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第二法庭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第二法庭简介、地址、电话

www.Law64.net  老律师网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第二法庭
详细地址:G龙潭镇梅树村组
联系电话:12368
邮政编码:
○法院热线:12368
○咨询律师:18602573957[www.Law64.net]。
  
┝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第二法庭怎么走?
>>>点此查看地图导航路线

┝ 咨询律师:18501560386(唐律师)  14751692778(赵律师)  

┝ 相关知识
  离婚时抚养权怎么处理离婚家庭的子女随父方生活还是随母方生活,可以由双方在离婚的时候协商决定。如果双方是协议离婚,应在离婚协议书上写明关于子女随哪方生活。在离婚之诉中,如果双方就子女抚养问题达成协议,一般法院会尊重其协议,但是双方协议由父方或母方抚养子女对子女正.

  一、被外国抢注的商标还能要回吗?被外国抢注的商标是有可能被要回的。对于已经被抢注的商标是可以采用以下两种方式追回所有权:对未获准注册的商标可以提起异议;已经获得注册的商标可以提起撤销程序。二、被抢注商标后可以采取哪些措施应对抢注商标方法(一)对未获准注册.

  无论是买商品房还是买二手房,其中中最关键的一步就是收房,收房就意味着交易的结束,但针对不同的房产,在收房的时候具体的流程也是不一样的。这其中,二手房收房的流程是怎样的呢?下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一、二手房收房的流程是怎样的1、先对照合同约.

  道路上车多人也多,在行使的过程中稍有不慎就可以能发生交通意外事故。发生交通事故后,交通警察会依法进行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事故双方按照各自所负的交通事故责任承担相应的赔偿。那么交通事故责任赔偿比例是什么呢?为您解答。一、交通事故责任交通事故责任是指车辆驾驶人员.

·打离婚官司的证据有哪些
  离婚打官司并不少见,由于对是不是离婚、离婚财产怎么分、子女跟谁生活等达不成一致,只能通过起诉到法院,由法官对这些有争议的事项进行裁判。打离婚官司需要准备好一定的证据,那现实中打离婚官司的证据有哪些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一、必备的证.
  续展注册商标需要提供什么?一、续展注册商标需要提供什么?续展注册商标需要提供以下文件,(一)准备申请书件应提交的申请书件为:(1)《商标续展注册申请书》(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3)委托代理的提交《代理委托书》,直接在受理大厅办理的提交经办人的身.

  犯罪分子的诈骗方式有很多,让我们防不胜防,受害者总是在不经意间逐渐落入骗子的圈套。三十万是一笔数额特别巨大的款项,不是一般家庭都可以承担得起的,如果信用卡被透支三十万,持卡人的心情肯定是非常沉重的。那么,信用卡诈骗罪30万判几年,请看下文。一、信用卡诈骗罪3.

  会被强制注销的,而被吊销企业法定代表人,股东会被工商局列入黑名单,可能在3年内无法使用自己的名字再注册公司,个人信用记录不良将保持7年,而且要被罚款。如果企业不正常注销的话,第二年不年检会被视为自动注销。被吊销企业法定代表人、股东会被工商局列入黑名单,罚款,被吊.

  法律效力最高的遗嘱是什么?法律效力最高的遗嘱是公证遗嘱。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公证遗嘱的法律效力最高。所谓公证遗嘱,是指遗嘱人生前订立并经公证机关公证的遗嘱。遗嘱人可以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遗产或其他事务作出个人处分,并于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效力.

  在家庭生活中,存在夫妻一方身患重病而另一方为了减少医疗费的支出而遗弃患病方的情形。在道德上,这种遗弃家庭成员的是应当被谴责的行为。但是,在法律上遗弃家庭成员如何定性很多人并不是很清楚,下面我们为您整理了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遗弃家庭成员的定性家.

  所有人不明的埋藏物所有权归属问题是怎样的当我们在无意中发现了一些埋藏物的时候,经常会不知道埋藏物的所有权是归谁所有的,这就属于所有人不明的埋藏物。有的人会直接把埋藏物带走,这是违反国家法律的,国家对于所有人不明的埋藏物所有权归属问题是有具体的规定的。一、不明埋.

  车没停在车位高空坠物,根据我国物权法规定,从建筑物中坠落物品致人受伤,受害人应当向坠落物品主人索赔,找不到坠物主人的,应当向物体坠落建筑物的所有人要求索赔,管理人也应当承担责任,如果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可以免于处罚。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从建筑物中抛掷或者从建.

>>>更多法律知识

酉阳律师:

18501560386(唐律师)  14751692778(赵律师)  

遇到法律问题?在线问律师:

*<--事发地址,便于分析
*<--手机号,以便律师回复

城市律师

法律机构导航
www.law64.net·老律师网
登陆 | 会员中心 | 联系我们 | 侵权违法举报

联系方式

留言反馈

手机版老律师网
微信咨询律师
老律师网

www.Law64.net

Copyright 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