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县人民法院石埠法庭

新建县人民法院石埠法庭简介、地址、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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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县人民法院石埠法庭
详细地址:石埠镇政府南侧米路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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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我国《刑法》第266条的规定:1、诈骗数额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属于“数额较大”的情形,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2、诈骗数额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属于“数额巨大”的情形,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3、诈骗数额五十万元以上属于“数额.

  一、提供虚假司法鉴定如何处罚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十、司法鉴定实行鉴定人负责制度。鉴定人应当独立进行鉴定,对鉴定意见负责并在鉴定书上签名或者盖章。多人参加的鉴定,对鉴定意见有不同意见的,应当注明。十二、鉴定人和鉴定机构从事司法鉴定业.

  随着时代的发展,我们身边的各种骗术也是愈加高明。许多人常常会因为金钱利益的诱惑被骗从而无意识的参加一些非法集资活动。那么在碰到类似情况时,我们应当如何预防呢?就请看看我们以下为你所讲的非法集资的一般特征的是什么吧!一、非法集资的特征(一)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

  利息诉讼中断本金诉讼时效中断吗?利息诉讼时效中断的情况下会导致本金的诉讼时效中断。根据民法通则第140条的规定,中断诉讼时效的事由包括提起诉讼(起诉)、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请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承诺)。这些事由区别于中止诉讼时效的事由,都是依当事人主观意志而实施的行为.

  视具体情况而定。如果进账的100万属于以下情况,需要交个人所得税:(一)工资、薪金所得;(二)劳务报酬所得;(三)稿酬所得;(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五)经营所得;(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七)财产租赁所得;(八)财产转让所得;(九)偶然所得。《中华人民共和国.

·一、交通事故构成伤残误工费的计算标准是怎样的?
  一、交通事故构成伤残误工费的计算标准是怎样的?根据交通事故构成伤残误工费的计算标准,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当事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当事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当地.
·不承担刑事责任的情形是什么
  不承担刑事责任的情形是什么(一)意外事件。即行为在客观上虽然造成了损害结果,但不是出于故意或者过失,而是由于不能抗拒或者不能预见的原因所引起的,不认为是犯罪,对行为人不应追究刑事责任。(二)正当防卫。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
  男女双方对于出轨多久算重婚?只要没有同居在一起不管是出轨多久也不能被认定为重婚;重婚罪,是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

  二审期间羁押到期的怎么办一、二审期间羁押到期的怎么办?二审期间羁押到期的可以延长审理时间,《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七条1、第二审人民法院受理上诉、抗诉案件,应当在二个月以内审结。2、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

·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要求的依据是什么
  分部工程主要是相对于单位工程来说的,其实您看到的竣工以后的工程都是由各种分部工程拼凑组成的。当然了,分部工程这对于建筑领域内的这些工作人员来说早就已经是非常熟悉的了。尽管如此,可能其中有部分职工并没有真正的了解清楚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要求的依据.
  一、民法典违反集体利益的构成要件是什么?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的利益的行为,是行为人双方共同合谋进行的,以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为目的的民事行为。条件:1、当事人主观上为恶意。即行为人明知或应知某种行为将造成对国家、集体或第三人的损害.

  单位犯罪,犯罪的主体虽然是单位,但是单位是由人来控制的那么必然会有控制其犯罪的直接责任人员。在单位里法定代表人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那么当单位犯了行贿罪时,刑法对于单位行贿罪法定代表人量刑原则是什么?下面我们为你解答。一、刑法对于单位行贿罪的规定(刑法第391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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