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宁县人民法院

泰宁县人民法院简介、地址、电话

www.Law64.net  老律师网
泰宁县人民法院
地址:泰宁县金湖西路210号
电话:0598-7832062
传真:7835217
邮政编码:
○法院热线:12368
○咨询律师:18667830319


法院简介
泰宁,是世界自然遗产、世界地质公园、国家5A级旅游景区、中国十佳魅力名镇;地处闽西北武夷山脉南麓,县域面积1540平方公里,辖2镇7乡118个村(居)委会,总人口约14万;素有“汉唐古镇、两宋名城”之美誉,“隔河两状元、一门四进士、一巷九举人”的科举盛况;是中央21个苏区县之一,周恩来、朱德等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曾在此运筹帷幄,指挥红军作战,2004年被列入全国“百个红色经典旅游景区”。

泰宁法院始建于1953年1月,职能部门从过去的二庭一室发展到今天的八个内设机构、三个派出人民法庭和纪检督察部门;干警员工也从过去的7人发展到今天的80余人,各项工作呈现出整体推进、重点突破、全面进步的良好局面。。
  
┝ 泰宁县人民法院怎么走?
>>>点此查看地图导航路线

┝ 咨询律师:18261971312(姜律师)  18868876507(赵律师)  

┝ 相关知识
  实践中,当家里的老人过世时,往往会留有房产,而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对于这中房产,其继承人是可以通过法定程序来继承的。那么,这种情况下作为继承人应该如何办理房屋继承手续呢?如果不完成房屋的继承过户,意味着之后无法对继承的房屋作出处分。下文中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离婚协议约定精神补偿可以吗?可以;民法通则的基础理论中确定了一般民事侵权赔偿责任的构成要件,因为离婚案件也是民事案件,且离婚损害赔偿又是一种婚姻家庭中的一种侵权行为,所以其应该符合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可以适用民法通则的规定。(一)行为的违法性。实施的行为.

·婚后男方父母出资买房给媳妇是共同财产吗?
  婚后男方父母出资买房给媳妇是共同财产吗夫妻婚姻期间父母出资买房的,可以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除非父母有特别约定为一方财产。父母出资,而房屋产权却登记在另一方名下,按照日常经验法则,除非当事人能够提供父母出资当时的书面约定或声明,证明出资父母.
  有人欠钱不还玩失踪怎么办?债务人失踪这一法律事实并不必然引起债权债务关系的消亡,债权人可以通过以下三种途径维权:1、刊登公告,延长诉讼时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条第四项明确规定:“当事人一方下落不明,对方当事人在国家级.

  夫妻买房可以只写孩子的名字吗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定,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始于出生、终于死亡。因此,孩子无论年龄大小,健康状况如何,都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的人,都可以依法成为房屋的所有权人。所以父母是可以为自己的子女购置婚前财产,不会涉及婚后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问题.

  睢宁农村拆迁补偿款的计算标准是怎样的(1)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2)房屋拆迁补偿差价=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被拆迁人获得调换产权.

  随着国家建设的开展,越来越多的农村宅基地和承包地被占用,其中老百姓最关注的就是补偿款的发放。对于宅基地的安置和承包土地的安置,安置方式和安置利益是不同的,其中由以承包地的补偿产生的争议最大。一般出现的情况就是补偿太低,根本无法弥补失地农民的损失。其中一个很大的.

  一、逮捕应当具备哪些条件根据刑事诉讼法和人民检察院办理刑事案件规则的规定,逮捕的条件为:1.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所谓“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是指同时具备下列情形:(1)有证据证明发生了犯罪事实。(2)有证据证明该犯罪事实是犯罪嫌疑人实施的。(3)证明犯罪嫌疑人实施的犯罪.

·刑法泄露公民个人信息的处罚是什么?
  每个人的个人信息都应该收到保护,但是由于现在信息时代,各种地方都需要填写个人信息,因此常常出现被不法分子盗窃个人信息的事件发生,很多人把其他人的个人信息进行贩卖,损害了很多人的隐私权,那么我国刑法泄露公民个人信息的处罚是怎样的呢?一、个.
·保证工程质量的组织措施有哪些
  保证工程质量的组织措施有哪些内容一项工程质量的好坏决定了以后是否会被允许投入社会使用,如果存在安全隐患的一定是不能通过质量检测的,保证工程的质量才是对社会的安全的负责,所以相关工作人员的工作就十分重要,那么保证工程质量的组织措施有哪些内容.
  一、商标到期抢注时间界定的依据是什么?商标到期后还未满六个月的,其他企业申请注册类似商标就属于抢注。商标注册人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可以在期满后的6个月的宽展期内提出,但须缴纳受理续展注册迟延费。宽展期满后仍未提出续展申请的,商标局将注销该注册商标,如果原注.

·内蒙古自治区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标准
  随着生活水平日益的提高,越来越多的家庭购买了汽车,车辆的增多,密度的加大,对交通道路安全带来了严重的威胁。今年,内蒙古自治区制定了关于内蒙古自治区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标准的相关规定,今天让我们带您先一起了解内容有哪些。一、内蒙古自治区道路.
>>>更多法律知识

三明律师:

18261971312(姜律师)  18868876507(赵律师)  

遇到法律问题?在线问律师:

*<--事发地址,便于分析
*<--手机号,以便律师回复

城市律师

法律机构导航
www.law64.net·老律师网
登陆 | 会员中心 | 联系我们 | 侵权违法举报

联系方式

留言反馈

手机版老律师网
微信咨询律师
老律师网

www.Law64.net

Copyright 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