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江干区人民法院九堡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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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江干区人民法院九堡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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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知识
  一、危房出租人解除合同怎么赔偿?要看情况,如果房东事先知道是危房,还要出租给租客,是可以要求赔偿的;如果是出租后才知道的,不能要求赔偿,可以要求给予适当的补偿。如果是因为出租人的原因导致合同提前解除出租人是要赔偿承租人的损失的。当事人约定违约金的按违约金收取,当.

  起诉后怎样撤诉?一、起诉后怎样撤诉?公民或者法人有起诉的权力,也有不起诉或者起诉后撤诉的权力。如果公民或者法人已经起诉,人民法院已经受理,原告想撤诉,就可以向法院提交民事撤诉状,也称民事撤诉申请书。二、撤诉条件是什么1、申请人必须是原告、上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

  在日常生活当中,我们经常会听到有关高空坠物伤及路人的新闻或报道,高空坠物已然成为了常见的热点话题。我们不仅可能成为高空坠物的直接受害者成为高空坠物的间接受害者。那么在我国的法律法规中高空坠物防范有什么相关规定呢?一、高空坠物的危害有多大高空坠物危害严重,此.

  孩子的抚养关系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变更一、孩子的抚养关系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变更1、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另行起诉。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或者子女长到有识别能力时,主动提出与另一方一起生活时,应另行起诉。离婚后,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请求,不涉及原离婚案件.

  未成年孩子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父母不履行既定的义务,将有可能导致孩子不能健康的成长,为了保护未成年人的利益,我国立法机关制定了相关的法律规范,限制父母的监护行为,一般来说,一个孩子有多个抚养人,那么,数个抚养人怎么算实例?一、数个抚.

·单位是否可以随意约定劳动合同违约金
  我们发现在劳动合同里面其实也是有关于违约金的约定的,但需要注意劳动合同与其他的合同不同,我国在这方面作出了更为严格的要求限制。若当事人需要进行违约金约定的话,那么单位可以随意约定劳动合同违约金吗?接下来,我们就来为你详细解答这个问题。一、.
·交通安全事故等级划分标准是什么?
  交通安全事故等级划分标准是什么?随着收入水平的提高,越来越多的人买车代步,加之道路拥堵,部分人不遵守交通规则等原因,导致发生交通事故的情况越来越多,了解交通事故的等级划分和处理流程,对于车主朋友来说十分重要。我国交通安全事故等级划分标准是.
  哪些情形解除租赁合同不算违约一、哪些情形解除租赁合同不算违约对于出租人和承租人,只要在以下的情形内解除租赁合同,就不算违约:(一)房屋出租人在下列条件下可以解除租赁合同,收回全部出租房屋或者部分出租房屋。1、房屋租赁协议到期,房屋出租人按约收回租赁房屋;.

  工人发生工伤后,应该向单位提出赔偿要求,这是缴纳工伤保险的用处之一。可是,有些单位会以没和工人签署劳动合同,双方没有建立劳动关系为由拒绝赔偿。当这种事情发生后,工人可以申请确定劳动关系仲裁,运用法律手段维权。那么无任何证据可以申请确认劳动关系仲裁么?下面我们听.

  试用期一般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约定的,但法律中并没有强制要求必须要与新入职的劳动者约定试用期,因此当事人可以协商之后确定是否约定。而要是约定了试用期的话,由于此时劳动者尚不属于单位的正式员工,因此单位就说不用签合同。那从法律角度分析的话,劳动者在试用期内要签.

  用于规范行政机关强制执行行为的法律规定是什么一、用于规范行政机关强制执行行为的法律规定是什么?用于规范行政机关强制执行行为的法律规定是《行政强制执行法》,行政强制执行法中规定的强制执行的流程是:一)催告程序,催告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催告书应载明4项内容:(.

·车祸被扶养人生活费应该怎么赔偿
  车祸被扶养人生活费应该怎么赔偿一、车祸被扶养人生活费应该怎么赔偿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18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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