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市淮安区人民法院席桥法庭

淮安市淮安区人民法院席桥法庭简介、地址、电话

www.Law64.net  老律师网
淮安市淮安区人民法院席桥法庭
详细地址:S席桥派出所北侧米路东
电话:0517-12368
联系电话:12368
邮政编码:
○法院热线:12368
○咨询律师:18168563608

  
┝ 淮安市淮安区人民法院席桥法庭怎么走?
>>>点此查看地图导航路线

┝ 咨询律师:18951945636(卢律师)  19850716853(史律师)  

┝ 相关知识
  水污染防治法存在问题有哪些?水污染防治法存在问题有哪些1、立法目标偏低、且概念模糊《水污染防治法》第一条规定“为了防治水污染,保护和改善环境,保障饮用水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制定本法”。从此条文可知“保障饮用水安全”是本法的立法目标之一。众所周知.

  我们知道,当一些企业首先提出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时,企业是要支付赔偿金的,而赔偿金的支付有其具体的标准,按劳动合同解除性质不同来赔偿,那么,员工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怎么办?下面我们为您整理了一些关于员工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怎么办的相关内容希望会对您有所帮助。1、企.

  在当今社会每一位公民严格的遵守依法治国,严厉的打击违法犯罪。在我国的刑法中,认罪悔罪制度也是其中很重要的一部分,在惩治罪犯的过程中,同样也要鼓励督促罪犯改过,并给予他们一次改过自新的机会。那么二审期间认罪悔罪该如何处理?下面由我们为您仔细讲解。一、二审期间认.

  只有解除劳动合同证明能算是辞职吗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由用人单位依法出具的书面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用人单位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是法定的。解除劳动合同书不可以当作离职证明,他们两者的作用是不一样的。二、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和.

  由于我国目前的法规和政策是不允许农村房屋自由买卖的,除非是同一集体组织的村民之间相互转卖房屋。因此,农村房屋买卖会存在很大的法律风险。那么我们该如何避免买农村房屋的风险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一、如何避免买农村房屋的风险(一)农村房.

  不管夫妻双方的婚姻关系是否存续,对于那些享有孩子的抚养权的主体来说,都是需要将孩子抚养至成年的,但是在现实生活中,依旧存在着民事主体,不履行抚养孩子义务的情形,此时,在掌握女方不尽抚养义务的证据之后,可以提出诉讼请求。一、女方不尽抚养义务的证据有哪些?《婚姻法.

  离婚这个词在现如今的社会已经是非常普遍的了,没有了以前的传统思想,现在社会是恋爱自由,婚姻自由,相爱便在一起,不爱了就分开。离婚就会牵扯到财产分割和抚养权的问题,离婚分为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那么起诉离婚需要证据吗?下面我们将为您进行详细的解答。一、诉讼离婚.

  个人借贷是否要签订借款协议一、个人借贷是否要签订借款协议在现实生活中,民间借贷大多数发生在亲戚朋友之间,由于这些人平时关系比较密切,出于信任或者碍于情面,民间借贷关系往往是以口头协议的形式订立,无任何书面证据。在这种情况下,一旦一方予以否认,对方就会因为拿不.

  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具体包括哪些1.夫妻一方的婚前债务。如夫妻一方为购置房屋等财产负担的债务,该房屋没有用于婚后共同生活的,应当认定为个人债务。2.夫妻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没有扶养义务人所负担的债务。3.夫妻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生产或者经营活动所负债务.

  一、清远醉驾律师的收费标准是多少?看具体的情况醉驾一般在5000-30000万之间,看涉案复杂程度:有无逃逸、拒不配合检查、财产损失、当事人悔罪表现;律师的专业能力等多种因素综合收费。每个地区或不同律师的收费标准不同,建议参考当地律协或司法行政部门发布的律师收费标准,咨询.

  可以在二审中进行诉讼时效抗辩吗很多时候当事人进行诉讼时效抗辩的都是在一审的过程中进行的,现如今我国规定的诉讼时效一般为两年,而要是当事人在超过了规定的时效再向法院起诉的,另一方此时就可以进行诉讼时效抗辩。那实践中可以在二审当中进行诉讼时效抗辩吗?我们针对这个问题.

  离婚必然伴随着财产分割,离婚财产分割就是把夫妻共同财产,划分为个人财产。那么在离婚案中,女方先提出离婚,对离婚财产分割有影响吗?下面下边就简单为您介绍一下关于离婚法女方提出离婚财产分割是怎样划分的相关法律法规。谁先提出离婚,对财产分割没有影响。对财产分割有影.

>>>更多法律知识

淮安律师:

18951945636(卢律师)  19850716853(史律师)  

遇到法律问题?在线问律师:

*<--事发地址,便于分析
*<--手机号,以便律师回复

城市律师

法律机构导航
www.law64.net·老律师网
登陆 | 会员中心 | 联系我们 | 侵权违法举报

联系方式

留言反馈

手机版老律师网
微信咨询律师
老律师网

www.Law64.net

Copyright 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