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柳江区人民法院穿山法庭

柳州市柳江区人民法院穿山法庭简介、地址、电话

www.Law64.net  老律师网
柳州市柳江区人民法院穿山法庭
详细地址:穿山镇南北街
联系电话:12368
邮政编码:
○法院热线:12368
○咨询律师:13132628659[www.Law64.net]。
  
┝ 柳州市柳江区人民法院穿山法庭怎么走?
>>>点此查看地图导航路线

┝ 咨询律师:13377232808(韦律师)  13977252683(方律师)  

┝ 相关知识
  行政侵权责任与民事侵权责任的关系是什么?行政侵权责任与民事侵权责任的关系是两者同属于侵权范畴。两者是存在着区别的。简单来说,民事,就是简单的一些民事纠纷,是民与民之间的;行政,就是官与民,就是政府与民之间的案件。二、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的法律规定是什么?(一)民事责任.

·恶意诉讼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本罪是行为犯,只要行为人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即可立案。我国《刑法》第三百零七条规定,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
·海南省征地补偿安置费条例细则是怎样的?
  海南省征地补偿安置费条例细则是怎样的?海南省地处国家最南的省份并且四面环海,涉及海南省当地的征地补偿安置费的标准,就会有不一样的地方,那么具体的实施条例和细则是怎样的呢?根据有关的说法,征地补偿的标准应该,给予,并且保护拆迁当事人的合法权.
  近些年来,我国对于醉驾的处罚力度不断加大,对于醉驾的判处标准也不断进行着细分。根据驾驶员酒精含量的差异,驾驶时的道路情况,驾驶员是否处于运营车辆等都会判处以不同程度的处罚。针对电动三轮车司机喝醉算不算醉驾该问题在下文中就给出了解释。电动三轮车司机喝醉算不算醉驾.

  离婚分割财产原则包括哪些无论是当事人自行协议,还是人民法院判决,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都必须坚持下列基本原则:(一)男女平等原则。夫妻对共同财产的分割权利和共同债务的偿还义务是平等的。(二)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原则。即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注意对未成年子女和女.

  签了劳动合同辞职有什么补偿金?1、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关系(辞职)分三种情况:一是,依据第三十七条的规定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也就是提前30天通知用人单位,不用单位批准。但用人单位不承担经济补偿;二是,依据第三十八条的规定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不用提前30天,也不用批准,.

  一、无力偿还经济仲裁的申请程序(一)受理仲裁程序是以当事人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为起始。仲裁委员会收到当事人提交的仲裁申请书后,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在收到仲裁申请书之日起五日内向申请人发出受理通知书,同时向被申请人发出仲裁通知书及附件。双方当事人在收到受理通知书或.

  一、刑事抗诉的理由有哪些抗诉包括两种形式,一种是按照第二审程序提出的抗诉。按照第二审程序提出的抗诉,是指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认为本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或者裁定确有错误,在法定期限内,依照法定程序,提请上一级人民法院重新审理的诉讼要求。另一种是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

  无证驾驶被追尾不用担责,但是无证驾驶要受到处罚的。无证驾驶机动车,按法律规定处罚如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规定: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中华人民共.

  个人所得税退税审核失败一般是由于什么原因导致的?个人所得税退税审核失败的可能原因如下:(1)身份信息不正确;(2)提交的银行账户信息不正确或者无效,导致税款无法退还;(3)申报数据存在错误或者疑点;(4)税务机关审核时发现有需要向您进一步核实了解的情况,但未提供联系方式或者提.

  有追诉期职务侵占涉嫌刑事犯罪,追究刑事责任并不因离职而终止。只要有确凿证据,是可以通过向公安机关报案,追究其应负的法律责任的。如果是在三个月拘役至一年有期徒刑之间量刑的话,那么追诉期为5年。《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

  交通事故鉴定什么时间做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九条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自事故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内委托具备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尸体检验应当在死亡之日起三日内委托。对交通肇事逃逸车辆的检验.

>>>更多法律知识

柳州律师:

13377232808(韦律师)  13977252683(方律师)  

遇到法律问题?在线问律师:

*<--事发地址,便于分析
*<--手机号,以便律师回复

城市律师

法律机构导航
www.law64.net·老律师网
登陆 | 会员中心 | 联系我们 | 侵权违法举报

联系方式

留言反馈

手机版老律师网
微信咨询律师
老律师网

www.Law64.net

Copyright 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