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法院柳荫法庭

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法院柳荫法庭简介、地址、电话

www.Law64.net  老律师网
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法院柳荫法庭
详细地址:北碚区柳江街
联系电话:12368
邮政编码:
○法院热线:12368
○咨询律师:13983849669
  
┝ 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法院柳荫法庭怎么走?
>>>点此查看地图导航路线

┝ 咨询律师:13527436188(魏律师)  023-68333164(蒋律师)  

┝ 相关知识
  工伤认定不服起诉时效是多久按现行的法律规定,当事人对工伤认定不服的,可以依法在60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注;行政诉讼法修改之前为90日内)提起行政诉讼。法律依据工伤认定办法第二十三条 职工或者其近亲属、用人单位对不予受理决定不服或者对工伤认定决定不服的.

  法律上精神病史是否可以关押一、法律上精神病史是否可以关押不适合,下列人员,不宜羁押,可以申请办理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不致发生社会危险的;(三)应当逮捕但患有.

  为了缓解司法压力,在夫妻双方感情破裂之后,最好协议离婚,及时对债权债务事宜、孩子的抚养权问题不能达成一致,需要起诉离婚的,在法院受理案件之后也会询问各方是否同意协商离婚。在现实生活中,有一种现象就是,需要起诉离婚,但并不是当地户口,这种情况下,外地起诉离婚手续.

·起诉离婚找不到人怎么离婚
  协议离婚中要求夫妻双方都自愿离婚,并且就相关的事项,如共同财产的分割等等协商达成一致。然而现实中,就有可能出现一方想要离婚,但却找不到对方人的情况。此时如果想要起诉离婚找不到人该怎么办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夫妻一方找不到对.
  如果起诉的话法院来判决。要求赔偿时,既可以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也可以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时一并提出。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的,赔偿义务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作出是否赔偿的决定。《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六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

  土地使用权续签的期限规定是什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七条的规定,无形资产的摊销年限不得低于10年,但作为投资或者受让的无形资产,有关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了使用年限的,可以按照规定或者约定的使用年限分期摊销。摊销指对除固定资产之外,其他可.

·欠款人欠钱不还怎么办理
  欠款人欠钱不还怎么办理一、欠款人欠钱不还怎么办理1、写好起诉书;2、携带证据和起诉书到法院立案并交诉讼费;3、法院审查确定受理后就会开庭审理;4、法院判决;5、执行判决。民事案件审理时间:简易程序3个月内审结。普通程序6个月内审结。1)、.
  对于家庭条件贫困的学生或者是患者来说,无论是在上学还是就医时国家都会有相应的补助的。但是想要得到补助就要提供有关的贫困证明。而贫困证明也是有很多不同的类型,三级贫困证明就是其中之一,而三级贫困证明是什么可能大多数人都不太理解,那么,请阅读一下下面的内容进行了解.

  一、离婚协议的赔偿金是否可以反悔?离婚协议书因为涉及到身份关系,因此不受我国《合同法》调整。但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的相关规定,离婚协议书在夫妻双方意思表示一致时成立。故一般情况下,夫妻双方在离婚协议书上签字时成立。然而,成立并不意味着协议生效。根据我国的法律.

·用人单位可以以疫情停工,不可抗力为由不发工资吗?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人社厅明电〔2020〕5号)第二条规定:“企业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企业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职工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职工提.
·户口不在农村拆迁可以赔偿吗?
  户口不在农村拆迁可以赔偿吗?一、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1、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撤销的,以及建制虽然不撤销,但不具备易地建房条件的,被拆迁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与货币补偿金额问等价值的产权房屋调换。它的具体计算是(被拆拆除房屋建安重.
·公司法累积投票制是什么?
  公司法累积投票制是什么意思?对于股份公司来说,股东会就是其最高权力机构,股东会行使权力的方式就是股东投票权,但在现实中,具有投票决定权的往往是一些大股东,份额少、数量多的小股东们往往没有多大的表决权,而累积投票制就是用来解决之一问题的制度办.
>>>更多法律知识

北碚区律师:

13527436188(魏律师)  023-68333164(蒋律师)  

遇到法律问题?在线问律师:

*<--事发地址,便于分析
*<--手机号,以便律师回复

城市律师

法律机构导航
www.law64.net·老律师网
登陆 | 会员中心 | 联系我们 | 侵权违法举报

联系方式

留言反馈

手机版老律师网
微信咨询律师
老律师网

www.Law64.net

Copyright 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