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市人民法院安海法庭

晋江市人民法院安海法庭简介、地址、电话

www.Law64.net  老律师网
晋江市人民法院安海法庭
详细地址:大深路附近
联系电话:12368
邮政编码:
○法院热线:12368
○咨询律师:13147094815[www.Law64.net]。
  
┝ 晋江市人民法院安海法庭怎么走?
>>>点此查看地图导航路线

┝ 咨询律师:13147094815(吕律师)  18567906376(陈律师)  

┝ 相关知识
  双重劳动关系是指一个员工与两个用人单位同时都有劳动关系的事实存在。在现实中,这种情况非常普遍,员工为了得到更多的收入,去其他单位做兼职等普遍存在。但有些企业会因为员工的双重劳动关系而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员工如果不满企业的做法可以申请劳动仲裁,那.

  结婚后夫妻共同财产指哪些《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对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应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范围作出了规定,即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1)工资、奖金,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的工资、奖金收入及各种福利性政策性收入、补.

  试用期是劳动合同法规定的企业与员工相互熟悉的一个过渡期。虽然是过渡期但是劳务关系双方也均需遵循法律规范,正确确定自己的权利和履行法定义务。那么劳动合同法中关于试用期的规定有哪些呢?第十九条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

·租房的中介费要怎么计算
  如今,不少人租房其实都是通过房产中介进行的,这样可以较快的获得更多优质的租房资源,能够节省自己的时间,同时有房产中介居中承担居间责任,相对也是比较好的。但此时需要实际支付中介费,那么租房的中介费要怎么计算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一.
  形成抚养关系有什么条件1、被抚养人是未成年人或不能独立生活的人。2、抚养人与被抚养人在一起共同生活。3、抚养人对被抚养人在经济上、生活上以及精神上给予照料、教育、管教和保护,即在物质上和精神上双重帮助。4、抚养的时间达到一定期限,关于最低抚育期理论上有不同观点,但.

·非法出租、出借枪支罪的量刑标准
  1、非法出租、出借枪支罪的法律规定[刑法条文]第一百二十八条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依法配备公务用枪的人员,非法出租、出借枪支的,依照前款的规.
  再婚复婚法律规定如何规定  一、再婚复婚法律规定如何规定  复婚也必须遵守法律规定的结婚条件,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登记,其程序基本适用结婚登记程序。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四条规定:“离婚后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婚姻关系的,应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复婚登记。婚姻登.

  撤销权纠纷案件受理费是多少?一、撤销权行使的效力债权人的撤销权行使的效力判决的确定而产生,对债权人、债务人、第三人产生效力。日本判例理论上认为,依请求权说和这种说,诈害行为仅在共同担保保全的限度内、并在作为撤销权诉讼当事人的债权人与受益人或者转得人相对的关.

·提到劳动保障金我们可能会想到新闻上经常报道的农民工欠薪问题。
  提到劳动保障金我们可能会想到新闻上经常报道的农民工欠薪问题。一般来说建筑行业在办理行业资格许可证前会到当地劳动部门缴纳劳动保障金,从而防止欠薪行为。那么我们在入职建筑行业新单位时,可以了解新单位的正规性,所以的我们为您介绍劳动保障金是什么。.
  可以在以下方面搜集赌博证据,注意保护好个人安全,避免不必要人身伤害。证据包括:(一)当事人的陈述;(二)书证;(三)物证;(四)视听资料;(五)电子数据;(六)证人证言;(七)鉴定意见;(八)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民事诉讼法》第.

·在湖南衡阳,新职工入职后,和企业签署劳动合同后,企业就应该按
  在湖南衡阳,新职工入职后,和企业签署劳动合同后,企业就应该按照相关规定为其缴纳社保和住房公积金。职工在租房购房、生育子女、看病就医的时候就会用到其中的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等。五险一金对于职工非常重要,职工对于账户情况要定期了解。那.
·分居半年判离婚吗?
  分居半年判离婚吗?此时如果协议离婚的话,那么只要夫妻能够达成一致,并且签订了离婚协议书的,那么就可以办理离婚手续。但如果是由法院判决离婚呢?在分居半年后是否可以判离婚呢?我们为您做详细解答。一、分居半年判离婚吗当然可以,只要想离婚,随时都可.
>>>更多法律知识

泉州律师:

13147094815(吕律师)  18567906376(陈律师)  

遇到法律问题?在线问律师:

*<--事发地址,便于分析
*<--手机号,以便律师回复

城市律师

法律机构导航
www.law64.net·老律师网
登陆 | 会员中心 | 联系我们 | 侵权违法举报

联系方式

留言反馈

手机版老律师网
微信咨询律师
老律师网

www.Law64.net

Copyright 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