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北辰区人民法院宜兴埠法庭

天津市北辰区人民法院宜兴埠法庭简介、地址、电话

www.Law64.net  老律师网
天津市北辰区人民法院宜兴埠法庭
详细地址: 淮河道与天秀一支路交口东北侧
联系电话:12368
邮政编码:
○法院热线:12368
○咨询律师:13147094815
  
┝ 天津市北辰区人民法院宜兴埠法庭怎么走?
>>>点此查看地图导航路线

┝ 咨询律师:13052261268(何律师)  18516500148(罗律师)  

┝ 相关知识
  年终奖并不属于法定的工资报酬中的一种,因此现实中要是出现用人单位拖欠员工年终奖的情况,很多劳动者拿到就不晓得应该怎么处理了。那从法律角度分析的话单位是否可以拖欠年终奖呢?下面,就让我们来为你做详细解答吧。一、单位是否可以拖欠年终奖就性质而言,年终奖属于工.

  车祸误工无单位怎么算?车祸误工无单位的计算:误工费赔偿金额=实际减少的收入=受害人正常情况下的劳动(工作)收入-事故受伤后劳动(工作)收入。其中,“受害人正常情况下的劳动(工作)收入”的确定,则是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误工费赔偿金额的关键。”受害人正常情况下的劳动(工作.

  一、买卖不破租赁抵押权优先吗?抵押权是担保物权,租赁权是债权,一般情况下物权优于债务,但根据《合同法》、《民通意见》有关规定“买卖不破租赁”原则是处理物权与债权关系的一个例外。但并非所有情况下,都必须实行“买卖不破租赁”原则。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

  酒后寻衅滋事私闯民宅是否需要承担刑事责任?酒后寻衅滋事私闯民宅一般是需要承担刑事责任的,《刑法》规定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三)强拿硬要或者.

  公司法司法解释关联方的规定是什么其实公司在发展的过程当中,很有可能会和其他公司共同经营,这样一来的话,双方就形成了关联的关系。那么为了保证市场经济体制的平衡,也确保双方公司在关联经营的过程当中,各自的股权和利益都能够得到合理的分配,公司法当中对于关联方是有相关.

  国企劳动合同工资如何发放?国企劳动合同工资按月在月初或者是月中进行发放。工资待遇是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约定的。关于工伤待遇:未定残的享受以下待遇: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食宿费用。康复性治疗的费用。辅助器具费用。护理费。工资福利。伤残鉴定后确定伤残等级的,除享.

·法律规定诈骗罪入刑金额是多少
  区分一般诈骗行为与诈骗罪,最关键的就在于是否达到了规定的金额,而这个金额也被称为入刑金额,即达到了那么就可以认定诈骗行为构成犯罪。那究竟我国对诈骗罪入刑金额是如何规定的呢?这方面的内容,我们已经收集好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一、诈骗.
·抚养费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抚养费的相关费用有哪些
  一、关于抚养费的法律规定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1085条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
  一、回迁房一房多卖怎么避免回迁房一房多卖怎么避免:【技巧1:先进行预告登记】为避免“一房多卖”,进行预告登记是最常见、也是最有效的预防手段。《物权法》第20条规定:“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

  惩罚性赔偿的主体约束会受处罚的都有哪些人?一、惩罚性赔偿的主体约束会受处罚的都有哪些人?惩罚性赔偿适用主体包括自然人和单位,在侵权领域只要符合前述构成要件,就可适用惩罚性赔偿制度,在合同领域,原则上也可以适用,但要作出一定的限制。限于以下范围适用:(一)故.

  很久以前,使用童工在社会上并不认为是有问题的,但随着义务教育和儿童权利的普及,童工问题也越来越被国家和人们重视,为此国家还出台了未成年人保护法等一系列法律保障儿童权利,雇佣、介绍童工都要受到处罚。那么,介绍童工的人怎么处罚呢?一、童工的定义是什么依照中国《劳.

  一,小额诉讼标的额标准是什么1、适用小额诉讼程序的民事案件在标的额上是有要求的,新《民诉法》规定标的额不得超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上年度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的百分之三十。如果上一年当地人均工资约6万元,那么,标的额在2万元之内(6万元的30%)的案件可以立案为小额诉讼案件.

>>>更多法律知识

北辰区律师:

13052261268(何律师)  18516500148(罗律师)  

遇到法律问题?在线问律师:

*<--事发地址,便于分析
*<--手机号,以便律师回复

城市律师

法律机构导航
www.law64.net·老律师网
登陆 | 会员中心 | 联系我们 | 侵权违法举报

联系方式

留言反馈

手机版老律师网
微信咨询律师
老律师网

www.Law64.net

Copyright 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