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武县人民法院

成武县人民法院简介、地址、电话

www.Law64.net  老律师网
成武县人民法院
详细地址:山东省菏泽市成武县伯乐大街中段 
联系电话:12368
邮政编码:
○法院热线:12368
○咨询律师:13147094815
  
┝ 成武县人民法院怎么走?
>>>点此查看地图导航路线

┝ 咨询律师:18620487148(陈律师)  17798297475(姜律师)  

┝ 相关知识
  一、重庆市交通事故误工标准是什么?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的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误工费计算方式按患者有无固定收入分为两种。1、固定收入.

·判决离婚财产怎么分配
  ,离婚并不是少见的情况,离婚已经成为许多人选择重新开始追求新生活的道路之一。夫妻双方可能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选择离婚,但是一方起诉离婚如果不符合法院判决离婚的情形,则法院可能不会判定离婚。那么,对于判决离婚财产怎么分配的问题,下面,让我们来为.
  商业承兑汇票和银行承兑汇票区别是什么?1、银行汇票是汇款人将款项存入当地出票应行,由出票银行签发的,由其在见票时,按照实际结算金额无条件支付给持票人或收款人的票据。适用于先收款后发货或钱货两清的商品交易.单位和个人各种款项结算都可以使用银行汇票。银行汇票可以用于转账.

·检察院刑事不批捕申诉书范文应该怎么写
  刑事不批捕申诉书范文申诉人:______,男,______岁,______族,______市______公司员工,住______市______路______楼______号。被申诉人:______,男,______岁,______族,______市人,______厂工人,住______市______路______号。申诉人因______伤害一案,.
  一、同居期间财产分割之诉的规定是怎么样的?法律对非法同居关系的处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法释[2003]19号)第一条规定:“当事人起诉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当事人请求解除的同居关系,属于婚姻法第三条、第三十二条.

  在人身损害中,除了医疗费等之外的赔偿,在受害人不能正常工作期间,受害人的收入如何计算?受害人在养伤期间如何索赔的误工费,以上海为例,上海误工费的最低标准以及计算方法是什么呢?本站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误工费一般是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

  职务侵权责任法认定条件是什么?1.行为人的行为构成对第三人的侵权行为人对第三人造成损害的行为符合侵权行为的要件,一般情况下包括行为的违法性、损害后果、行为和损害的因果关系、行为人的过错等四个要件,但在特殊侵权的情况下,是过错推定或者无过错,免责条件等需要具体问题.

·2023年以后减刑好减吗
  一、以后减刑好减吗减刑需要符合条件。根据《刑法》第78条的规定,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而且按照有关解释,每次减刑最多不得超过九个.
·法律规定无证驾驶汽车如何处罚?
  无证驾驶汽车如何处罚1、机动车驾驶人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扣留机动车驾驶证,可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2、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或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
  赠与是一种单方面的权利义务行为,任何人都能够接受赠与但是并不是所有的人都能够进行赠与,只有完全民事责任能力人才能进行赠与或者是说所才能进行有效的赠与。但是并非所有的赠与都是无条件的,亦有附条件的赠与合同,那么附条件的赠与合同与遗赠抚养协议区别有哪些呢?以下我们就.

·商标如果被他人侵犯了,此时可以通过行政方法来维权,即向工商管
  商标如果被他人侵犯了,此时可以通过行政方法来维权,即向工商管理部门进行投诉,当然也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那么商标侵权诉讼流程具体是怎样的呢?本文就此为您介绍,希望能对您有帮助,如果您还有什么问题也可以直接咨询专业的律师。一、商标侵权诉讼流程.
·包庇罪自首量刑是什么?
  在生活中,不能心存侥幸地以为帮助不法分子隐瞒罪行是不会构成违法行为的,对犯罪分子的行为知而不报并帮其隐瞒很可能会被判包庇罪。但如果能及时改正错误,认错态度良好,能主动自首坦白,法律可一定程度宽松罪行。接下来本文为您解答关于包庇罪自首量刑的具.
>>>更多法律知识

菏泽律师:

18620487148(陈律师)  17798297475(姜律师)  

遇到法律问题?在线问律师:

*<--事发地址,便于分析
*<--手机号,以便律师回复

城市律师

法律机构导航
www.law64.net·老律师网
登陆 | 会员中心 | 联系我们 | 侵权违法举报

联系方式

留言反馈

手机版老律师网
微信咨询律师
老律师网

www.Law64.net

Copyright 2000