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北辰区人民法院小淀法庭

天津市北辰区人民法院小淀法庭简介、地址、电话

www.Law64.net  老律师网
天津市北辰区人民法院小淀法庭
详细地址:小淀路津徽艺海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西侧米
联系电话:12368
邮政编码:
○法院热线:12368
○咨询律师:13851782449
  
┝ 天津市北辰区人民法院小淀法庭怎么走?
>>>点此查看地图导航路线

┝ 咨询律师:18168563608(徐律师)  13052261268(邱律师)  

┝ 相关知识
  追讨债务应该提供哪些证据债权人向债务人追债的途径包括了协商、调解、仲裁以及诉讼。不管是在哪种途径下追讨债务,债权人都必须要有充分的证据,那么追讨债务中应提供哪些证据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追讨债务应该提供哪些证据(一)原告(债权人)应提供包括:.

  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均等分割。也就是说,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属于个人专用的物品,一般归个人所有。二、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共同财产,分割时各归管理、使用方所有;相差悬殊的差额部.

  孕妇怀孕期间能不能降工资?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且晋职晋级、评定专业技术职务不受影响。因此,用人单位的降低孕妇工资的行为是违法的,可以维权。单方降低工资.

  婚前财产再婚后子女如何分割?一、婚前财产再婚后子女如何分割?这个涉及到继承人的问题,遗产继承人第一顺序就包括:配偶、子女、父母;而这里的子女就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如果你的情况是属于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的话,那这子女就有权利继.

  20年代至今欠钱不还怎么办?欠钱不还的,首先可以和债务人协商处理,要求其尽快还款或是达成新的还款协议;也可以直接起诉,但同时要搜集并保存好相应的证据,比如借条、往来邮件、手机短信、录音、汇款纪录等,还有要看借条上面有没有还钱期限,如果有还款期限的,应在还钱期限届满.

  朋友欠钱不还的该怎么办?朋友欠钱不还的可以去法院诉讼。起诉大概的程序如下:1、写好起诉书;2、携带证据和起诉书到法院立案并交诉讼费;3、法院审查确定受理后就会开庭审理;4、法院判决;5、执行判决。民事案件审理时间:简易程序3个月内审结。普通程序6个月内审结。二、民间借贷纠.

  刑事诉讼中谁申请回避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在遇到法律规定的四种情形时,应当自己向所在机关提出回避的申请。如果明知自己应当回避而不自行回避或者不知道、不认为自己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因而没有自行回避的,被害人、自诉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

  夫妻一方债务可以执行共同财产吗夫妻另一方同意即可。1、夫妻个人的债务可以用夫妻共同财产的一半偿还债务的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四条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

·买房子政策是怎么规定的
  买房子政策是怎么规定的1、对出售自有住房按规定应征收的个人所得税,通过税收征管、房屋登记等历史信息能核实房屋原值的,应依法严格按转让所得的20%计征。2、对房价上涨过快的城市,人民银行当地分支机构进一步提高第[最新消息价格户型点评]二套住房贷款.
  股东对公司法人的债务承担在哪些情况下应予以认定?股东是公司的所有者,对公司债务有着不可分割的责任,但股东往往不参与具体的生产经营活动,因此对公司债务没有直接的联系,这就造成股东为了追求收益滥用法人人格,损害公司利益,但最后责任追究时又只愿承担自己股份内的有限责.

  判拘役的话会有案底吗拘役是我国《刑法》规定的五种主刑中一种主刑,是由人民法院判决,公安机关就近执行的,短期剥夺犯罪分子人身自由、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拘役是一种刑罚方法,是刑事犯罪后给予的刑事制裁,是会留案底的。案底:一般指某人过去犯法或犯罪行为的记录。刑事案件.

  最新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全文?《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已经失效,相关规定需要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中的规定执行。以下为《治安管理处罚法》的内容: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障公共安全,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规范和保障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

>>>更多法律知识

北辰区律师:

18168563608(徐律师)  13052261268(邱律师)  

遇到法律问题?在线问律师:

*<--事发地址,便于分析
*<--手机号,以便律师回复

城市律师

法律机构导航
www.law64.net·老律师网
登陆 | 会员中心 | 联系我们 | 侵权违法举报

联系方式

留言反馈

手机版老律师网
微信咨询律师
老律师网

www.Law64.net

Copyright 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