。那么,劳动合同终止后的后果是什么?下面我们跟随我们.
·交通事故责任纠纷起诉状范本
  一、交通事故责任纠纷起诉状范本交通事故责任纠纷起诉状原告:___,男___年___月___日出生,汉族,___有限责任公司职工,住天___区___小区___室。被告___男,19___年___月___日出生,汉族___有限责任公司职工,住___区___小区___室。被告:中国人民财.
·婚前房屋婚后可以增加所有权人吗
  一方在结婚之前就购买的房屋,此时通常都是登记在其个人名下的,但在结婚之后可能由夫妻共同来还贷,另一方也就会要求加上自己的名字,也就是增加所有权人。那实践中婚前房屋婚后可以增加所有权人吗?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一、婚前房屋婚后可以增加所有权.
>>>更多法律知识

玉林律师:

18951945636(卢律师)  18651990859(周律师)  

遇到法律问题?在线问律师:

*<--事发地址,便于分析
*<--手机号,以便律师回复

城市律师

法律机构导航
www.law64.net·老律师网
登陆 | 会员中心 | 联系我们 | 侵权违法举报

联系方式

留言反馈

手机版老律师网
微信咨询律师
老律师网

www.Law64.net

Copyright 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