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川县人民法院潭下法庭

灵川县人民法院潭下法庭简介、地址、电话

www.Law64.net  老律师网
灵川县人民法院潭下法庭
详细地址:潭下镇地税分局北侧米
联系电话:12368
邮政编码:
○法院热线:12368
○咨询律师:15052927793
  
┝ 灵川县人民法院潭下法庭怎么走?
>>>点此查看地图导航路线

┝ 咨询律师:18516500148(罗律师)  17798297475(姜律师)  

┝ 相关知识
·一般用人单位安排员工加班的都是出于生产的需要,当然多数情况下
  一般用人单位安排员工加班的都是出于生产的需要,当然多数情况下员工也不会拒绝加班的安排。但针对员工的一些特殊情况,法律规定单位是不可以安排加班的。那到底在哪些情况下,单位不可以安排员工加班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哪些情况下不可以安.
·管辖权异议上诉费多少
  管辖权异议上诉费多少在生活动中有很多人对于法院判决的结果不满意时就会提起上诉,但是关于上诉的一些要求却不是很了解。管辖权异议上诉费多少?法律依据又是什么?这里我们为您整理了这篇文章,希望会对您有所帮助。一、管辖权异议上诉状需要交费吗?(1)当.
  工伤鉴定厂子不给证明怎么办?自己可以在一年内向当地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工伤认定申请表;(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

  民间借款协议受法律保护吗一、民间借款协议受法律保护吗在借款合同中明白商定借款数额,债权债务人双方姓名,并有双方签名(画押),签署日期的,准绳上就是一个合法有效的借款合同了受法律维护。但是要想凭仗借款协议主张本人的权益,最大限度的维护本人的债券不受进犯,还得留.

·刑事抗诉最高检的司法解释是什么?
  一、刑事抗诉最高检的司法解释是什么?《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刑事抗诉工作的若干意见》是2001-03-02由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的条例。刑事抗诉工作应当遵循以下原则:1、坚持依法履行审判监督职能与诉讼经济相结合;2、贯彻国家的刑事政策;3、坚持法律效.
·实施违法行为入罪特征是什么?
  实施违法行为入罪特征是什么?实施违法行为入罪特征是具有社会危害性,但是具有社会危害性的行为不一定都是犯罪行为,只有触犯刑律的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才是现代意义上的犯罪。我国刑法中,刑事违法性包括违反《刑法》的规定、单行刑事法规的规定和行政、经济.
·租赁住房拆迁要怎么补偿
  租赁住房拆迁要怎么补偿一、租赁住房拆迁要怎么补偿租赁住房的拆迁补偿安置问题,涉及到房屋所有人和使用人的关系,情况比较复杂,既要对房屋所有人进行补偿,又要考虑社会安定,对房屋使用人进行安置。为了保护房屋所有人的利益,同时兼顾房屋使用人的利益.
  旅游消费者可以索赔的情形有哪些在跟团旅游的过程中,可能会因为一些意外事件的发生,导致旅游消费者的人身、财产受到损害,但在这种情况下,并不是都可以向旅行社索赔,那法律中规定的旅游消费者可以索赔的情形有哪些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一、旅游消费者可以索赔.

  保证人行使追偿权需要满足什么条件1、保证人向债权人履行了保证债务不论保证人依何种方式履行债务,也不论保证人是履行了全部还是部分债务,只要保证人承担了保证责任,就可享有追偿权。2、因保证人的履行而使债务人免责所谓使主债务人免责,是指主债务人对债权人的债务因保证人的.

  一、离婚财产全部给小孩合法吗?离婚财产全部给子女是符合法律规定的,一般来说,家庭财产是由夫妻两人通过劳动积累的,未成年人尚未参加劳动,无经济收入,因此,在父母离婚时,未成年的孩子无权分得家产。当然,未成年人也可以通过一定的途径获得个人财产,并受到法律保护。因此,.

·昆山办理土地使用证怎么办?
  昆山办理土地使用证怎么办?由于我国实行物权公示制度,我们享有各类动产和不动产物权都需要进行相应的公示。譬如,转让不动产需要登记、转让动产需要交付。由于我国土地所有制度的特殊性,土地使用权作为一种用益物权,必须通过办理土地使用权证来证明。那.
  探视权强制执行费用是多少?对拒不执行有关抚养费、赡养费、财产分割、遗产继承、探望子女等判决或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有关个人和单位应负协助执行的责任。1、没有执行金额或者价额的,每件交纳50元至500元。2、执行金额或者价额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超过1万元.

>>>更多法律知识

桂林律师:

18516500148(罗律师)  17798297475(姜律师)  

遇到法律问题?在线问律师:

*<--事发地址,便于分析
*<--手机号,以便律师回复

城市律师

法律机构导航
www.law64.net·老律师网
登陆 | 会员中心 | 联系我们 | 侵权违法举报

联系方式

留言反馈

手机版老律师网
微信咨询律师
老律师网

www.Law64.net

Copyright 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