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青山湖区人民法院湖坊法庭

南昌市青山湖区人民法院湖坊法庭简介、地址、电话

www.Law64.net  老律师网
南昌市青山湖区人民法院湖坊法庭
详细地址:湖坊镇顺外路
联系电话:12368
邮政编码:
○法院热线:12368
○咨询律师:13986213581
  
┝ 南昌市青山湖区人民法院湖坊法庭怎么走?
>>>点此查看地图导航路线

┝ 咨询律师:13986213581(顾律师)  17798297475(姜律师)  

┝ 相关知识
  公司注册地址能改吗一、公司注册地址能改吗?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司注册地址是可以更改的。二、公司变更注册地址流程公司的变更是指公司设立登记事项中某一项或某几项的改变。公司变更的内容,主要包括公司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公司组织形式、经营范围、营.

  房产谁是第一继承人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1、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父母、配偶、子女。2、第二顺序继承人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3、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抚.

  离婚后再婚抚养费过高可以请求降低吗?尽管增加抚育费的情况较多,但也仍然存在减少或免除抚育费的情况,这种要求变更的主体,则是给付抚育费的一方。给付抚育费的一方出现下面两种特殊情况时,可以提出减少或免除抚育费:(一)抚养子女的一方再婚,其再婚一方配偶愿意负担继子女.

  没办结婚证生孩子分手出生证明和准生证是不一样的,出生证明是孩子出生后,在生产医院办理的,只要父母身份证就能办理,一般在生完孩子出院前办理。超过一定时间未办理,需要做亲子鉴定才能办理。准生证是需要拿结婚证去户口所在地的计生办办理的,没有结婚证办理不了。没结.

·一、根据刑法规定告重婚罪容易吗?
  一、根据刑法规定告重婚罪容易吗?根据刑法规定告重婚罪容易的,我们国家刑事诉讼法当中规定重婚罪可以自诉,也可以公诉,因此比较容易起诉。重婚罪是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在刑法上认定重婚罪,首先需要满足以下两个条件:1.
  如今我国的税收制度整体程度上来说是比较公平合理的,在促进企业之间公平竞争的作用是无法替代的,并且随着税收制度的调整,也逐步已经理顺和规范了国税地税之间的工作分配问题。但是每年根据相应的统计数据来看,对税务部门提起的行政复议还比较多一些,那么,税务行政复议对象的.

  没有民事欺诈罪,民事欺诈属于民事纠纷,一般是不会追究刑事责任的,也就不涉及判几年的问题。如果在签订合同时欺诈,合同属于可撤销合同,不会承担相应责任。《合同法》第五十四条【可撤销合同】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一)因重大误解订.

·交通肇事脾脏损伤什么时候做伤残鉴定
  交通肇事脾脏损伤什么时候做伤残鉴定?可以在治疗终结后做伤残鉴定,《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当事人因交通事故致残的,在治疗终结后,应当由具有资格的伤残鉴定机构评定伤残等级。故此伤残鉴定应待治疗终结,通常是出院后三个月,但若伤.
  单位职工去世抚恤金是多少一、单位职工去世抚恤金是多少职工死亡后,丧葬补助费按下列标准发给:因病或非非因工伤死亡的,发给当地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3个月,低于600元的按600元发给;因工死亡的,发给当地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5个月,低于1000元的按1000元发给。一次性抚恤金,.

  出车祸了保险公司多久赔偿伤者交通事故理赔期限是指保险条款规定的保险人接受被保险人或受益人提出的请求赔偿或给付保险金的期限。这两种期限在保险条款中有如下几种表述:1、《机动车辆保险条款》第二十八条规定:保险车辆发生保险事故后,被保险人在48小时内通知保险人。被保险人.

  分公司能对外签经济合同,但需要有营业执照才可以的。分公司虽然没有独立的财产和法人资格,但只要分公司经过工商部门的登记后,领取了营业执照,分公司可以作为民事诉讼法上的其他组织成为民事诉讼当事人,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对外签订合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

  轮奸罪如何定罪?一、轮奸罪如何定罪?《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强奸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更多法律知识

南昌律师:

13986213581(顾律师)  17798297475(姜律师)  

遇到法律问题?在线问律师:

*<--事发地址,便于分析
*<--手机号,以便律师回复

城市律师

法律机构导航
www.law64.net·老律师网
登陆 | 会员中心 | 联系我们 | 侵权违法举报

联系方式

留言反馈

手机版老律师网
微信咨询律师
老律师网

www.Law64.net

Copyright 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