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溪县人民法院浒湾法庭

金溪县人民法院浒湾法庭简介、地址、电话

www.Law64.net  老律师网
金溪县人民法院浒湾法庭
详细地址:国道与县道交叉口往北米路东
联系电话:12368
邮政编码:
○法院热线:12368
○咨询律师:15052927793[www.Law64.net]。
  
┝ 金溪县人民法院浒湾法庭怎么走?
>>>点此查看地图导航路线

┝ 咨询律师:18651990859(周律师)  18921344401(姜律师)  

┝ 相关知识
  不管是用人单位还是受伤职工或其家属申请进行工伤认定的,此时都需要注意一个认定时间的限制,按照我国法律的规定,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申请认定,否则认定部门是不会受理申请的。那要是超出申请工伤认定时间该怎么办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一、超出申请工伤认定时间该怎.

·软件代理合同模板的内容是什么?
  软件代理合同模板的内容是什么?软件销售代理合同,是指,一些软件开发商或者版权所有者将自己的软件授权销售给别人,并且能够提供一些互联网的技术支持或者是电话技术支持。现如今,人们对互联网的利用越来越多,一些软件对人们的生产生活起很大的作用,所.
·事前防卫如何定罪
  事前防卫,又称“过早防卫”。是指对尚未开始的不法侵害行为的实施防卫。防卫不适时的一种情况。不符合正当防卫的条件,因此它不是正当防卫行为。事前防卫行为造成危害后果构成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刑法》第二十条,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
  酒驾事故责任划分需要多长时间?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10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10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5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

  法院怎么判交通事故赔偿怎么办?法院判交通事故赔偿应当根据实际损失来进行判决,包括医疗费等相关费用,并且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具体如下。1、准备好财产保全(可选)。即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考虑是否需要在诉前财产保全。如诉前财产保全的,必须在保全后15日内提出诉讼。2、准备民事诉.

  我国法律规定有一部分刑事案件是可以直接由人民法院受理的,但此时需要满足规定的情形,那么才能由法院直接受理。那到底可以由法院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有哪些呢?本文将针对这个问题为您做详细介绍。一、法院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刑诉法第18条第3款规定:“自诉案件,由人民法院直.

  一、损坏车库是否属于肇事逃逸?道路上撞车属于交通肇事,构成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在停车场撞车不属于交通事故,属于普通财物损害责任纠纷,停车过程中造成损害的,离开现场的,不属于肇事逃逸。一般处理如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的“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

·童工受伤赔偿应该怎么认定,处理?
  在中国的贫困地区,有很多孩子因家庭无法承担学费以致无法继续接受教育,辍学在家。为了贴补家用,那么些辍学的孩子就会外出务工,而他们往往并未达到法律所认定的用工年龄,即不满16周岁被称之为童工。那么童工受伤赔偿应该怎么认定和处理呢?一、童工因工.
  企业债权债务承诺书范文是怎样的在公司企业合并分立时,原有公司企业消灭,原有公司企业的债权债务则需要由新的公司企业来继承,这时,新的公司企业就会发布企业债权债务承诺书,作为表示继承原公司企业债权债务关系的声明。今天,我们和您分享一下企业债权债务承诺书的相关内容。.

  在现代这个社会,人们比较重视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这也是国家大力宣传的效果,因此诉讼活动变得频繁,很多案件中也是需要司法鉴定的。但是在现实的生活中,很多人并不了解相关的知识,骨折司法鉴定程序是什么?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骨折司法鉴定程序是什么这个问.

  民事诉讼法院收取费用的范围包括哪些?一、诉讼费用交纳范围第六条当事人应当向人民法院交纳的诉讼费用包括:(一)案件受理费;(二)申请费;(三)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二、案件受理费第七条案.

·债权人建议债务人诈骗第三人的钱是否构成诈骗罪
  债权人建议债务人诈骗第三人的钱是否构成诈骗罪一、债权人建议债务人诈骗第三人的钱是否构成诈骗罪若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是诈骗罪。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问题的解释》规.
>>>更多法律知识

抚州律师:

18651990859(周律师)  18921344401(姜律师)  

遇到法律问题?在线问律师:

*<--事发地址,便于分析
*<--手机号,以便律师回复

城市律师

法律机构导航
www.law64.net·老律师网
登陆 | 会员中心 | 联系我们 | 侵权违法举报

联系方式

留言反馈

手机版老律师网
微信咨询律师
老律师网

www.Law64.net

Copyright 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